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公益記者(聯盟)俱樂部

中國公益記者(聯盟)俱樂部是由公益時報等國內30多家主流媒體發起,由從事公益宣傳與推廣的傳媒從業者自願加入,以推動中國公益事業發展為主要目的社團組織。

基本介紹

  • 中文名:中國傳媒推動公益聯盟暨中國公益記者俱樂部
  • 簡稱:中國公益記者(聯盟)俱樂部
組織簡介,組織章程,第一章 總則,第二章 會員,第三章 組織機構,第四章 附則,

組織簡介

作為社會公益事業的實踐者、傳播者和推動者,中國公益記者多年來以足為駕,運筆如帆,為推動中國公益事業發展、構建和諧社會身體力行、無私奉獻。特別是在5·12期間,新聞工作者不懼犧牲,第一時間深入一線,把最真實、最準確、最動人的聲文圖畫傳遞給億萬關切災區的人們,用實際行動闡述著中國公益記者的歷史使命和社會責任。
為更好地推動中國公益新聞工作的可持續發展,聚集中國公益記者的力量,搭建中國公益傳播交流平台,推動社會公益事業的健康和諧發展,中國公益記者(聯盟)俱樂部應運而生。
中國公益記者(聯盟)俱樂部是由公益時報等國內30多家主流媒體發起,由從事公益宣傳與推廣的傳媒從業者自願加入,以推動中國公益事業發展為主要目的社團組織。中國公益記者(聯盟)俱樂部的宗旨是守望公眾利益,傳播和推動公益事業發展。行為準則是以行動弘揚公益道德,以影響擴展公益力量,以良知記錄社會的真實,以深刻凸顯新聞價值。
加入中國公益記者(聯盟)俱樂部,您將有機會作為貴賓參加由俱樂部組織或參與舉辦的各類公益活動。如中國慈善排行榜、中國公益戰略高峰會、中國企業社會責任論壇、中國公益新聞年會、公益會客廳、“公益萬里行——希望之旅”等豐富多彩的公益活動。

組織章程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名稱:中國傳媒推動公益聯盟暨中國公益記者俱樂部,簡稱“中國公益記者(聯盟)俱樂部”。
第二條 介紹:中國傳媒推動公益聯盟是由中國記者協會、中國社會工作者協會指導,公益時報等國內30多家主流媒體發起,新聞媒體、傳媒機構、中國公益基金會、公益基金、企業公益宣傳活動機構、從事公益事業的個人共同組成的民間聯盟組織,中國公益記者俱樂部由從事公益宣傳與推廣的傳媒從業者自願加入,以推動中國公益事業發展為主要目的自發性俱樂部。
第三條 宗旨:守望公眾利益,傳播和推動公益事業發展。
第四條 宣言:以行動弘揚公益道德,以影響擴展公益力量,以良知記錄社會的真實,以深刻凸顯新聞價值。
第五條 中國公益記者(聯盟)俱樂部的辦公地點在北京市。

第二章 會員

第六條 會員構成:聯盟會員是由符合聯盟章程要求,並經理事會審核批准的新聞媒體、傳媒機構、中國公益基金會、公益基金、企業公益宣傳活動機構以及從事公益事業的個人等組成。俱樂部會員是由經俱樂部秘書處審核批准的編輯、記者、主持人等從事公益宣傳與推廣的傳媒從業者組成。
第七條 會員義務:遵守國家的相關法律、法規及本(聯盟)俱樂部章程,自覺維護(聯盟)俱樂部的合法權益和聲譽,積極參加(聯盟)俱樂部組織的各項活動,嚴格保守(聯盟)俱樂部內部信息。
第八條 會員權益:共享(聯盟)俱樂部資源,優先獲得(聯盟)俱樂部提供的信息服務,優先參與(聯盟)俱樂部組織的各種活動。
第九條 申請入會:法人組織只能申請加入中國傳媒推動公益聯盟,統稱聯盟會員。傳媒類法人會員法人代表(或相關代表人)可進入聯盟理事會;企事業類法人會員法人代表(或相關代表人)也可進入聯盟理事會;傳媒從業者及關聯領域從業者可申請加入公益記者俱樂部;從事公益領域但不從事傳媒領域的個人經俱樂部批准可成為公益記者俱樂部特別會員。
第十條 入會程式:認真填寫《中國傳媒推動公益聯盟會員註冊登記表》或《中國公益記者俱樂部會員註冊登記表》各項內容並按要求提供相關資料,經審核通過,核發證書後,正式成為(聯盟)俱樂部會員。會員資格不得轉讓,會員期限為2年,期滿後,可向秘書處申請會員續期並辦理相關手續。
第十一條 會員退出:會員有權退出(聯盟)俱樂部,會員如要求退出,可向秘書處提出申請,並辦理相關手續。會員如有嚴重違反國家法律法規或(聯盟)俱樂部章程的行為,秘書處有權予以除名。

第三章 組織機構

第十二條 中國公益記者(聯盟)俱樂部組織機構由(聯盟)俱樂部理事會、監事會、秘書處三部分組成。
1、理事會是(聯盟)俱樂部最高決策機構,負責(聯盟)俱樂部重大事務決策及秘書長的任命。
2、監事會是(聯盟)俱樂部最高監督機構,負責監督(聯盟)俱樂部的重要工作,審議(聯盟)俱樂部的年度工作計畫。
3、秘書處是(聯盟)俱樂部的日常辦事機構,組織俱樂部工作會議,代表主席團處理(聯盟)俱樂部對內對外的各項事務,並對主席團和理事會負責。
4、秘書處設秘書長1名,副秘書長若干名(其中專職秘書長1名)。
5、秘書長、副秘書長由會員單位提名,由(聯盟)俱樂部工作會議選舉產生,並由主席團最終審議通過。秘書長任期2年,期滿後由(聯盟)俱樂部推選下一屆秘書長。

第四章 附則

第十三條 本章程將在(聯盟)俱樂部發展運作過程中不斷完善。
第十四條 本章程未盡事宜,將另行規定。
第十五條 本章程自公布之日起生效。
第十六條 本章程的最終解釋權歸(聯盟)俱樂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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