產生與發展
1955年3月7日至9日,協商委員會籌備召開了政協鄭州市第一屆委員會第一次全體會議。會議鄭重宣告:“鄭州市第一屆人民代表大會第一次會議已經開過,協商委員會已經光榮地完成了自己的歷史任務,不再具備鄭州市各界人民代表會常設機構的職能”。撤銷了代行人民代表大會職權的鄭州市各界人民代表會議協商委員會,建立了政協鄭州市委員會。
政協鄭州市委員會自1949年成立到2011年,它已經走過了62年的光輝歷程。目前的政協鄭州市第十二屆委員會產生於2009年4月,由28個界別組成。截止2011年的十二屆三次會議,共有委員577人,常務委員110人,主席1人,副主席10人,黨組副書記3人,秘書長1人,副秘書長8人。主席、副主席中,中共6人,民盟1人,民建1人,民進1人,農工黨1人,九三學社1人。
在新的歷史時期,政協鄭州市委員會以鄧小平理論和“三個代表”重要思想為指導,全面落實科學發展觀,堅持和完善中國共產黨領導的多黨合作和政治協商制度,高舉愛國主義和社會主義旗幟,堅持團結和民主兩大主題,圍繞中心、服務大局,突出特點、發揮優勢,以奮發有為的精神狀態和求真務實的工作作風,認證履行政協職能,為促進我市物質文明、政治文明、精神文明與和諧社會建設的全面發展發揮著重要作用。
組織構成
政協鄭州市委員會的前身是"鄭州市各界人民代表會議協商委員會",於1949年11月產生。1955年,中國人民政治協商會議鄭州市第一屆委員會第一次會議召開。政協鄭州市第十二屆委員會產生於2009年4月,現由28個界別組成,共有委員577人,常務委員110人,主席1人,副主席10人,黨組專職副書記3人,秘書長1人,副秘書長8人。主席、副主席中,中共6人,民盟1人,民建1人,民進1人,農工黨1人,九三學社1人。
市政協機關設辦公廳、調研室(均為正縣級)。辦公廳下設秘書處、人事處、行政處、聯絡接待處和離退休幹部工作處、文電處(均為副縣級);調研室設綜合處、宣傳處(均為正科級)。
市政協設11個專門委員會(正縣級):提案委員會、經濟委員會、農業委員會、人口資源環境委員會、教科文衛體委員會、社會和法制委員會、民族和宗教委員會、文史資料委員會、港澳台僑和外事委員會、委員管理聯絡委員會、城市建設委員會。每個專門委員會各設1個辦公室(正科級)。
直屬事業單位3個:《鄭州政協》編輯部(副縣級),歸調研室管理;市政協機關服務中心(正科級),歸辦公廳管理;鄭州嵩山書畫院(正科級),歸教科文衛體委員會管理。現有幹部職工116人,其中幹部103人,工人13人。
機關內部刊物有《鄭州政協》和《鄭州文史資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