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阿壩州委阿壩州人民政府關於全面開展城鄉環境綜合治理的實施意見
阿委發〔2009〕13號
各縣委、縣人民政府,州直各部門:
為認真貫徹落實《中共四川省委、四川省人民政府關於全面開展城鄉環境綜合治理的決定》(川委發〔2009〕15號)精神,深入學習實踐科學發展觀,著力治理“五亂”和集中開展“三項整治”活動,切實改善人居環境、容貌秩序和發展環境,加快災後美好新家園和“一強一地兩區”建設,特制定如下實施意見。
一、指導思想、主要目標和基本原則
(一)指導思想。以鄧小平理論和“三個代表”重要思想為指導,深入貫徹落實科學發展觀,緊緊抓住災後恢復重建和擴大內需的機遇,按照“清潔化、秩序化、優美化、制度化”標準(以下簡稱“四化”標準),以解決人民民眾最關心、最直接、最現實的利益問題為出發點,以治理涉及民生的環境衛生、容貌秩序為切入點,以加快環境基礎設施建設為突破口,進一步完善綜合服務功能,切實改變城鄉環境面貌,營造良好的人居環境,提升阿壩州對外開放形象,增強城鄉綜合競爭力,促進全州經濟社會加快發展、科學發展、又好又快發展。
(二)主要目標。通過持續開展城鄉環境綜合治理,到2011年底,全州所有縣城、80%的鄉鎮、60%的村莊達到“四化”標準,縣城和旅遊城鎮生活垃圾無害化處理率、生活污水處理率等主要環境指標力爭達到全省平均水平或領先水平,全州人居環境和容貌秩序明顯改觀,與經濟社會發展和人民生產生活相適應的環境、市政等基礎設施體系更加完善,城鄉環境綜合治理的工作機制和長效管理機制基本健全,形成城鄉容貌改觀、環境管理有序、城鎮品位提升、發展環境最佳化、居民素質提高的局面,為推進“兩個加快”創造良好的發展環境,為人民民眾創造清潔優美的工作生活環境。
2009年下半年工作目標:在全州城鄉環境綜合治理取得階段性成效的基礎上,加大治理宣傳,組織開展市場環境治理、城鄉道路交通秩序治理、城鎮園林綠化及城鄉風貌整治等專項行動“攻堅月”活動;集中治理城鄉環境“髒亂差”, 認真治理鄉容村貌、交通沿線、重點部位“三項整治”;在城鎮切實解決“垃圾亂扔、廣告亂貼、攤位亂擺、車輛亂停、工地亂象”問題,抓好城鎮背街小巷、城中村容貌治理,提高保潔水平;在村莊切實做到“垃圾不亂扔、污水不亂排、雜物不亂堆”,抓好農村面源污染和白色污染治理。同時,有序推進城鄉環境綜合治理“進機關、進企業、進學校、進社區、進村社、進景區、進家庭”的“七進”活動和相關基礎設施建設。
2010年工作目標:鞏固集中治理成果,以環境、市政等基礎設施建設為重點,集中開展城市環境改造、鄉鎮容貌整治和村莊庭院美化等專項治理工作,加強城鎮市政環衛設施和供排設施建設,切實解決背街小巷衛生狀況差、排水不暢的問題;開展村莊“改水、改廁、改廚、改圈、建沼氣池或太陽能”工作,完善村莊道路硬化。持續推進“七進”活動,著力提高城鄉居民文明、衛生意識,加強管理隊伍和專業隊伍建設,努力營造城鄉環境優美、生態良好、風貌協調、村容整潔、民風文明的新氣象。
2011年工作目標:結合治理工作實踐,進行查漏補缺,重點抓好城鄉基礎設施配套建設,進一步完善環衛設施建設和改造,提高治理水平,建立健全工作機制和長效管理機制等工作,全面實現城鄉環境綜合治理工作主要目標。
各縣、鄉鎮、村莊的治理工作目標要結合實際,認真制定城鄉環境綜合治理實施方案和工作方案。州、縣城鄉環境綜合治理工作機構要根據上述要求,在工作方案中確定具體工作步驟和年度工作具體目標。
(三)基本原則
——以人為本,共享和諧。著力解決人民民眾關注的熱點難點問題,注重培養提高人民民眾文明、衛生意識,接受民眾檢驗,切實讓民眾滿意,確保人民民眾在良好的環境中生產生活,促進和諧阿壩建設。
——統籌安排,標本兼治。綜合治理城鎮、鄉村和災區人居環境和容貌秩序,把專項治理與長效管理、恢復重建與發展提升、當前工作與長遠目標、改善環境與提升素質有機地結合起來,推動城鄉環境綜合治理工作走向規範化、制度化、常態化。
——因地制宜,分類指導。從各縣自然條件和經濟發展水平的實際出發,區別縣城、鄉鎮、村莊等層面,確定不同標準,集中力量,突出重點,務求實效,各具特色地推進城鄉環境綜合治理工作。
二、工作任務
(一)規範城鄉垃圾收運處理。完善城鄉垃圾收集、處理設施,城鎮配備垃圾桶、果屑箱等設施,鄉村建垃圾收集池,規劃和建設區域內的垃圾處理廠(場)。加強環衛隊伍建設,合理配備清掃保潔人員。加強垃圾收運處理,重點治理城鎮街道、城鄉結合部、集貿市場、“城中村”及轄區公路、河道、堰塘、橋樑周邊、公共廁所等衛生死角;指導鄉鎮、村莊採用“戶集、村收、鎮運、縣處理”和衛生填埋等形式,建立日常保潔、清運機制,配置完善相應設施,集中收集、處理各類生產、生活垃圾;抓好衛生防疫和生活垃圾及災後建築廢棄物的資源化再利用工作。大力推進城鄉道路保潔作業機械化,逐步提高環衛道路清掃機械化水平,力爭在2011年底全州縣城機械化清掃率達到60%。
(二)規範戶外廣告、牌匾、霓虹燈設定。實行清理與打擊並舉,多管齊下,重點治理“牛皮癬”頑症。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廣告法》、《四川省城市市容和環境衛生管理條例》有關規定,完善戶外廣告審批制度和管理辦法,綜合運用行政、法律等手段,對城市建築立面裝飾、戶外廣告、商店招牌及內部陳設進行規範引導。在居民區、辦公樓、主要街巷等處設定便民廣告欄、廣告櫥窗,引導廣告規範發布。
(三)規範城鄉車輛停放。完善交通設施,進一步完善交通標識、標線等交通管理設施,合理設定車輛停放區域,加快停車場站建設。嚴格車輛停放管理,治理車輛亂停亂放、無序占道停車、阻礙交通危及安全等問題。實施“暢通工程”,建設“平安暢通縣”,創造良好道路交通環境。加強對城鄉主要道路機動車、非機動車的交通管理,嚴格管理車輛停放秩序。禁止在盲道和無障礙設施上停放車輛,為殘疾人、老年人出行提供便利。
(四)規範城鄉攤位擺設。治理亂設亂擺、跨門檻經營、占道經商等問題。堅持疏堵結合、便民利民的原則,立足於既方便民眾又促進就業,合理布局、科學規範建設一批農貿市場、小商品批發市場,發展鄉村糧油超市與連鎖店,合理設定臨時市場,提供規範、低門檻的經營條件,加強綜合管理,引攤進場,保持環境整潔。
(五)規範建築工地管理。組織開展文明工地、標準化工地創建活動,強化建築工地文明施工長效管理,各縣城文明工地達標率應達到“四化”標準要求。採取限時施工和套用散裝水泥等措施,治理施工現場噪音擾民、揚塵污染及建築垃圾污染城市道路和環境問題。運輸建材與建築垃圾的車輛必須採取加蓋密閉等措施,嚴厲查處隨意撒漏和傾倒建築垃圾污染城市道路和環境的行為。加強城鄉規劃督查,治理違法違規建設。
(六)規範城鄉居民集中居住區管理。重點治理“城中村”、城鄉結合部居民的生活環境。繼續推廣和規範城鎮居民集中居住小區物業管理。積極探索“城中村”、城鄉結合部的治理和改造模式,各縣城、旅遊城鎮逐年安排綜合治理任務,推進“城中村”、城鄉結合部的改造和社區化管理。
(七)注重規劃制定和風貌改造。著力解決城鄉建設管理水平不高的問題。抓好城鎮風貌的規劃和建設。明確城鎮風貌定位,突出地域特色和歷史文化,建設宜居、生態、現代城鎮;注重個性特色,提升單體建築設計水平,編制城鎮重要節點、重要地段的局部規劃,做到既個性突出又整體協調;注重色彩協調,提升建築立面裝飾美感,形成鮮明的城市色彩基調;注重歷史傳承,精心保護承載城鎮文化的歷史街區和歷史建築,充分展示各地民族特色、地域風情和文化傳統的魅力。按照“路通、燈明、特色、排水暢、環境整潔”的要求,積極改造小街小巷、公廁、重點街道兩側建築外觀,通過風貌改造形成特色建築風格。合理配置環衛、健身、宣傳等各類公益設施,改善鄰里和諧共處的物質條件。抓好村鎮建設規劃。提高村莊布局水平,做到離開公路一定距離布局新建村莊,嚴禁在公路兩側夾道建房,實現道路通暢、村容整潔;提高村落規划水平,依山就勢,錯落有致,體現山水田園風光和自然和諧之美;提高民居設計水平,融合地域和民族文化,外觀突出特色,內部最佳化功能,讓農牧民民眾享受現代生活。
(八)加快基礎設施建設。著力解決設施不足、運行不暢的問題。全州各縣城應建立污水和生活垃圾處理設施;各旅遊城鎮應因地制宜加強污水和生活垃圾處理。加強對已建成設施的日常運行管理,嚴格執行相關規範和標準,提高污水收集處理率,確保達標排放;加快在建設施的建設進度,確保按時建成投入使用;各縣要按污水、垃圾處理專項規劃抓緊開展項目前期工作,落實相關建設條件,爭取儘快啟動。提高生活垃圾無害化處理水平,做好資源化綜合利用工作。對鄉鎮和農村的生活污水處理設施建設,堅持區域統籌、因地制宜、分類指導、技術可靠、經濟適用的原則有序推進。實施環境保護民生工程,推進治污減排,治理面源污染。加快城區機動車和非機動車停車場建設,確保各繁華地段建築和住宅區的原有停車場按設計功能使用,積極推進立體停車空間的開發與利用。著力解決綠地率和綠化覆蓋率低的問題。繼續實施退耕還林還草工程,推進生態功能保護區、自然保護區和生物多樣性保護等生態工程建設。做好世界和國家、省級遺產的保護、監測和申報工作。抓好城鎮“拆牆透綠”、“屋頂添綠”和園林、綠化基礎設施建設,提高城鎮建成區和村莊的綠地率、綠化覆蓋率和綠化質量。
三、工作要求
(一)加強組織領導。各縣、州直各部門要把城鄉環境綜合治理工作擺在突出位置,納入全局工作統籌安排,由主要領導牽頭抓、分管領導具體抓,確定專人負責日常工作,切實落實城鄉環境綜合治理工作責任。規劃建設、環保、衛生、公安、交通、工商、水利、農業、商務、教育、民政、旅遊和機關工委、宣傳、工會、婦聯、共青團等有關部門是城鄉環境綜合治理相關工作的實施主體,要充分發揮職能作用,切實履行職責,密切協作配合,積極作為、主動作為。
(二)加大宣傳力度。各縣、各部門要制定宣傳工作方案,創新宣傳方式,加大宣傳力度,擴大宣傳的覆蓋面和滲透力,廣泛宣傳城鄉環境綜合治理的重大意義、主要任務、政策措施,大力宣傳取得的先進經驗和成功做法,大力宣傳湧現的先進典型和模範人物,營造濃厚的輿論氛圍。建立輿論監督機制,充分發揮新聞媒體的作用,宣傳先進,曝光問題,鞭策後進。積極發揮工會、共青團、婦聯等群團組織的橋樑和紐帶作用,推動全社會共同參與建設清潔、整齊、優美的城鄉環境。
(三)健全長效機制。堅持一手抓專項治理、一手抓長效管理機制的建立,確保城鄉環境綜合治理深入推進並取得明顯成效。積極調整支出結構,加大對城鄉基礎設施建設的投入。建立行政監督機制,緊密結合機關行政效能建設,加強督促指導,強化規劃和目標督查。建立民眾監督機制,完善服務熱線,設立公開電話或投訴信箱,動員廣大民眾積極參與城鄉環境綜合治理。把城鄉環境綜合治理納入法制軌道。各縣、各部門要聯繫實際,依據相關法律法規制定相應的規章和規範性檔案,完善相關管理制度,為推進城鄉環境綜合治理提供法律法規和制度保障。
(四)強化經費保障。州、縣人民政府要把城鄉環境綜合治理納入本級財政預算,強化財政投入,著力建立經費保障和穩定投入機制,把更多的錢用在改善民眾生產生活環境上,加大環境基礎設施建設的投入力度。要強化市場運作,對能夠運用市場機制解決的問題,堅決推向市場,提高經營效率。要強化社會募集,多渠道籌措資金保證治理工作正常有效開展。
(五)強化隊伍建設。堅持“專群結合、廣泛動員、形成合力”的原則,著力建設好職能化的管理隊伍、專業化的技術隊伍、市場化的日常保潔隊伍。配齊配好懂管理、會管理的工作人員,努力提高管理隊伍素質和執法水平,實行依法管理和職能化管理。積極推進執業資格制度,逐步完善專業技術崗位從業人員準入與執業的管理,大力實施專業技術崗位的技能培訓和繼續教育計畫,不斷提高專業工作質量和水平。引入市場化運作模式,逐步分離管理監督與日常保潔職能,聘用專業保潔公司,建立競爭機制,提高資金使用效率和環境綜合治理水平。
(六)加強督促檢查。加強對開展城鄉環境綜合治理工作的督促檢查,嚴格工作責任制和問責制。對工作落實、完成任務好的,進行表彰和獎勵;對重視不夠、措施不力、進展緩慢的,按照相關法規和《四川省城鄉環境綜合整治工作行政過錯責任追究辦法(試行)》追究責任。把民眾監督、媒體監督與行政單位監督結合起來,構建全方位、多層次的動態督導機制,採取設立舉報電話、明察暗訪、定期檢查、突擊抽查和隨機複查相結合等方式,查找問題、督促整改。實行規範化考評,建立科學合理的績效考核體系,把城鄉環境綜合治理工作成效作為目標考核的重要內容。
中共阿壩州委
阿壩州人民政府
2009年9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