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人民解放軍共青團工作條例

《中國人民解放軍共青團工作條例》是為了加強和規範中國人民解放軍中的共青團工作而制定的法規。

經中國共產黨中央軍事委員會批准,2007年1月1日總政治部發布。自發布之日起施行。分為總則,團組織的職責,團幹部的職責與選拔培養,團的發展與教育管理,團的制度,團的活動,戰時團的工作,團旗、團徽、團歌的使用,黨組織、政治機關對共青團工作的領導,附則。共10章60條。條例規定了軍隊共青團的指導思想、地位作用、組織設定、組織原則和領導關係;概括了軍隊共青團建設和工作的基本原則、基本任務、主要內容、目標要求;細化了團組織自身建設和開展工作的基本要求,對團的教育和活動的基本要求、主要內容、方式方法和程式步驟作出明確規定。

主要內容,政策全文,立法過程,內容解讀,

主要內容

主要內容是:①把科學發展觀作為軍隊共青團工作的重要指導方針,並強調始終堅持人民軍隊聽黨指揮、服務人民、英勇善戰的優良傳統。把構建社會主義和諧社會、堅持以人為本、促進青年全面發展、樹立社會主義榮辱觀、履行新世紀新階段人民軍隊歷史使命、黨建帶團建等,作為軍隊共青團工作的基本任務、主要內容、基本原則。②明確把培養造就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紀律的高素質青年軍人,鞏固和加強黨在軍隊中的青年民眾基礎作為軍隊共青團建設和工作的根本目的,並具體體現到軍隊共青團工作的主要方面。③細化了團組織自身建設和開展工作的基本要求。以服務部隊中心任務、服務團員青年能力建設為重點,對各級團組織職責,團幹部能力素質、選拔培養,團員管理,以及團的各項制度作了具體規定。④對團的教育和活動的基本要求、主要內容、方式方法和程式步驟作了規定;對學習黨的創新理論,開展學習成才、愛軍精武等教育和活動,作出了明確的規定。⑤著眼軍事鬥爭準備需要,專門設章規範團組織戰時工作的基本要求、不同作戰階段工作的主要內容和組織實施等。條例規定,參戰部隊的團組織應當根據黨組織、政治機關的指示,緊緊圍繞作戰不同階段任務,適應戰場環境變化,培育團員、青年的戰鬥精神,靈活開展戰時團的工作。召開團的會議,分析團員、青年臨戰思想狀況,確定團組織戰前動員的主要內容,根據部隊擔負的作戰任務,完善戰時團的工作方案;協助黨組織、政治機關根據作戰編成,建立健全團的組織,配齊團的幹部和骨幹;配合黨組織、政治機關進行戰前動員,激發團員、青年的愛國主義、革命英雄主義精神,樹立敢打必勝的信心;發動團員、青年積極參加臨戰訓練,為奪取作戰勝利獻計獻策。⑥明確了黨組織、政治機關和首長對軍隊共青團建設和工作的領導與指導責任。從師級以上、旅團級、基層三個層面,規範了黨組織、政治機關領導和首長指導軍隊共青團建設和工作的主要內容、方式方法,以及檢查監督和處理辦法。條例明確,旅、團級單位黨的委員會、政治機關包括基層黨委(支部)領導共青團工作,要認真履行黨委、政治機關職責,堅持黨建帶團建。要將共青團工作納入部隊黨的建設和全面建設規劃,列入議事日程,結合部署總結年度和階段性工作,分析團組織建設形勢,及時提出指導性意見。要抓學習,從思想上帶;抓組織,從制度上帶;抓素質,從能力上帶;抓落實,從作風上帶。⑦規定了團組織應當按照黨員的基本條件,積極推薦優秀團員作為黨的發展對象,團員加入黨組織必須經過團組織推薦。推薦的程式是:團支部根據黨支部的要求,對申請入黨的優秀團員進行考察,在團小組推薦的基礎上,提出發展對象人選名單;召開支部團員大會,由團支部委員會介紹推薦的發展對象人選情況,進行民主測評,確定推薦對象;經黨支部批准後,團支部應當協助黨支部對發展對象進行培養教育。⑧對團旗、團徽、團歌的使用作出明確規定。條例規定,團員代表大會、團員代表會議、團員大會和新團員入團宣誓儀式的會場,應當懸掛團旗。團旗和黨旗同時懸掛時,團旗應當掛在面向會場的右方。團組織舉行重要慶祝活動、紀念活動、主題團日活動,可以使用團旗。團旗與國旗、黨旗、軍旗同時使用時,團旗應當置於國旗、黨旗、軍旗的後面。團員代表大會和團員代表會議的會場,應當懸掛團徽。團組織在頒發的獎狀、獎旗和榮譽性文書、證件上,以及團的出版物上,可以加印團徽圖案。在舉行新團員入團宣誓儀式時,團組織應當向新團員頒發團的徽章。團員、團幹部和青年工作幹部平時可以佩帶團的徽章,參加團的重要活動應當佩帶團的徽章。召開團員代表大會、團員代表會議和團員大會,應當唱團歌。團組織舉行慶祝活動、紀念活動、主題團日活動,可以唱團歌。條例的發布施行,對於加強軍隊團組織建設,推進軍隊共青團建設和工作科學化、制度化、規範化,具有重要意義。

政策全文

中國人民解放軍共青團工作條例
第一章 總則
第二章 團組織的職責
第三章 團幹部的職責與選拔培養
第四章 團員的發展與教育管理
第五章 團的制度
第六章 團的活動
第七章 戰時團的工作
第八章 團旗、團徽、團歌的使用
第九章 黨組織、政治機關對共青團工作的領導
第十章 附則
第一章 總 則
第一條 為了加強和規範中國人民解放軍中的共青團工作 (以下簡稱軍隊共青團工作 ) ,根據《中國人民解放軍 政治工作條例》和《中國共產主義青年團章程》 ,制定本條例。
第二條 共青團在軍隊中的組織,是中國共產黨領導 的軍隊中先進青年的民眾組織,是廣大青年在實踐中學習中 國特色社會主義和共產主義的學校,是黨的助手和後備軍。
第三條 共青團在軍隊旅、團級單位和以培養生長乾 部為主的院校及士官學校設立委員會,在營和相當於營的單 位設立總支部,在連隊和相當於連隊的單位設立支部。
第四條 共青團在軍隊中的各級團員代表大會。(余略)

立法過程

根據軍委立法規劃,《中國人民解放軍共青團工作條例》從2005年初開始起草,起草課題組認真學習黨的創新理論和有關檔案指示,深入軍兵種部隊不同層次、不同類型單位進行調研。形成初稿後,多次聽取四總部有關部門和軍區、軍兵種和武警部隊意見,徵求了187個團級以上單位黨委和政治機關、近800個共青團組織和1000多名團幹部的意見,並聽取了共青團中央的意見。條例先後七易其稿,是在廣泛調查研究,充分發揚民主,集我軍共青團70多年建設實踐經驗,凝聚全軍智慧的基礎上形成的。

內容解讀

《中國人民解放軍共青團工作條例》共十章六十條,近一萬字。第一章是總則。第二章至第八章,分別是團組織的職責、團幹部的職責與選拔培養、團員的發展與教育管理、團的制度、團的活動、戰時團的工作、團旗團徽團歌的使用。第九章是黨組織、政治機關對共青團工作的領導。第十章是附則。主要是:強調了軍隊共青團的指導思想、地位作用、組織設定、組織原則和領導關係;概括了軍隊共青團建設和工作的基本原則、基本任務、主要內容、目標要求;細化了團組織自身建設和開展工作的基本要求,對團的教育和活動的基本要求、主要內容、方式方法和程式步驟作出明確規定。另外,還專門設章,規範了戰時團的工作,明確了黨組織、政治機關對軍隊共青團建設和工作的領導與指導責任,使條例更為系統完善。
《中國人民解放軍共青團工作條例》有五大看點,分別如下:
之一:許多內容具有創新性
這部法規從名稱、結構到內容,都充滿了新意,本身就是一部創新的條例。把科學發展觀作為軍隊共青團工作的重要指導方針加以強調,並強調始終堅持我軍聽黨指揮、服務人民、英勇善戰的優良傳統。比如,把構建社會主義和諧社會、堅持以人為本、促進青年全面發展、樹立社會主義榮辱觀、履行新世紀新階段我軍歷史使命、黨建帶團建等,作為軍隊共青團工作的基本任務、主要內容、基本原則,為軍隊共青團建設和工作賦予了新的時代內涵。按照勤於學習、善於創造、甘於奉獻的要求,堅持以學習能力和服務能力為重點,推進團的理論創新和實踐創新,團結帶領團員青年在建設信息化軍隊、打贏信息化戰爭中貢獻智慧和力量。條例適應軍事鬥爭準備需要,對戰時團的工作的基本要求、不同作戰階段團的工作的主要內容和組織實施等作出了規定,為戰時充分發揮共青團突擊隊和生力軍作用提供了法規依據。條例對軍委領導反覆強調和倡導的學習黨的創新理論,開展學習成才、愛軍精武、學習英雄模範等活動,運用現代信息傳播手段和社會資源,進行科學素質、文明素養、審美情趣、心理健康和青春期等教育,作出了明確的概括和規定,使共青團建設和工作更富有鮮明的時代特徵。
之二:強調黨建帶團建
黨建帶團建,既是黨的先進性建設的內在要求,也是黨團關係的特殊要求,同時也是我軍建設的一條歷史經驗。條例明確,旅、團級單位黨的委員會、政治機關包括基層黨委(支部)領導共青團工作,首要的一條就是認真履行黨委、政治機關職責,堅持黨建帶團建。要將共青團工作納入部隊黨的建設和全面建設規劃,列入議事日程,結合部署總結年度和階段性工作,分析團組織建設形勢,及時提出指導性意見。要抓學習,從思想上帶;抓組織,從制度上帶;抓素質,從能力上帶;抓落實,從作風上帶。條例還強調各級黨組織、政治機關對共青團工作負有重要的領導與指導責任。為此,條例專門設章,區分師級以上、旅團級和基層三個層面,對黨組織、政治機關領導和指導共青團建設和工作的主要內容、方式方法,以及檢查監督和處理辦法進行明確和規範。
之三:團員入黨必須經過團組織推薦
條例規定,團組織應當按照黨員的基本條件,積極推薦優秀團員作為黨的發展對象,團員加入黨組織必須經過團組織推薦。推薦的程式是:團支部根據黨支部的要求,對申請入黨的優秀團員進行考察,在團小組推薦的基礎上,提出發展對象人選名單;召開支部團員大會,由團支部委員會介紹推薦的發展對象人選情況,進行民主測評,確定推薦對象;經黨支部批准後,團支部應當協助黨支部對發展對象進行培養教育。
之四:具體規定戰時團的工作
條例規定,參戰部隊的團組織應當根據黨組織、政治機關的指示,緊緊圍繞作戰不同階段任務,適應戰場環境變化,培育團員、青年的戰鬥精神,靈活開展戰時團的工作。召開團的會議,分析團員、青年臨戰思想狀況,確定團組織戰前動員的主要內容,根據部隊擔負的作戰任務,完善戰時團的工作方案;協助黨組織、政治機關根據作戰編成,建立健全團的組織,配齊團的幹部和骨幹;配合黨組織、政治機關進行戰前動員,激發團員、青年的愛國主義、革命英雄主義精神,樹立敢打必勝的信心;發動團員、青年積極參加臨戰訓練,為奪取作戰勝利獻計獻策。
之五:明確團旗團徽團歌的使用規範
條例對團旗、團徽、團歌的使用作出明確的規定。條例規定,團員代表大會、團員代表會議、團員大會和新團員入團宣誓儀式的會場,應當懸掛團旗。團旗和黨旗同時懸掛時,團旗應當掛在面向會場的右方。團組織舉行重要慶祝活動、紀念活動、主題團日活動,可以使用團旗。團旗與國旗、黨旗、軍旗同時使用時,團旗應當置於國旗、黨旗、軍旗的後面。團員代表大會和團員代表會議的會場,應當懸掛團徽。團組織在頒發的獎狀、獎旗和榮譽性文書、證件上,以及團的出版物上,可以加印團徽圖案。在舉行新團員入團宣誓儀式時,團組織應當向新團員頒發團的徽章。團員、團幹部和青年工作幹部平時可以佩戴團的徽章,參加團的重要活動應當佩戴團的徽章。召開團員代表大會、團員代表會議和團員大會,應當唱團歌。團組織舉行慶祝活動、紀念活動、主題團日活動,可以唱團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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