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企業信用傳遞活動

中國企業信用傳遞活動

中國企業信用傳遞活動是商務部聯合中宣部、發展改革委等部門和單位發起“誠信興商宣傳月”活動之一。

基本介紹

  • 中文名:中國企業信用傳遞活動
  • 組織部門:商務部、中宣部、發展改革委
  • 時間:每年9月
  • 作用:推動誠信體系建設
為了推動當代中國誠信體系建設,自2005年起,商務部聯合中宣部、發展改革委等部門和單位發起“誠信興商宣傳月”活動,每年9月在全國開展系列活動。作為積極推進社會信用體系建設、規範市場經濟秩序的重要舉措,“誠信興商宣傳月”活動取得了良好的社會效果。
為了加大對誠信企業的宣傳力度,促進企業誠信經營和規範自律,進一步推動商務誠信體系建設,自2013年起,由商務部、中宣部、發展改革委、工業和信息化部等18部門聯合發起 “中國企業信用傳遞”活動。作為“誠信興商宣傳月”系列活動的重要組成部分,“中國企業信用傳遞”活動獲得了商務部信用工作辦公室、國資委行業協會聯繫辦公室等單位的大力支持。
為了更好地貫徹落實國務院關於信用體系建設的方針政策,經研究,開展“中國企業信用傳遞”活動內容如下:
一、活動主題
倡導誠信興商理念 共創誠信營商環境
二、申報條件
“中國企業信用傳遞”活動要求參與活動的企業必須具備以下條件:
1.在商務部秩序司(信用工作辦公室)和國資委行業協會聯繫辦公室認定的《中國行業信用評價A級以上企業名錄》中產生。
2.申報參與活動的企業應符合合法性、信譽度、公信力、影響力和典範性的要求。
合法性是指在中國境內依法註冊,註冊時間超過三年以上的中國企業,嚴格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契約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和《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登記管理條例》等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誠信經營,無違法違規記錄。
信譽度是指企業重視自身信用體系建設,守法經營,有良好的信用意識,社會聲譽良好。
公信力是指企業以誠信作為自身的核心價值,有高度的社會責任感,無重大失信記錄,關心社會公益事業,公眾形象良好。
影響力是指企業在業內乃至全國具有一定影響力,其誠信口碑廣為人所知,並多次受到相關部門表彰,為業內外所廣泛效仿。
典範性是指企業熱心公益,堅持原則,積極進取,倡導正確的社會價值觀,並具有鮮明的時代性與典範性。
3.企業法人和主要負責人無違法違規及不良行為的記錄。企業全面履行社會責任,始終堅持依法經營,誠實守信,近三年未發生重大環境污染、質量、安全事故,未發生重大違法違紀事件。
三、申報要求
1.本著自願的原則,企業可以自行申報,也可以由各地企聯、各行業協會、政府機關、專家等推薦申報。推薦單位(專家)須堅持實事求是原則,對其真實性和可靠性負責。
2.所有獲得推薦或自薦的企業須填寫《中國企業信用傳遞活動參與申報表》並按照要求提交完整申報材料。
3.企業申報材料包括:(1)《中國企業信用傳遞活動參與申報表》(見參考資料)一式三份;(2)《中國企業信用傳遞承諾書》(見參考資料)一份;(3)企業公信力資料(見參考資料)一份;(4)企業營業執照、組織機構代碼證、稅務登記證、銀行開戶許可證和質量管理體系認證證書複印件各一份(加蓋公章);(5)企業相關榮譽證書複印件一套(加蓋公章);(6)反映企業具有良好信用的相關信息複印件,如註冊商標/專利/著作權證書、產品/服務認證證書、信用認證證書、社會公益事業證明、業務資質等,企業被市(行署)級以上工商行政管理部門評為“守契約、重信用”的證明檔案,企業受到縣級以上國家機關和其他組織表彰的證明檔案等(加蓋公章)。
上述材料需統一報送“中國企業信用傳遞”活動組委會。
四、工作程式
“中國企業信用傳遞”活動堅持公平、公正、公開和優中選優的原則,每年選出十五個行業代表企業作為中國信用倡導單位,同時選出一家最具典範性的代表企業作為中國信用建設特別貢獻單位,申報企業的評選和審定工作具體工作程式如下:
1.申報資料審核與提名發函
組委會按照中國企業信用傳遞企業審核標準對企業所提交的參與資料進行初步審核,5-10個工作日內給予企業答覆是否獲得提名,並對獲得提名的企業下發提名函。
2.媒體公示與深入調查
企業獲得提名函後15-20個工作日內,企業相關信息將通過“中國企業信用傳遞”活動官方網站公開展示,接受社會各界的監督和意見徵求,同時活動組委會通過相關渠道對企業誠信狀況進行調查研究。
3.參與企業確定
參與企業的具體情況經以商務部信用工作辦公室為核心的活動組委會合議後,最終確定信用傳遞資格企業名單。中國信用倡導單位名單會於每年6月1日-9月30日期間陸續確定,中國信用建設特別貢獻單位將於每年9月25日前最終確定。
4.中國企業信用年會
每年12月在北京舉行“中國企業信用年會”,當屆參與信用傳遞活動的十五家企業將作為本行業的信用倡導典範,以行業表率的身份接受上一屆信用傳遞典範企業代表傳遞的信物——“誠信之璽”。
五、宣傳、服務與動態管理
1.通過報刊、雜誌、電視、網際網路等媒體,以新聞、專題報導、專訪等多種形式宣傳推廣活動參與企業,擴大企業的影響力和公信度。具體形式包括:
(1)活動官網,全面展現信用傳遞進程。
以圖、文、音、視等形式全方位、多角度的展現當屆“中國企業信用傳遞”活動的盛況和進程,運用網路視頻節目專訪、專題報導以及新媒體等手段,通過兩微一端的傳播渠道,利用簽名傳遞宣言、語錄等形式,進行立體化、跨地域的網上信用互動傳遞,以及直播中國企業信用年會等。
(2)權威網站規模化傳播,弘揚信用建設典範,傳遞誠信興商文化。
在權威網站上對“中國企業信用傳遞”活動進行新聞報導、專題報導以及視頻展示,藉助誠信榜樣的樹立和信用傳遞的推動,擴大影響力和有效性,引導全民關注。
(3)權威平面媒體官微、手機報和APP等新媒體途徑對活動進行全方位跟蹤報導。
在國家級權威平面媒體和各地區優勢平面媒體上以新聞、專題專訪等形式對“中國企業信用傳遞”活動進行全方位報導,並藉助權威平面媒體的官方微博、微信、手機報和APP等新媒體途徑,大量轉載轉發,形成全方位、多角度的跟蹤報導,由此弘揚誠信精神,樹立誠信榜樣。
2.為企業製作信用活動參與紀錄報告,並製作活動珍藏畫冊,將企業誠信感言及影像收錄其中。
3.協調企業作為行業代表,將企業在誠信方面的成果收錄到系列叢書中作為案例,全國發行,並贈送國家各有關部委、知名院校及全國性行業協會等相關單位。
4.對參與“中國企業信用傳遞”活動的企業實施動態管理制度,在活動官網對參與企業進行為期一年的信用典範展示期間,如企業出現嚴重道德失信事件、重大質量及安全事故和重大違法違紀案件,將按照有關程式撤銷“中國企業信用倡導單位”或“中國信用建設特別貢獻單位”資格,並進行網上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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