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高縣縣委黨史研究室

中共高縣縣委黨史研究室(簡稱縣委黨史研究室),為縣委直屬事業單位,正科級。縣委黨史研究室掛高縣地方志辦公室牌子,實行“兩塊牌子、一套班子”的管理體制。設3個內設機構:綜合股、史志股、編研股。事業編制9名(含工勤人員控制數1名)。其中:主任1名、副主任2名,黨內職務按有關規定設定和配備,股級職數3名。
主要職能。
中共高縣縣委黨史研究室(高縣地方志辦公室)職能簡介
1.貫徹執行國家和省、市關於黨史、地方志工作的方針、政策和法律、法規,擬訂全縣黨史、地方志工作中長期規劃和年度計畫並組織實施。
2.組織開展中共高縣歷史研究,編寫中共高縣地方史基本著作,編輯地方黨史、地方志書刊。
3.組織、指導、管理高縣地方志書、史書、地方綜合年鑑等編纂工作,組織《高縣誌》的編修工作,指導部門(專業)志、鑒的編纂工作。
4.組織對黨史基本著作、鄉鎮志書、部門志和列入縣級規劃的其他志書的審查驗收。
5.負責全縣重大黨史題材的展覽、影視文藝作品的審查,協助有關部門對黨史、地方志的紀念場館、設施建設及內容提出審查意見。
6.組織開展黨史專題研究和舊志整理,組織開展黨史、地方志學術交流和成果評比。
7.廣泛徵集、搶救、整理、編纂全縣重要黨史資料,蒐集、保存、研究地方志文獻及其他地情資料;組織開發利用黨史、地方志信息資源,推動黨史、地方志成果轉化。
8.承辦縣委、縣政府交辦的其他事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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