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興安盟委員會機構編制委員會辦公室,為盟委機構編制委員會的辦事機構,承擔盟委機構編制委員會日常工作。
基本介紹
- 中文名:中共興安盟委員會機構編制委員會辦公室
- 辦公地址:烏蘭浩特市新區盟黨政綜合辦公樓
- 性質:機關
- 行政級別:公益一類事業單位
主要職責,領導分工,機構設定,
主要職責
1、貫徹執行黨中央、國務院、自治區黨委、政府關於行政管理體制和機構改革、機構編制管理的方針、政策,法律、法規,並監督實施;統一管理全盟各級黨政機關、人大、政協、法院、檢察院,各民主黨派、人民團體機關(以下簡稱機關)及事業單位的機構編制。
2、研究擬訂全盟機構改革的總體方案;研究擬訂盟直屬機關和旗縣市、蘇木鄉鎮機關機構改革方案並組織實拖;審核盟直屬機關各部門職能配置、內設機構、人員編制規定(方案)和旗縣市機構改革方案,並組織監督實施。
3、管理盟直屬機關的職能配置及調整,協調各部門之間、各部門與旗縣市之間的職責與事權劃分。
4、根據自治區下達的行政編制總額,研究擬定盟級行政編制分配使用方案;管理、分配旗縣市、蘇木鄉鎮行政編制總額;負責單列編制及各類專項編制的分配與管理。
5、負責審核盟和旗縣市副科級(含副科級)以上行政、事業機構的設立、調整、撤併、更名、掛牌及領導職數等事宜。
6、研究擬訂全盟事業單位機構改革方案並組織監督實施;貫徹執行國家、自治區事業單位定編標準;管理全盟及各旗縣市事業編制總額;按照機構編制管理許可權審核審批盟直屬及各部門所屬的事業單位的機構規格、內設機構、人員編制、人員結構(含領導職數)和經費來源。
7、監督檢查全盟各級機關、事業單位對機構編制工作方針、政策和有關規定貫徹執行情況,查處違規行為;負責全盟機關、事業單位機構編制管理證的組織實施工作。
8、負責盟直機關、事業單位使用空編審批工作,協同有關部門擬定盟直機關、事業單位以編制為依據的增人計畫及行政事業單位人員工資統一發放工作;負責全盟機關、事業單位的機構編制年度報表統計工作。
9、貫徹執行國家及自治區事業單位登記管理有關規定,並組織監督實施事業單位法人登記管理工作。
10、指導各旗縣市委機構編制工作,各旗縣市委機構編制委員會辦公室負責人的任免需徵得盟機構編制委員會辦公室同意。
11、承辦盟委、行政公署、盟委機構編制委員會和自治區委機構編制委員會辦公室交辦的其他任務。
領導分工
主 任:王輝宇
二級調研員:高生民
四級調研員:王鳳林
機構設定
中共興安盟委員會機構編制委員會辦公室為盟委機構編制委員會的辦事機構,為正處級,列入盟委工作機關序列,歸口盟委組織部管理,對外加掛興安盟事業單位登記管理局牌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