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交通教育研究會院長分會

中國交通教育研究會院長分會

國交通教育研究會院長分會

基本介紹

  • 中文名:中國交通教育研究會院長分會
  • 外文名:Deans Branch in China Institute of Communication Education 
工作規程,第一章總 則,第二章 業務範圍,第三章 會 員,第四章 組織機構,第五章 資金管理,第六章 附則,

工作規程

第一章總 則

第一條本分會的名稱:中國交通教育研究會院長分會,簡稱中交教研會院長分會(以下簡稱本分會)。
第二條本分會由新國線運輸集團有限公司牽頭組建,由全國高等學校交通類專業的院(系)、交通企事業單位和關心交通事業卓越人才培養的人士自願組成的全國性、非營利性的社團組織,是中國交通教育研究會的二級分支機構,接受中國交通教育研究會的監督管理及有關部門的業務指導。
第三條本分會的宗旨是成為新時代交通人才成長與綜合交通發展的橋樑和載體。本分會將團結、組織全體會員貫徹黨的教育方針,在我國從交通大國向交通強國的發展中挖掘、整合行業資源優勢,強化企業在高校人才培養中的參與度,增強大學生對專業的認同感和使命感,創新人才培養模式,促進先進技術和科研成果的轉化與套用,打造中國交通領域卓越人才培養、先進技術引領、創新成果轉化、拉動行業發展的具有中國新時代特色,直接服務於綜合交通發展的產學研融合平台。

第二章 業務範圍

第四條本分會除承擔有關部門委託和布置的工作外,主要業務範圍是以“中國交通院長論壇(原全國交通運輸院長論壇)”為抓手,開展會議會展、學術交流、刊物出版、資源共享、互聯互通、成果轉化等業務活動。
(一)會議會展,學術交流
不定期組織會員進行專業研討和座談,持續開展“中國交通院長論壇”活動,交流高校教育教學改革成果,共享人才培養創新模式,展示交通運輸科學研究先進技術及其套用,選拔(出版)交通運輸類大學生優秀論文(著), 使之成為現代交通適用型、創新型、綜合型專業人才培養及激勵的平台。
(二)刊物出版,資源共享
1、設立獎學金,定期評選優秀大學生,定期出版大學生優秀論文(著)集。激勵和培養熱愛專業、奉獻行業的優秀學子,增強大學生對行業的認同感和使命感;
2、開展好書推薦、閱讀活動。本分會定期由院長、專家推薦交通領域或有助於學生綜合能力培養的優秀書籍,籍論壇期間贈予會員及論壇參會單位,支持會員單位的圖書館建設,激發學生讀書熱情,開拓學生視野。
(三)互聯互通、成果轉化
1、利用現代通訊技術,建立院長分會和各內設機構網站。增進交流,互通成果,分享國內外高校交通專業學科及行業發展的前沿信息和動態。
2、提供技術、產品交易服務。通過高校師生交通運輸科學研究先進技術及創新成果展示,根據市場需求提供科研成果新技術、新產品的交易服務,提供大學生創客空間,促進科研成果的轉化及推廣套用。

第三章 會 員

第五條會員組成
本分會接納個人會員和團體會員。個人會員應在交通教育領域內具有一定學術造詣,熱心並積極支持為建設交通強國培養卓越人才的人士。凡承認本分會規程,參加本分會活動,履行本分會義務,願為本分會積極工作的有交通類學科專業的高等教育機構、交通企事業單位及其他相關單位均可申請加入本分會。
第六條會員入會程式
(一)提交入會申請書;
(二)由常務理事會討論通過;
(三)填寫會員登記表,在本分會備案;
(四)由本分會行文公布,並發給會員證。
第七條會員的權利和義務
(一)選舉權、被選舉權和表決權;
(二)對本分會工作的批評建議權和監督權;
(三)參加本分會舉辦的活動,可優先接受本分會刊物及信息資料;
(四)積極向本分會推薦、提交研究成果和信息資料;
(五)遵守本分會工作規程,執行本分會的決議,維護本分會合法權益;
(六)根據業務需要,會員有責任義務完成本分會委託、交辦的工作。
第八條會員退會
會員可自願退會, 要求退會者應以書面通知本分會秘書處,秘書處據此除名,並報常務理事會。會員連續2年不參加本分會活動,視為自動放棄會員資格,與分會間的權利和義務關係自行終止。

第四章 組織機構

第九條本分會的最高權力機構是會員代表大會,每4年召開一次。其職責是:決定本分會的工作方針,制定本分會工作計畫,審定或修改本分會工作規程,審議本分會理事會工作報告,選舉本分會理事並組成新一屆理事會,決定本分會重大事宜。
第十條本分會理事會由理事若干組成,設理事長(單位)1名,副理事長若干人,秘書長1人,常務理事若干人。常務理事會每年召開一次。
秘書處掛靠在理事長所在單位,負責處理本分會日常事務。除設秘書長1人外,根據工作需要設副秘書長、秘書若干人。
理事長、副理事長、秘書長由常務理事會選舉產生。
第十一條根據中國交通教育研究會有關規定,本分會不再設立下屬機構。
第十二條團體成員單位擔任本分會理事、常務理事、副理事長、理事長的代表人選由所在單位推薦,報本分會秘書處,經常務理事會確認,擔任副理事長及以上職務人選須報中國交通教育研究會審批。

  

第五章 資金管理

第十三條經費來源
本分會活動整體經費(包括按中交教研會章程要求繳納的會費和業務活動費用)由新國線運輸集團籌集並提供支持。
第十四條會費收繳
本分會的個人會員、團體會員均免繳會費。若會員按自願原則繳納會費的,全部納入中交教研會統一管理。
第十五條業務收入
本分會在業務範圍內開展相關活動獲得的收入全部上繳中交教研會,並納入統一管理。

第六章 附則

第十六條本《規程》自本分會成員單位代表大會通過之日起實施,由本分會常務理事會解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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