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人民解放軍聯勤條例

《中國人民解放軍聯勤條例》是人民解放軍組織實施聯勤工作的基本依據。

基本介紹

  • 中文名:中國人民解放軍聯勤條例
  • 對象:中國人民解放軍
  • 指導:毛澤東軍事思想
  • 施行時間:2000年1月1日
《條例》以毛澤東軍事思想、鄧小平新時期軍隊建設思想和江澤民關於軍隊建設的一系列重要論述為指導,全面貫徹中央軍委關於實行聯勤的決策意圖,對聯勤的工作程式、運行環節、運轉過程和工作制度等進行了規範,並對主管全軍聯勤工作的領導機關總後勤部、主管戰區內聯勤工作的軍區聯勤部以及軍兵種後勤系統的工作職責作了明確界定,以便於諸軍兵種依法聯勤,確保聯得上、聯得住、聯得好。
實行聯勤,集中集約使用後勤力量,就近就便對三軍部隊實施保障,對於最佳化後勤資源配置,理順保障關係,提高軍事經濟效益和整體保障能力,具有特別重要的意義,也是我軍適應國際軍事發展趨勢和未來聯合作戰需要,適應國內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發展,解決我軍後勤現代化建設進程中諸多深層次矛盾的必然選擇。
三軍聯勤體制於2000年1月1日正式啟動。目前,全軍聯勤機構已經建立,對保障實體作了調整,供應關係基本理順,配套法規制度將陸續出台,聯勤的各項工作按新體制順利運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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