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人民書法家協會

中國人民書法家協會

2016年4月,民政部民間組織管理局主管的中國社會組織網曝光第四批“離岸社團”“山寨社團”名單,中國人民書法家協會在名單中。

基本介紹

  • 中文名:中國人民書法家協會
  • 業務主管:離岸山寨
  • 組織狀態:違法曝光
  • 曝光批次:第四批
  • 性質:非法社會組織 
主要職能,組織結構,

主要職能

中國人民書法家協會(以下簡稱本協會)是中國共產黨領導的全國各民族書法家組成的人民團體,是黨和政府聯繫書法界的橋樑和紐帶,是繁榮社會主義書法事業,為實現中國夢、建設社會主義發展文化強國的重要力量。堅持走中國特色的社會主義文化發展道路,堅持文藝為人民服務為社會主義服務的方向,堅持貼近人民,貼近生活的原則,堅持以人民為中心的創作導向,弘揚主旋律,提倡多樣化,為建設社會主義文化強國、為全面建設小康社會,實現中華民族的偉大復興而奮鬥。本協會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及各項法律法規,按照本協會章程,開展各項工作。
本協會對會員會有聯絡、協調、服務的職能,鼓勵引導並組織會員深入生活,創作弘揚民族文化及人民藝術的作品。發現和培養各方面書法人才,發展和壯大為人民服務的會員隊伍,設立本協會中各門類藝術委員會,開展多元化的藝術活動。加強同政府各有關部門,各文化藝術單位及社會各界的密切合作,積極發展人們書法事業,根據國家法律和有關政策支持發展書法文化產業。建立健全權益保障職能,依法委會會員的相關合法權益。

組織結構

本協會實行個人會員制,凡中華人民共和國公民在書法領域取得一定成績,具有較高的思想文化素質,符合入會條件,贊成本會章程,由本人提出申請,並經本會會員推薦,報本協會審批,履行手續後,可成為本協會會員,依據本章程另行制定個人會員入會細則,經主席團批准,由駐會或秘書處等機構實施。個人會員義務,會員有遵守本協會章程,執行決議,參加協會活動,維護協會權益的責任,按期繳納會費,本協會會員如違反國家法律、法規或違反本協會章程,視情節輕重,經本協會領導討論決定可給予通報批評或取消會籍處理。
本協會的組織原則是:民主集中制。
協會經費來源包括:政府及企業扶持、會員會費、社會贊助、其他合法收入。
本協會的資產受法律保護,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侵占、挪用和任意調撥,一切資產和不動產受法律保護。本章程由本協會主席團討論通過,其修改權及章程條款的解釋權屬於中國人民書法家協會。
2016年4月,民政部民間組織管理局主管的中國社會組織網曝光第四批“離岸社團”“山寨社團”名單,中國人民書法家協會在名單中,謹防上當受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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