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人民政治協商會議包頭市委員會

中國人民政治協商會議包頭市委員會

中國人民政治協商會議包頭市委員會(簡稱政協包頭市委員會或包頭市政協)是中國人民政治協商會議地方委員會組織,是包頭市具有廣泛代表性的愛國統一戰線組織,是中國共產黨領導的多黨合作和政治協商的重要機構。

現任中國人民政治協商會議包頭市委員會主席:張世明

基本介紹

  • 中文名:中國人民政治協商會議包頭市委員會
  • 外文名:Baotou Municipal Committee of the Chinese people's Political Consultative Conference
  • 機關簡稱:包頭市政協或政協包頭市委員會
  • 組織形式:多黨合作和政治協商
  • 現任領導:張世明 
歷史沿革,政協職能,政協機構,政協工作,召開會議,組織視察,開展調查,提出提案,反映社情民意,政協領導,主席,副主席,秘書長,

歷史沿革

1950年3月,根據中共中央《關於進入城市後成立各界人民代表會議的指示》,包頭市人民政府邀請各界代表參加,並於3月24日召開了第一屆一次會議,參加會議的代表27名,由中共、共青團、工會、婦聯、工商聯、民族宗教、特邀等界別組成。會後產生了包頭市各界人民代表會議協商委員會,選舉產生了協商委員會主席鄭天翔,副主席王雷震、吳佑龍。
1950年8月12日,包頭市第二屆協商委員會第一次會議召開。從本屆會議開始正式代行人民代表大會職權。會議選舉協商委員會委員25名,選舉產生了協商委員會主席陳登昆,副主席王雷震、吳佑龍,秘書長陳若夫。
1950年10月19日,包頭市第三屆協商委員會第一次會議召開。會議選舉協商委員會27名,會議選舉協商委員會委員27名,選舉產生了協商委員會主席陳登昆,副主席王雷震、吳佑龍,秘書長陳若夫。
1951年3月10日,包頭市第四屆協商委員會第一次會議召開。會議選舉協商委員會委員35名,選舉產生了協商委員會主席陳登昆,副主席覃錫樹、丁冠英,秘書長陳若夫。
1952年8月25日,包頭市第五屆協商委員會第一次會議召開。會議選舉協商委員會委員31名,選舉產生了協商委員會主席鄭天翔,副主席丁冠英、陳若夫、覃錫樹,秘書長楊德銘。1952年12月鄭天翔離任,李質繼任。在中共包頭市委領導下,包頭市各界人民代表會議協商委員會,發揮統一戰線組織作用,圍繞建設新包頭積極開展工作,協同包頭市人民政府籌備召開各界人民代表會議;聯繫各界人士,向市委和市政府反映人民意見,向民眾宣傳解放軍政策法令;審議市政府交議的檔案和議案;協助政府動員各界人士參加土地改革、抗美援朝、鎮壓反革命等各項社會改革運動;發起並推動各民主黨派、各人民團體、各族各界愛國人士進行時事和政策學習。1955年5月,經中共包頭市委與各界民主人士協商,正式成立了政協包頭市委員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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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中國人民政治協商會議章程》關於地方委員會的規定,在中共包頭市委領導下,1955年5月25—27日,中國人民政治協商會議包頭市第一屆委員會第一次會議召開,正式成立中國人民政治協商會議包頭市委員會。第一屆市政協委員75名。會議選舉高錦明為主席,丁冠英為副主席,1956年7月21日增選於峰為副主席,秘書長於峰。
1957年7月5日—7日,政協包頭市第二屆委員會第一次會議召開。委員95名。會議選舉高錦明為主席,墨志清、丁冠英、於峰、覃錫樹為副主席,秘書長於峰(兼)。1959年11月1日—3日,政協包頭市第三屆委員會第一次會議召開。委員97名。會議選舉高錦明為主席,墨志清、丁冠英、於峰、覃錫樹、安恩達為副主席,秘書長忽波起。1962年5月21日—29日,政協包頭市第四屆委員會第一次會議召開。委員99名。會議選舉墨志清為主席,丁冠英、於峰、覃錫樹、安恩達為副主席,秘書長忽波起。
在政協包頭市委員會第一至四屆7年期間,委員界別不斷擴大,人數逐漸增多,具有更加廣泛的代表性。這一時期的主要工作是,按照《中國人民政治協商會議章程》認真履行職能,圍繞黨和國家的大政方針、統一戰線的重大問題和包頭市各個時期的中心工作開展了大量的政治協商活動;組織推動各民主黨派、各界人士學習時事政治、方針政策;協調統一戰線內部關係,認真貫徹“長期共存、互相監督”的方針。
1966年5月“文化大革命”運動開始。包頭市政協也遭到嚴重衝擊,隨之被迫停止活動。1975年全國實行全面整頓,人民政協的組織機構開始醞釀恢復。1976年10月,中國共產黨粉碎了“四人幫”,結束了長達10年的“文化大革命”。市政協開始恢復工作。
1978年11月23日—12月1日,政協包頭市第五屆委員會第一次會議召開。委員134名,由中國共產黨、共青團、婦女聯合會、工會、貧協、文藝、科技、教育、新聞、醫藥衛生、體育、僑聯、特邀等13個界別組成。會議選舉墨志清為主席,吳步淵、劉景陽、馮照希、安恩達、魏兆融、陳征、康子錚、葉緒恕、吳佑龍為副主席,秘書長劉國富。1980年1月21日五屆二次全委會議選舉吳步淵為主席,墨志清離任,增選於峰、劉國富、張麟經、林振寰為副主席,張志遠為秘書長。
1983年3月30日—4月8日,政協包頭市第六屆委員會第一次會議召開。委員210名。由18個界別組成。會議選舉凌流為主席,王福增、色音、安恩達、於峰、周興源、林振寰、劉國富、郭雨田、張寶仁、王廣納、王立瑾、顧鈞為副主席,李禾為秘書長。1984年3月六屆二次全委會議增選劉俊義、胡敏為副主席,1986年4月六屆四次全委會議增選李士煒、徐來自、莫德勒圖為副主席,王智斌為秘書長。
1988年4月25日—5月6日,政協包頭市第七屆委員會第一次會議召開。委員229名,由18個界別組成。會議選舉雲占魁為主席,李士煒、王廣納、顧鈞、徐來自、熊家齊、王桂錚、張乃鈞為副主席,王智斌為秘書長。1989年4月七屆二次全委會議增選廖德興為副主席,王智斌為秘書長。1990年4月七屆三次全委會議增選秦樹楓為副主席。1993年3月3日—9日,政協包頭市第八屆委員會第一次會議召開。委員247名,由28個界別組成。會議選舉包啟光為主席,秦樹楓、熊家齊、張鹹釗、邱榮慶、海金英、馮笠、李增曦、康交陽為副主席,劉明忠為秘書長。1995年4月3日—7日,八屆三次會議增選武愛忠、高豐為副主席。1996年3月9日—13日,八屆四次全委會議增選羅錫恩為副主席,尹慶利為秘書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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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97年4月9日—14日,八屆五次全委會議增選金中文為副主席。1998年4月7日—12日,政協包頭市第九屆委員會第一次會議召開。委員274名,由28個界別組成。主席空缺,秦樹楓、海金英、李增曦、楊振華、康交陽、高豐、金中文、牛長貴、張秀峰、王紹貞、朱蒙為副主席,張生為秘書長。1998年9月15日,九屆二次全委會議補選張振仁主席。
2000年4月17日—21日九屆四次會議補選雲廣慶、楊家祥為副主席。2001年9月25日—26日九屆六次全委會議補選孫桂芳為主席,席廣祿、道爾吉、李 偉、侯曉菊為副主席。本屆召開七次全體會議。2003年6月14日—17日政協包頭市第十屆委員會第一次會議召開。委員330名,由27個界別組成。會議選舉李主然為主席,李偉、牛長貴、張秀峰、道爾吉、侯曉菊、張生、李廣斌、王金陵、侯煥明、李秉榮為副主席,王茂榮為秘書長。
2007年12月19日—24日政協包頭市第十一屆委員會第一次會議召開。委員343名,由28個界別組成。會議選舉董漢忠為主席,李廣斌、侯曉菊(女)、侯煥明、張伯群、時素珍(女)、朝格圖(蒙古族)、黃秀英(女、蒙古族)、梁瑞為副主席,王茂榮為秘書長。2009年1月15日—18日十一屆二次會議接受張伯群同志辭去副主席職務;增選張曄、安潤生為政協包頭市第十一屆委員會副主席。
2013年1月6日—10日政協包頭市第十二屆委員會第一次會議召開,委員343名,由28個界別組成。會議選舉程剛為主席,張曄、侯曉菊(女)、時素珍(女)、梁瑞、卜文厚、周志寧、尚雲、楊澤繁、賀俊為副主席,張永和為秘書長。

政協職能

根據政協章程規定,包頭市政協的主要職能是政治協商民主監督,組織參加市政協的各黨派、團體和各族各界人士參政議政
政治協商是對國家和包頭市的大政方針以及政治、經濟、文化和社會生活中的重要問題在決策之前進行協商和就決策執行過程中的重要問題進行協商。政治協商的主要形式是政協舉行的各種協商會議,其中包括:政協委員會全體會議、常務委員會會議、主席會議、常務委員專題座談會、各專門委員會會議,根據需要召開的各黨派、無黨派愛國人士、人民團體、少數民族人士和各界愛國人士的代表參加的協商座談會等,以及政協負責人或委員應邀列席市委召開的常委會、全委會或人大常委會舉行的人民代表大會、有關常務委員會,市政府舉行的部署工作、研究重大問題的常務會議和全體會議,聽取有關情況,直接參與協商討論。此外,還通過舉辦情況通報會、議政會、聽取意見座談會等進行協商活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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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主監督是對國家憲法、法律和地方法規的實施,重大方針政策的貫徹執行、國家機關及其工作人員的工作,通過建議和批評進行監督。民主監督的主要形式是通過政協委員會全體會議向市委、市政府提出的意見、建議;通過常務委員會、主席會議向市委、市政府提出的建議案;各專門委員會提出的建議或有關報告;委員視察、委員提案、委員舉報或其他形式提出批評和建議;參加市委、市政府有關部門組織的調查活動。
參政議政是政治協商、民主監督的拓展和延伸。參政議政的內容與形式除上述規定的以外,還包括選擇人民民眾關心、黨政部門重視、政協有條件做的課題,組織調查和研究,積極主動地向市委、市政府提出建設性的意見;通過多種方式,廣開言路,充分發揮委員專長和作用,為改革開放和社會發展,加快我市經濟建設獻計獻策等。

政協機構

根據《中國人民政治協商會議章程》規定,包頭市政協常務委員會由主席、副主席、秘書長和常務委員組成。其成員由參加政協的各黨派、團體、各族各界代表人士協商提名經全委會議選舉產生,每屆任期五年。包頭市政協下設辦公廳,在秘書長領導下工作,辦公廳下設秘書處、政治處、綜合處、行政處、聯絡接待處、老乾處、社情民意信息處、機關事務服務中心(委員培訓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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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據工作需要,包頭市政協設提案委員會、經濟委員會、人口資源環境委員會、教科文衛體委員會、文史資料和台僑聯絡外事委員會、社會和法制委員會、民族宗教委員會等7個專門委員會。各專門委員會是在常務委員會和主席會議領導下的工作機構。各專門委員會設主任1人,副主任若干人,各專門委員會下設辦公室作為辦事機構。

政協工作

召開會議

會議大體可分為兩類:一類是政協的全體會議、常務委員會會議和主席會議以及專門委員會會議。這類會議一般是定期召開。另一類是專題協商會議、議政會、調研論證會、研討會、座談會、報告會、情況通報會以及聯誼會等。這類會議不定期召開,會議的議題比較廣泛,針對性強。會議參加者除政協委員外,有時還邀請有關民主黨派、各界代表人士、專家學者參加。

組織視察

主要是組織政協委員實地觀察和檢查各部門、各單位和基層貫徹執行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計畫以及落實黨和國家方針政策的情況,發現新的經驗並對存在的問題提出批評和建議。視察,主要是配合本會常務委員會工作安排和本市的重要工作部署不定期進行。視察活動的方法主要有三種:一是跨地區視察、即組織委員到所在地以外的地區(省、市、區)進行視察;二是就地視察,即在委員所在地區內進行視察;三是特邀視察,即應有關部門邀請,就某一方面或重大項目進行專題視察。視察報告須轉送市委、市政府領導或有關部門研究參考。

開展調查

主要指專題調查研究,一般由常委會議、主席會議或各專門委員會確定題目,由各專門委員會或有關部門組成調查研究小組,進行比較系統深入的調查、研討、論證,寫出調查報告,經專門委員會討論通過後,形成建議送市委、市政府有關部門研究採納。重要的調研報告,有關專門委員會要提請常務委員會議或主席會議審議通過,以常務委員會議或主席會議建議案的形式送市委、市政府。

提出提案

政協提案是政協的參加單位和委員向政協全體會議或常務委員會議提出的,經提案委員會審查立案後交會有關單位辦理的書面意見和建議。它是政協履行職能的一個重要方面,承辦單位必須向提出提案的委員和單位做出書面答覆,並根據市委、市政府的有關規定,保證提案的辦理質量。

反映社情民意

是指把當前社會中帶有普遍性、突出性的問題,散佚於民間的有價值的意見和建議,由政協的專門辦事機構及其工作人員,通過政協委員、政協的各個界別蒐集上來,如實地向黨政部門反映的全過程。這是人民政協履行職能的重要基礎和關鍵環節。反映社情民意的主要內容有:
1、政協委員及各界人士對國家和地方大政方針的制訂與實施的意見、建議,特別是有關經濟建設和改革開放重要決策、部署出台前後的反應;
2、人民民眾關注的熱點問題,特別是普遍性的情緒變化,有識人士的警示性、批評性意見;
3、對加強社會主義精神文明建設和民主法制建設的意見和建議,特別是對國家機關及其工作人員勤政廉政情況的反映;
4、重大突發事件、嚴重自然災害的實情,特別是消除隱患,維護穩定的意見、建議;
5、統一戰線和人民政協工作中的重要情況,特別是保障委員正常履行職責的意見、建議等。

政協領導

2017年2月18日,市政協十二屆五次會議第三次全體委員會議召開,會議選舉張世明為政協包頭市第十二屆委員會主席,劉素梅為政協包頭市第十二屆委員會副主席。

主席

張世明

副主席

周志寧、韓建民、時素珍、梁瑞、尚雲、楊澤繁、賀俊、劉素梅、胡江

秘書長

劉曉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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