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溫州市委溫州市人民政府關於引進大院名校推進科教興市的若干意見

2004年5月13日,中共溫州市委、溫州市人民政府以溫委發〔2004〕46號印發《關於引進大院名校推進科教興市的若干意見》。該《意見》分引進大院名校的意義;引進大院名校的指導思想、目標要求和主要形式;引進大院名校的政策措施;加強對引進大院名校工作的領導4部分。

基本介紹

  • 中文名:中共溫州市委溫州市人民政府關於引進大院名校推進科教興市的若干意見
  • 印發機關:中共溫州市委 溫州市人民政府
  • 文號:溫委發〔2004〕46號
  • 印發時間:2004年5月13日
基本信息,檔案全文,

基本信息

2004年5月13日,中共溫州市委、溫州市人民政府印發《關於引進大院名校推進科教興市的若干意見》。
中共溫州市委 溫州市人民政府關於引進大院名校推進科教興市的若干意見
溫委發〔2004〕46號
各縣(市、區)委、人民政府,市直屬各單位:
為了大力推進我市科技創新,為實施“一港三城”發展戰略提供強有力的科技和人才支撐,根據省政府《關於引進“大院名校”聯合共建科技創新載體的若干意見》(浙政發〔2003〕86號)精神,現就我市引進科研院所、高等院校(以下簡稱大院名校)工作,提出如下意見:

檔案全文

一、引進大院名校的意義
(一)引進大院名校是最佳化產業結構、提升產業競爭力的迫切需要。產業結構最佳化和產業競爭力的提高離不開人才培養和科技進步,通過引進大院名校,有利於進一步深化和擴大產學研合作,提高我市高等教育的辦學水平和層次,有利於運用高新技術改造傳統產業,推進高新技術成果產業化,加快我市科技型產業發展。
(二)引進大院名校是實施科教興市,促進科技與教育緊密結合,建立完善區域科技創新體系,提高區域科技創新能力的需要。區域科技創新體系是經濟發展的重要支撐,大院名校是人才培養和各類科技成果研發的基地,引進大院名校可以為我市創新體系建設和產業經濟發展提供大量的人才和科技成果,推動經濟社會的持續發展。
(三)引進大院名校是加快我市人才培養,促進優秀人才集聚的迫切需要。大院名校是培養人才、集聚人才的重要場所,也是一個城市加快科技信息流的重要依託。引進大院名校既能促進本地高校學科建設,加快短缺人才培養,又能達到團隊式引進高層次人才,並吸引其他優秀人才來我市安居創業。
(四)引進大院名校是建設文化名城,提高城市品位的迫切需要。大院名校是我國先進文化的前沿陣地,引進大院名校,傳播、交流先進的科技文化,對於豐富溫州文化內涵,提高城市文化品位,加快溫州文化名城建設必將起到十分重要的推動作用。
二、引進大院名校的指導思想、目標要求和主要形式
(五)引進大院名校的指導思想
圍繞我市實施“一港三城”發展戰略目標,堅持解放思想,講求實效,立足產業,著眼長遠,政府推動,市場化運作的原則,建立和完善區域科技創新體系,提高高等教育對科技進步和經濟發展的貢獻度,提高科技創新能力和整體經濟競爭實力。
(六)引進大院名校的總體目標
到2010年通過實施 “5123”工程,即建成5個高新技術產業化基地,100個各類科技創新載體,20所大院名校來溫設立視窗,3所國內外知名高校來溫舉辦二級學院或設立分校區,使我市科技創新實力和人才培養水平實現歷史性突破。
(七)引進大院名校的要求
1、引進的大院名校應是學科門類較為齊全的綜合性大學或理工類大學,既包括綜合性的名牌大學、科研院所,也包括行業內知名的科研院所和高等院校;應對我市改造提升傳統產業、發展新興產業、提高技術研發能力有較大促進作用的國內知名高等院校和科研院所。
2、引進大院名校要做到三個到位:即人員要團隊式到位、技術要捆綁式到位、科研設施要配套式到位,使引進大院名校能夠在我市落地、生根、開花。
3、引進大院名校的組織形式為事業法人或企業法人。
(八)大院名校引進的主要形式
1、創辦產業化基地。通過引進大院名校在溫州創辦科技園、科技型企業、技術轉移中心等載體,在本市形成穩定的、開發型的科技實體。
2、引進國內外知名高校來溫舉辦分院或二級學院。採取獨資、合資股份等形式辦學,形成實用性高層次人才培養基地和高科技產品研發中心。
3、建設區域科技創新體系。主要是通過獨立創辦或與本市企業、高校合作共建企業工程技術研究中心、行業科技創新服務中心、重點行業技術研究中心、中試基地、研究院(所)等形式,增強區域科技創新能力。
4、設立信息視窗。主要是通過大院名校在本市設立信息視窗,為本市企業和大院名校之間牽線搭橋,開展技術服務和人才培養。
三、引進大院名校的政策措施
(九)市政府設立溫州市引進大院名校專項資金,用於引進大院名校工作各項費用。
(十)市政府劃出一定土地,為引進的大院名校提供發展空間。
(十一)建設科教創業大樓,改善溫州虛擬科教研發中心入駐條件,為大院名校在我市設立技術和人才服務視窗提供優良的辦公條件和生活保障服務。
(十二)加大對引進大院名校的政策支持力度。凡大院名校來我市創辦產業化基地、科技研究開發基地或設立分校、舉辦二級學院的,市政府根據實際情況提供土地和啟動資金支持,並實行一事一議,特事特辦;凡大院名校與我市企業、高校共建法人型創新載體的,企業研發中心每項補助10—30萬元,行業技術創新服務中心每項補助30—50萬元,重點行業技術研究中心每項補助50—100萬元,作為支持科技創新載體的條件建設的資金;凡大院名校入駐溫州虛擬科教研究開發中心的,免費提供辦公用房和設備,並按照入駐人員的數量、專業水平、業績考核,給予經費補貼,對年終業績考核優秀的單位給予獎勵。
(十三)引進的大院名校高級人才在我市落戶並申請購房的,享受市政府制定的特別優惠政策。
四、加強對引進大院名校工作的領導
(十四)加強組織領導。市政府成立引進大院名校工作領導小組,由市政府主要領導任組長,分管領導任副組長,市科技局、人事局、教育局、財政局、發展計畫委、規劃局、國土資源局等部門負責人組成。根據引進大院名校共建創新載體和引進大院名校辦學兩項工作,領導小組下設兩個辦公室,分別設在市科技局、教育局。
(十五)明確分工,各司其職。各級領導要從事關溫州長遠發展的戰略高度出發,提高思想認識,把引進大院名校工作作為今後一個時期我市實施“科教興市” 和實施“一港三城”發展戰略的一號工程來抓。市政府要統籌領導引進工作,各有關部門要按各自職能做好相應工作。引進大院名校共建創新載體的具體工作由市科技局牽頭;引進名校辦學的具體工作由市教育局牽頭。對引進大院名校工作成績突出的單位和個人,市政府給予表彰和獎勵。
中共溫州市委 溫州市人民政府
2004年5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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