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債權眾籌監管制度法律構建》是2017年5月華中科技大學出版社出版的圖書,作者是蒙瑞華。
基本介紹
- 書名:中國債權眾籌監管制度法律構建
- 作者:蒙瑞華
- 出版社:華中科技大學出版社
- 出版時間:2017年5月
- 頁數:332 頁
- 定價:68 元
- 開本:16 開
- 裝幀:平裝
- ISBN:9787568027410
內容簡介,作者簡介,圖書目錄,
內容簡介
因著網際網路技術的飛速發展,金融創新正以不曾有的速度、深度與廣度挑戰著各國既有金融監管體系,相對具有良好“監管覆蓋”能力的監管體制而言,尚處於較為初級階段的金融市場以及尚未真正開始“現代化”的金融監管體系面臨的定拳考驗更甚,我國以“P2P借貸”為名的債權眾籌自“野蠻生長”至“風寒水冷”正是這種“緊張狀態”的充分體現。以債權眾籌為主要形式的金融眾籌作為一種極具複合性的金融創新,其融投資者主體、融投資形式、融投資對價及眾籌平台業務模式都具有迥異於傳統融投資方式與金融服務的特徵。如此,P2P借貸以“突然”的姿態擺在我國較為靜態的、穩定的,以及封閉的分業監管模式面前,由此產生是否允許其存在、要否對其監管、由誰監管以及怎樣監管的問題,具體的挑戰則包括其與既有融資制度如何分工、是否涉及系統風險、大眾散戶投資者如何保護、如何對其類型化以及類型化之間的監管分工問題,以及如何看待眾籌平台的準入、義務體系及兼營等等。這既關係到P2P借貸行業的生存、資本市場的多元化與資金渠道的安全暢通,也基本由點及面的“觸動”著我國金融監管體系全身,行業的發展甚至可能因其迅猛與緊迫成為“觸發”金融監管改革必須儘早清晰浮出水面的導火索,除非---對行業進行實質取締。
本書嘗試對上述問題進行了探討,希望對金融眾籌的研究者、從業人員以及監管層有些許意義。
作者簡介
:蒙瑞華,女,四川南充人,西南政法大學大學民商法學院講師,法歡拳滲學博士。
圖書目錄
引言1
一、選題背景1
二、研究困難7
三、國內外研究綜述10
四、研究思路、方法與不足20
五、研究創新與意義21
第一章現代金融監管體系的演進與啟示24
引子我國金融監管體系面臨的挑戰與應對探索24
第一節現代金融監管體系演進脈絡———從“機構監管”到
“統合監管”26
一、20世紀30年代前———自由市場時期26
二、20世紀30—70年代———
“機構監管”為主27
三、20世紀70年代—
2008年———
“統合監管”之路30
四、後危機時代的“雙峰+統合”基本框架39
第二節現代金融監管體系演進對我國的啟示43
一、我國金融市場所處階段———轉型期44
二、新形勢下我國金融市場轉型期會更短48
三、我國現有金融監管體系面臨的挑戰54
四、變革我國現有金融監管體系的兩點意見58
第二章我國債權眾籌監管對象析解———從其上位概念說起61
第一節金融型眾籌的界定及其參照系61
一、眾籌內涵考證及類型化61…
二、金融型眾籌法律屬性分析6汗趨櫻轎6
三、金融型眾籌與其他融資體系比較75
第二節金融型眾籌的類型化分歧與選擇87
一、證券標準分類及立法實踐89
二、權利標準分類及立法實踐114
三、我國應確立以權利為基微獄符礎的分類標準116
四、股權眾籌與債權眾籌的區別121
第三節我國債權眾籌立法術語及產品形式選擇124
一、債權眾籌、P2P借貸與借貸型眾籌立法術語選擇124
二、債權眾籌的正當性基礎128
三、我國債權眾籌產品型態及交易形式取捨131
第三章我國債權眾籌監管制度構建之本土生態———行業運作
與制度需求139
第一節我國債權眾籌行業最嚴重的兩大問題139
一、債權眾籌正異化為規模融資的套利工具140
二、大規模變相融資擔保加深了系統風險隱憂149
三、互為作用的“規模融資”與“變相擔保”應引起的監管警覺159
第二節我國債權眾籌產品運作的法律解讀與制度需求161
一、平台性質為投資經紀類產品的運作與制度需求161
二、平台性質為投資顧問類產品的運作與制度需求167
三、平台性質為基金管理人類產品的運作與制度需求179
第三節我國現有監管回應盤點及評析195
一、拳榜擔水土不服的既有棄凶祖金融監管制度195
二、國務院及其各部委應急回應盤點及評析200
中國債權眾籌監管制度法律構建
三、《證券法》(修訂草案)相關規定之“疑惑”204
四、《網路借貸信息中介戶殼婚刪機構業務活動管理暫行辦法
(徵求意見稿)》評析207
第四章我國債權眾籌監管制度之巨觀構建———監管機構、
立法模式與監管思路確立214
第一節監管機構與立法模式選擇214
一、債權眾籌監管機構選擇214
二、我國債權眾籌立法模式選擇217
第二節我國債權眾籌監管制度之巨觀思路226
一、嚴格化、標準化監管思路226
二、重在對眾籌平台進行行為監管227
三、以金融消費者保護為監管線索231
第五章我國債權眾籌監管制度之具體構建240
第一節融投資雙方主體資格及金額限制242
一、債權眾籌融投資雙方主體資格確立242
二、債權眾籌融投資金額限制設定249
第二節我國債權眾籌平台準入制度構建259
一、歐美已開發國家債權眾籌平台設定比較260
二、我國債權眾籌平台設定意見269
第三節債權眾籌平台義務體系構建274
一、域外債權眾籌平台義務體系比較274
二、我國債權眾籌平台義務規範構建時應注意的問題281
三、平台信息披露與信息報告義務立法意見284
結語290
一、結論:債權眾籌的整體框架與具體內容290
二、餘論:金融監管之路漫漫292
參考文獻293
後記315
一、證券標準分類及立法實踐89
二、權利標準分類及立法實踐114
三、我國應確立以權利為基礎的分類標準116
四、股權眾籌與債權眾籌的區別121
第三節我國債權眾籌立法術語及產品形式選擇124
一、債權眾籌、P2P借貸與借貸型眾籌立法術語選擇124
二、債權眾籌的正當性基礎128
三、我國債權眾籌產品型態及交易形式取捨131
第三章我國債權眾籌監管制度構建之本土生態———行業運作
與制度需求139
第一節我國債權眾籌行業最嚴重的兩大問題139
一、債權眾籌正異化為規模融資的套利工具140
二、大規模變相融資擔保加深了系統風險隱憂149
三、互為作用的“規模融資”與“變相擔保”應引起的監管警覺159
第二節我國債權眾籌產品運作的法律解讀與制度需求161
一、平台性質為投資經紀類產品的運作與制度需求161
二、平台性質為投資顧問類產品的運作與制度需求167
三、平台性質為基金管理人類產品的運作與制度需求179
第三節我國現有監管回應盤點及評析195
一、水土不服的既有金融監管制度195
二、國務院及其各部委應急回應盤點及評析200
中國債權眾籌監管制度法律構建
三、《證券法》(修訂草案)相關規定之“疑惑”204
四、《網路借貸信息中介機構業務活動管理暫行辦法
(徵求意見稿)》評析207
第四章我國債權眾籌監管制度之巨觀構建———監管機構、
立法模式與監管思路確立214
第一節監管機構與立法模式選擇214
一、債權眾籌監管機構選擇214
二、我國債權眾籌立法模式選擇217
第二節我國債權眾籌監管制度之巨觀思路226
一、嚴格化、標準化監管思路226
二、重在對眾籌平台進行行為監管227
三、以金融消費者保護為監管線索231
第五章我國債權眾籌監管制度之具體構建240
第一節融投資雙方主體資格及金額限制242
一、債權眾籌融投資雙方主體資格確立242
二、債權眾籌融投資金額限制設定249
第二節我國債權眾籌平台準入制度構建259
一、歐美已開發國家債權眾籌平台設定比較260
二、我國債權眾籌平台設定意見269
第三節債權眾籌平台義務體系構建274
一、域外債權眾籌平台義務體系比較274
二、我國債權眾籌平台義務規範構建時應注意的問題281
三、平台信息披露與信息報告義務立法意見284
結語290
一、結論:債權眾籌的整體框架與具體內容290
二、餘論:金融監管之路漫漫292
參考文獻293
後記3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