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鍋爐產品安全質量監督檢驗規則》是勞動部於1989年8月頒發的關於鍋爐安全質量管理監督檢驗內容和要求的技術法規(以下簡稱《規則》)。《規則》是根據國務院《鍋爐壓力容器安全監察暫行條例》(以下簡稱《條例》)及其實施細則的有關規定,為了加強鍋爐產品安全質量監督檢驗工作、統一位驗內容和項目、保證監督檢驗質量而提出。適用於符合《條例》規定的監察範圍、額定壓力<2.45MPa的鍋爐產品,《規則》要求:受檢單位必須是取得《鍋爐製造許可證》的單位,產品的監督檢驗工作應在鍋爐製造現場進行:受檢單位應對產品的安全質量負責,交檢的產品必須是檢的合格產品。
基本介紹
- 中文名:中國《鍋爐產品安全質量監督檢驗規則》
- 頒布時間:1989年
- 發布單位:勞動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