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人民解放軍海防部隊

中國人民解放軍海防部隊

中國人民解放軍擔負海岸和島嶼防衛、管理和海防建設任務的部隊。

基本介紹

  • 中文名:中國人民解放軍海防部隊
  • 外文名:maritime defense forces of the CPLA
設海防師、旅、團、營、連。基本任務是:平時加強戰備訓練,組織實施邊防執勤,搞好海防建設,實行軍警民聯防;戰時依託工事和陣地,遲滯、消耗和消滅入侵之敵,保衛國家主權和領土完整。
中華人民共和國成立後,中央軍事委員會指派部分作戰部隊擔負海岸、島嶼的防衛和守備任務。1950年公安部召開全國第一次邊防保衛工作會議,決定在沿海地區有重點地配置力量擔負起海防警衛任務;同年10月,為防止侵朝美軍擴大侵略戰爭,配合國民黨軍在大陸沿海登入,中央軍委決定立足現有裝備,以渤海灣、長江口和珠江口為重點地域,配置海岸炮兵部隊。1951年原海防機構和海防部隊整編為中國人民解放軍邊防公安部隊。1955年公安部隊改稱中國人民解放軍公安軍,其公安邊防部隊負責全國海防工作,並在海南島設立守備區。1958年公安軍番號撤銷後,大部分公安邊防部隊併入中國人民解放軍,海防工作和海防力量逐步移交中國人民解放軍,又在沿海地區先後組建若干要塞區、守備區,主要擔負沿海地區的軍事守備。1980年,沿海守備區改稱守備師或守備團;1985年,海防要塞區改稱守備區。1993年,中國人民解放軍海防守備部隊改編為中國人民解放軍海防部隊,繼續擔負沿海地區的防衛任務。
長期以來,中國人民解放軍海防部隊先後執行了打擊國民黨軍登入竄擾活動和保衛南中國海島嶼等軍事行動,對捍衛國家主權和領土完整,打擊販槍、販毒、偷渡、販賣人口等跨境犯罪和民族分裂、暴力恐怖活動,維護沿海地區社會穩定,發揮了重要作用。
發布者:中國軍事百科全書編審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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