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人民公安大學研究生院

中國人民公安大學研究生院

中國人民公安大學研究生院是在中國人民公安大學學校黨委、分管研究生教育副校長領導下負責組織實施研究生招生錄取、培養管理、學位授予和警務化管理等工作的職能部門。

基本介紹

簡介,內設機構,

簡介

中國人民公安大學於1995年開始招收碩士研究生,2004年開始招收博士研究生,是全國公安院校第一個開展普通高等院校本科教育、第一個開展碩士研究生教育、開展博士研究生教育的高等學府。二十餘年來,研究生院認真貫徹校黨委辦學指導思想,積極推動研究生教育內涵式發展,紮實推進研究生教育教學改革創新,充分發揮研究生院在學校研究生教育中的服務保障作用和謀劃決策職能,為實現學校研究生教育“五大引領”、提高高層次公安人才培養質量、服務新時代公安工作和公安隊伍建設作出積極貢獻。
近年來,研究生部積極進取,銳意創新。一方面,受主管部門委託組織有關人員對公安學、公安技術一級學科設定、警務碩士專業學位設定進行深入研究、論證;另一方面,組織、協調、統籌校內外各方面人員積極申報、開展試點工作,分別在2010年獲準設定警務碩士專業學位並成為首批警務碩士授權試點單位,2011年牽頭論證的公安學、公安技術獲準在《學位授予和人才培養學科目錄(2011年)》列為一級學科的工作中起到了突出作用,使我國公安學科建設和研究生人才培養站上了新的起點。 2003年我校獲博士學位授予權單位和博士點、2008年獲得設立博士後流動站、2010年獲警務碩士專業學位的授予權。現有法學一級學科博士學位授權點,下設訴訟法學等六個二級學科博士點;一級學科碩士學位授權點包括法學、心理學和安全科學與工程,下設九個二級學科碩士點;九個二級學科碩士學位授予權點包括社會學、馬克思主義中國化研究、思想政治教育、計算機套用技術、交通信息工程及控制、交通運輸規劃與管理、法醫學、軍事教育訓練學和行政管理;四個專業學位授權包括法律、警務、安全工程和行政管理;二個省部級重點學科為訴訟法學、公共安全工程與技術交叉學科。

內設機構

研究生院下設綜合辦公室、招生辦公室、培養辦公室、學位辦公室、專業學位教育管理中心、學位授權點合格評估辦公室、警務化管理辦公室等七個內設機構。全國警務專業學位教育指導委員會秘書處、學校學位評定委員會辦公室設在研究生院。
綜合辦公室
綜合辦公室是研究生院對外溝通聯絡、對內督辦協調的樞紐和視窗,為院領導及全院師生提供基礎性服務保障,主要負責起草修訂研究生教育及管理相關制度政策、編纂上報年度工作總結計畫、分閱收簽各類檔案信函、受理接待來電來函來訪,編制執行年度經費預算,組織處理研究生日常事務工作等。
招生辦公室
招生辦公室主要負責學校碩士、博士的招生錄取工作,是選拔公安事業優秀建設者和可靠接班人的重要視窗,主要工作包括制定學校研究生招生計畫、編制招生專業目錄、開展招生諮詢宣傳、接收推薦免試碩士研究生,組織研究生招生報名、命題、考試、評閱卷、政治考察、體檢及錄取等。
培養辦公室
培養辦公室負責統籌協調全校研究生培養工作,主要包括制(修)訂研究生培養方案,統籌安排研究生課程選課、考試、檢查、試卷歸檔等日常教學工作,組織實施學術活動、教學實踐、科研鍛鍊、專業實習、中期檢查等培養必修環節,持續推動教學隊伍能力建設、教改研究、教材建設和網路教學資源建設,以及研究生信息管理系統的日常維護、數據統計報送、學籍管理、證書證明出具核發等。
學位辦公室
學位辦公室主要負責研究生學位管理工作,包括制定研究生學位授予質量標準並實施質量監控,受理各類學位申請、採集報送各類學位授予信息、製作頒發各類學位證書,統籌管理研究生學位論文開題、考核和答辯,開展研究生科學道德和學風建設、導師隊伍建設和師德師風建設,制定研究生學術成果認定辦法及導師遴選上崗標準等。
專業學位教育管理中心
專業學位教育管理中心是研究生院統籌法律、公共管理、電子信息、警務4類專業學位研究生教育管理的內設機構,主要負責學校專業學位研究生培養,包括專業學位授權點的審核增列與建設、專業學位研究生質量保障體系建設、深化專業學位研究生教育綜合改革、指導和協助學校各專業學位中心和培養單位開展工作,並具體負責警務碩士專業學位教育培養管理等。
學位授權點合格評估辦公室
學位授權點合格評估辦公室主要負責國務院學委委員會、教育部組織的學位授權點合格評估工作,具體職責為制定學位授權點合格評估總體方案,組織學位授權點自評估工作,負責對接國務院學位辦、北京市學位辦抽評工作,以及其他評估相關工作等。
警務化管理辦公室
警務化管理辦公室是公安機關人民警察“三大條令”和公安院校警務化管理規定以及學校警務化制度的執行落實單位,主要負責研究生警務化制度建設、隊伍建設,統籌日常管理相關事務,開展研究生警務化教育與訓練的檢查、考核和評比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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