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健身瑜伽晉段官管理辦法

《中國健身瑜伽晉段官管理辦法(試行)》是國家體育總局社會體育指導中心制定的檔案。

基本介紹

  • 中文名:中國健身瑜伽晉段官管理辦法
  • 發布單位:國家體育總局社會體育指導中心
通知,全文,

通知

關於《中國健身瑜伽晉段官管理辦法(試行)》公開徵求意見的通知
各省(區、市)、計畫單列市健身瑜伽項目管理部門,體育院校健身瑜伽項目管理部門,健身瑜伽協會、俱樂部,有關單位:
為貫徹落實黨的二十大報告關於體育方面的工作精神和《全民健身計畫(2021-2025年)》相關政策,推動健身瑜伽項目規範有序發展,加強新時代健身瑜伽晉段官人才隊伍建設,結合項目發展實際,經研究對《中國健身瑜伽晉段官管理辦法(試行)》進行修訂,現印發你們並向社會公開徵求意見。
社體中心
2022年12月26日

全文

中國健身瑜伽晉段官管理辦法(試行)
為規範健身瑜伽項目標準化建設,加強健身瑜伽晉段官隊伍管理,根據《中國健身瑜伽段位制(試行)》制定本辦法。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中國健身瑜伽晉段官是評定健身瑜伽段位等級的考官,分為初級晉段官、中級晉段官、高級晉段官。
第二條 國家體育總局社會體育指導中心委託全國健身瑜伽指導委員會負責晉段官的資格註冊、培訓考核、認證審核、處罰監督等管理工作。
第三條 晉段官資格培訓由全國健身瑜伽指導委員會及其委託授權機構組織實施,晉段官資格證書由全國健身瑜伽指導委員會批准授予。
第二章 晉段官的權利與義務
第四條 晉段官享有以下權利:
(一)可參與相應級別段位的考評、評審工作,其中:初級晉段官有資格考評段前級與一至三段晉段考試;中級晉段官有資格考評段前級與一至六段晉段考試;高級晉段官有資格考評段前級與一至九段晉段考試。
(二)對健身瑜伽段位制考評工作提出建議、監督;
(三)對健身瑜伽段位制考試規則和考評方法提出意見和建議;
第五條 晉段官承擔以下義務:
(一)履行全國健身瑜伽指導委員會的培訓工作體系和各項規章制度;
(二)自覺遵守健身瑜伽晉段官相關規定,接受全國健身瑜伽指導委員會的管理;
(三)積極接受考評任務,公平、公正地認真做好相關工作;
(四)維護中國健身瑜伽段位制和晉段官的聲譽;
(五)熱愛健身瑜伽事業,自覺維護和傳播健身瑜伽文化理念。
第三章 晉段官申報條件
第六條 申報晉段官等級稱號應滿足下列基本條件
(一) 具有大專以上學歷;
(二) 已獲得健身瑜伽相應等級的段位證書;
(二)參加晉段官相應等級的培訓,逐級申報;
(三)認同並接受全國健身瑜伽指導委員會的管理,遵循有關義務。
第七條 申報晉段官等級稱號應滿足的條件
(一)初級晉段官應滿足下列條件:
1、獲得健身瑜伽4段或以上段位等級證書;
2、獲得健身瑜伽三級裁判員證書或中級教練員資格證書;
3、參加健身瑜伽初級晉段官理論考評,考評成績達到80分以上。
(二)中級晉段官應滿足下列條件:
1、獲得健身瑜伽6段或以上段位等級證書;
2、獲得健身瑜伽二級裁判員證書或高級教練員資格證書;
3、參加健身瑜伽中級晉段官理論考評,考評成績達到80分以上。
(三)高級晉段官應滿足下列條件:
1、獲得健身瑜伽7段等級證書且滿兩年以上;
2、獲得一級裁判員證書或高級教練員資格證書;
3、參加健身瑜伽高級晉段官理論考評,考評成績達到80分以上。
第四章 晉段官考核辦法
第八條 考核流程
(一)申請材料:
1、晉段官申請表;
2、本人近期一寸免冠照片;
3、已授予的健身瑜伽段位等級證書;
4、晉段官等級申請的其他證明材料。
(二)參加由全國健身瑜伽指導委員會及其授權機構組織的晉段官培訓班,學習健身瑜伽段位制考評制度、考評標準、考評流程等相關培訓內容。
(三)參加晉段官等級考核且成績達標者,經審核授予相應等級的晉段官證書。
第九條 晉段官在取得證書後,需按《中國健身瑜伽段位制(試行)》等相關規章制度,參與段位制評審的相應工作。
第五章 晉段官工作職責
第十條 晉段官工作職責
(一)掌握《中國健身瑜伽段位制實施細則(試行)》及《中國健身瑜伽晉段官培訓手冊》,熟知相應段位考評的內容、要求及評定標準。
(二)提前落實考場設施設備和考評資料。
(三)考評過程中,獨立完成各自負責的任務。
(四)嚴格按照評分標準及要求逐項評分,認真填寫《中國健身瑜伽段位考試評分表》及《中國健身瑜伽段位考試考場記錄表》並簽字。
(五)考生有違紀行為,晉段官視情節輕重分別給予勸告、警告、終止考核、宣布成績無效等處理,將處理結果記入《中國健身瑜伽段位考試考場記錄表》,並上傳考試系統。
(六)協助星級場館做好相關考務工作。
第六章 晉段官管理
第十一條 晉段官在考評工作中必須統一著晉段官服裝,佩戴晉段官徽章(徽章佩戴於左胸)。禁止奇裝異服,全面維護健身瑜伽晉段官的形象。
第十二條 晉段官在考評工作中有突出貢獻者,全國健身瑜伽指導委員會將給予表彰和獎勵。
第十三條 全國健身瑜伽指導委員會定期對晉段官進行審核工作,凡不合格者,或在評審工作中徇私舞弊、違規操作者,委員會將視情節輕重給予警告、停止行使晉段官職責直至撤消晉段官資格的處罰,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其刑事責任。
第七章 其 他
第十四條 本辦法解釋權歸全國健身瑜伽指導委員會所有。
第十五條 本辦法自發布之日起實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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