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人民大學校長特別獎學金

中國人民大學校長特別獎學金每學年秋季學期評定一次,簡稱:“中國人民大學校長特別獎”,旨在促進中國人民大學優良校風學風建設,培養具有實事求是、嚴謹踏實、奮發進取、開拓創新精神的"國民表率,社會棟樑"。

基本介紹

  • 中文名:中國人民大學校長特別獎學金
  • 性質:獎學金
  • 簡稱:中國人民大學校長特別獎
  • 一等獎:5000元
評選範圍,獎勵金額,申請,

評選範圍

學校二年級及以上的全日制本科生、第二學士學位生、碩士研究生、博士研究生。

獎勵金額

該獎項個人獎勵5000元;團隊獎勵的最高限額20000元,不超過此限額時按人均5000元計算。

申請

申請校長特別獎學金基本條件:
1、受獎勵的學生應堅持四項基本原則,擁護黨的政策,愛國愛校,守法誠信,品行端正。
2、違反國家法律,受到司法或行政處罰,或者受到黨紀、團紀和學校行政處分的,不得參加當年度評定。
申請校長特別獎學金必備條件:
1、為學校贏得社會讚譽、樹立良好形象方面作出突出貢獻;
2、為學校發展建設做出突出貢獻;
3、在思想道德建設方面成為全國模範;
4、在其他方面為學校爭得特別榮譽。
校長特別獎學金申請程式
1、所有符合條件的學生可自行申報,須將個人先進事跡材料提交學生處審核;
2、院系、團委及其他相關部門推薦的,須將推薦材料報學生處審核;
3、學生處審核後,提交學生工作委員會審議;
4、學生處將審議後的名單進行公示;
5、公示期滿後,報校長審定。
學生在獎勵申報和評獎過程中如有弄虛作假等不正當行為,學校有權取消其評獎資格、撤消其所獲獎勵、追回獎金和榮譽證書並視情節給予相應處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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