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人民銀行泰和縣支行

中國人民銀行泰和縣支行(簡稱人行泰和縣支行)是中國人民銀行總行派出機構,隸屬中國人民銀行吉安市中心支行管轄。成立於1949年,1986年4月,恢復中國人民銀行泰和縣支行行政機構。

基本介紹

  • 中文名:中國人民銀行泰和縣支行
  • 所屬地區:江西省泰和縣
  • 類型:政府機構
概況,內設機構及職責,綜合業務股,貨幣信貸與統計股,辦公室,

概況

中國人民銀行泰和縣支行(簡稱人行泰和縣支行)是中國人民銀行總行派出機構,隸屬中國人民銀行吉安市中心支行管轄。成立於1949年,1986年4月,恢復中國人民銀行泰和縣支行行政機構。根據1993年3月18日全國八屆人大三次會議通過,2003年12月27日全國十屆人大六次會議修正的《中華人民共和國中國人民銀行法》賦予職能:“中國人民銀行在國務院領導下,制定和執行貨幣政策,防範和化解金融風險,維護金融穩定。”中國人民銀行泰和縣支行開始行使中央銀行職能。目前有內設機構:辦公室、貨幣信貸股、綜合業務股。現有行領導5人,其中行長1人,副行長2人,紀檢組長兼總稽核1人,副主任科員1人。

內設機構及職責

綜合業務股

(一)負責經理本級國庫業務,對代理人民銀行經理國庫的行為進行檢查監督;
(二)負責辦理轄內資金清算、支付結算及賬戶管理等業務;
(三)負責轄內反洗錢管理和監督檢查工作;
(四)負責轄內人民幣管理和現金管理;
(五)負責支行會計財務制度的實施,承擔本級財務管理。
(六)負責支行科技工作,承辦支行辦公自動化系統及業務系統的建設、管理和維護工作。

貨幣信貸與統計股

(一)負責轄區內貨幣信貸政策的貫徹落實,承辦經濟金融信息的統計、分析、監測及調研工作;
(二)負責轄內外匯管理和監督檢查工作;
(三)負責轄內徵信市場管理,參與防範和化解轄區內系統性金融風險,維護轄內金融穩定;
(四)負責與轄內金融監督機構和其它相關部門的協調與溝通。

辦公室

(一)負責組織協調支行日常辦公。承辦支行文秘綜合、信息傳遞、會務組織、文檔管理、機要保密、法律事務工作和後勤保障等職能工作;
(二)負責支行組織人事、幹部管理、勞動工資、養老保險統籌、職工培訓、職稱管理、退休人員管理及宣傳、工會、共青團、婦女等工作。負責支行黨組日常事務和決議事項的督辦檢查及機關黨務工作;
(三)負責支行內部審計工作,對工作人員依法履行公務及執行財務紀律情況進行監督檢查,並對違規違紀人員提出處理建議。負責本級黨的紀律檢查的行政監督工作;
(四)負責支行國庫核算業務的事後監督;
(五)負責支行安全保衛和社會綜合治理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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