中國共產黨中山市直屬機關工作委員會

主要職責,內設機構,

主要職責

(一)貫徹執行黨的方針、政策;規劃和指導市直機關黨的建設,抓好黨的思想、組織、作風建設,並負責規劃的組織實施。
(二)指導市直機關黨組織、黨員幹部職工學習馬列主義、毛澤東思想,學習鄧小平理論和江澤民同志“三個代表”重要思想;指導黨員教育管理和黨員幹部的培訓工作。
(三)指導市直機關黨組織做好黨員和幹部職工的思想政治工作,開展社會主義精神文明建設和創建文明單位的活動。
(四)指導市直機關黨組織實施對黨員的監督、督促、檢查;指導市直機關的黨員領導幹部民主生活會以及中心組學習並檢查落實情況;了解黨員和民眾對市直單位領導班子和領導幹部的意見,並向市委報告。
(五)審批市委辦、市政府辦機關黨委、市直機關黨總支、黨支部領導班子的組成及書記、副書記的職務任免。
(六)按照有關規定,審批黨員的違紀處分。
(七)負責市直機關工會、共青團、婦聯等民眾組織的工作。
(八)依法負責市直單位黨代會、人代會代表選舉的有關工作;協同有關部門組織勞模和先進工作者的評選工作。
(九)承辦市委交辦的其他事項。

內設機構

按照上述工作職能,市直屬機關工委設5個職能科室和工會工委、團工委、婦工委。
(一) 辦公室
綜合和反映貫徹落實市委、市政府重要會議、重大方針政策的情況和市直機關黨的工作情況;起草有關檔案、報告、講話;負責工委對外事務聯絡及機關內部事務協調;負責本機關人事政工、計生、文秘、檔案資料、安全保衛、保密、機關通訊、行政、財務及會議組織工作。
(二) 宣傳科(與辦公室合署)
根據中機編[2013]34號檔案,市直屬機關工委宣傳科主要負責市直屬機關黨的思想建設、精神文明建設,配合市委宣傳部門開展對黨的路線、方針、政策及市委重大決策的宣傳教育,對黨員和入黨積極分子開展思想教育、培訓等工作。
(三) 組織科
指導市直機關黨組織堅持黨的組織制度,健全組織,加強基層組織建設,負責黨員發展工作,處理不合格黨員;督促、檢查市直機關黨員領導幹部的民主生活會,了解並反映領導班子和領導幹部的情況和問題;負責市直機關黨組織(市委辦、市政府辦機關黨委、市直機關黨總支、支部)領導班子的考核、任免工作;管理黨費、接轉組織關係、統計等黨務工作;負責市直單位黨代會、人代會選舉的有關工作。
(四) 群團科(掛市直機關工會工委、市直機關團工委、市直機關婦工委牌子)
負責市直機關工會、共青團、婦女工作,分類指導市直機關民眾團體按照各自政策獨立地開展工作。
(五) 紀工委
根據市機構編制委員會《關於成立市直屬機關紀律檢查工作委員會的批覆》(中機編〔2011〕48號),成立市直屬機關紀律檢查工作委員會,為中共中山市紀律檢查委員會的派出機構。
協助市直屬機關工委監督檢查所屬部門和單位黨組織、黨員貫徹黨的路線、方針、政策和決議的情況,監督貫徹執行黨的民主集中制的情況;檢查市直屬機關黨風廉政建設和糾正部門和行業不正之風工作;監督檢查市直屬機關黨組織和黨員遵守黨紀的情況,按照市委、市紀委處分黨員的批准許可權對黨組織、黨員違反黨紀的案件進行調查處理;受理對管轄範圍內黨組織、黨員的投訴、檢舉和控告;受理黨組織、黨員不服紀律處分的申訴案件;對黨員進行黨性、黨紀、黨風教育和廉政教育,總結、表揚模範遵守黨紀的黨員,剖析違紀案例開展警示教育;完成市紀委和市直屬機關工委交辦的其他事項。
市直機關工會工作委員會(市總工會派出機構)
負責市直機關基層工會工作,代表和反映廣大職工的意願和要求;對工作實行巨觀指導和分類指導;參與涉及職工切身利益的有關政策、法規的制定;對工會重要活動進行協調;為基層工會提供理論政策、法律諮詢及信息服務;維護職工和所屬工會組織的合法權益,指導基層工會組織開展各項活動。
市直機關共青團工作委員會(團市委派出機構)
負責市直機關團組織的思想、組織、作風建設;審批市直單位團組織領導班子的組成及正副書記任免工作;指導基層團組織開展各項活動,向黨政部門推薦優秀青年人才。
市直機關婦女工作委員會(市婦聯派出機構)
負責市直機關婦女組織的工作,對市直機關婦女工作幹部進行培訓,向黨政部門和婦聯推薦優秀婦女人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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