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溫州市委溫州市人民政府關於建設旅遊經濟強市的實施意見

2006年11月20日,中共溫州市委、溫州市人民政府以溫委發〔2006〕116號印發《關於建設旅遊經濟強市的實施意見》。該《意見》分建設旅遊經濟強市的思路和目標、建設旅遊經濟強市的重點、建設旅遊經濟強市的扶持政策、建設旅遊經濟強市的組織領導和管理創新4部分20條。

工作重點是:以編制和實施規劃為抓手,構建溫州大旅遊框架;強化城市旅遊配套功能,全面提升城市品位和服務水準;拉長旅遊產業鏈,擴大旅遊的社會經濟效應;引進與開放並舉,努力打造旅遊精品;強化城市包裝與宣傳,拓展各級旅遊市場;堅持科學發展觀,保護旅遊的可持續發展。

基本介紹

  • 中文名:中共溫州市委溫州市人民政府關於建設旅遊經濟強市的實施意見
  • 印發機關:中共溫州市委 溫州市人民政府
  • 文號:溫委發〔2006〕116號
  • 印發時間:2006年11月20日
意見
中共溫州市委 溫州市人民政府關於建設旅遊經濟強市的實施意見
溫委發〔2006〕116號
各縣(市、區)委、人民政府,市直屬各單位:
為認真貫徹落實《中共浙江省委 浙江省人民政府關於建設旅遊經濟強省的若干意見》(浙委〔2004〕23號)和市委九屆八次全體(擴大)會議精神,實現我市旅遊經濟跨越式發展,結合溫州旅遊產業發展實際,現就建設旅遊經濟強市提出如下實施意見。
一、建設旅遊經濟強市的思路和目標
1、基本思路。按照科學發展觀的要求,把旅遊業作為發展現代服務業的重中之重來抓,作為新的經濟成長點來培育, 堅持政府主導與市場運作相結合,實施大旅遊、大產業、大發展、大提升戰略。加快旅遊基礎配套設施建設、旅遊產品體系開發和旅遊客源市場拓展,從規劃入手,以市場為導向,以項目為帶動,重點發展“山上”、“海上”、“晚上”特色旅遊。積極培育商務旅遊、海洋旅遊、度假旅遊、觀光旅遊、購物旅遊和紅色旅遊六大品牌產品,努力把旅遊業打造成為我市現代服務業的龍頭產業和國民經濟的支柱產業,實現由旅遊產業大市向旅遊經濟強市的新跨越。
2、主要目標。到2007年,全市旅遊總收入超過165億元,國內旅遊人數和國內旅遊收入、入境旅遊人數和旅遊外匯收入分別比2002年翻一番。到2010年,全市旅遊總收入達到260億元;努力把我市建成旅遊設施完善、旅遊產業發達、旅遊特色鮮明的旅遊經濟強市。
到2010年,作為旅遊目的地城市所必需的旅遊基礎設施得到明顯改善,旅遊配套功能進一步完善;旅遊產業素質明顯提高,旅遊城市形象顯著提升。溫州作為“獨具山水情懷的國際商務旅遊城市”在國內外主要客源市場得到廣泛認知並具有較高影響力。
二、建設旅遊經濟強市的重點
3、以編制和實施規劃為抓手,構建溫州大旅遊框架。以已修訂的《全市旅遊發展總體規劃》為依據,編制完善“十一五”旅遊發展規劃,整合最佳化旅遊資源,形成明確的旅遊空間發展格局。做好城市旅遊功能及旅遊項目布局規劃,以基礎配套設施、經營服務等重大帶動性項目的實施支撐重大旅遊區域的發展。
各縣(市、區)都要依據全市旅遊總體規劃修訂本縣(市、區)的旅遊發展規劃;風景名勝區、地質公園、森林公園、重點文物保護單位、宗教文化場所、自然(生態)保護區、濕地、園林等各類旅遊區(點)以及縣(市、區)和跨區域的旅遊專項規劃,要符合全市旅遊發展總體規劃要求;城市發展、產業布局、土地利用、交通設施、文化提升和生態建設等各類規劃應充分考慮全市旅遊發展總體規劃的要求,做到相互銜接。
4、強化城市旅遊配套功能,全面提升城市品位和服務水準。加快推進一批高級賓館、旅遊度假酒店的建設,儘快提高接待能力。加強旅遊項目建設過程的服務和跟蹤。通過完善城市基礎設施和旅遊配套功能,使城市設施服務於旅遊,將旅遊融於城市發展;構建高水準的旅遊服務體系,營造良好的都市旅遊親和環境;打造“時尚之都 山水溫州”的旅遊城市形象,形成獨具魅力的旅遊目的地品牌。
著力打造城市的商務休閒特色——規劃建設中央遊憩商務區和高檔休閒場所,擴大和延伸五馬街傳統商業街區,加快生態園、“百里塘河”的建設和旅遊開發。
充分發揮文化在旅遊發展中的重要作用——挖掘一批傳統藝術,包裝一批傳統民俗,推出一批傳統和現代文化相結合的休閒項目,提升城市的文化品味和休閒參與功能,滿足遊客文化休閒生活的需要。
充分挖掘大型建設項目的旅遊觀光價值——通過夜景照明、觀景台、游步道設定等方法對諸永高速、環城高速和半島工程靈霓通道等重大工程增加旅遊功能,將其打造為城市旅遊精品景觀。
改造和新增城市旅遊配套設施——加快建設市、縣(市區)、景區旅遊集散中心體系,規劃建設甌江沿江酒店群;在城市主要街道和主要景區加強公廁的改造與停車場建設。精心包裝溫州女人街、溫州美食街、溫州精品街、咖啡酒吧街等特色街區,推出“甌江夜遊”等項目。以夜間購物、夜間餐飲、夜間觀光、夜間休閒為重點,塑造溫州晚上比白天更絢麗的活力形象,積極發展“月光經濟”。
改善旅遊交通——整合全市旅遊資源,構建完善的旅遊交通網路,對旅遊交通項目予以重點扶持,加快雁楠公路等通景公路的建設。通過設定旅遊專線、建設專用碼頭、發展快速新型遊船、開通旅遊包機、旅遊專列等方式,提高我市旅遊的可進入性和便捷性。開發新型舒適運載工具,發展觀賞型、遊覽型的旅遊交通運輸業。
構建旅遊諮詢服務體系——機場、車站、碼頭等城市視窗要設立旅遊諮詢服務中心,各景區、景點要向遊客提供免費諮詢服務,各個賓館要設定專門的旅遊諮詢櫃檯(點),增加旅遊專項服務功能。通過建設溫州旅遊綜合網站向更大範圍內的遊客提供諮詢和旅遊導航,提高城市旅遊服務水準。
5、拉長旅遊產業鏈,擴大旅遊的社會經濟效應。加強城市的旅遊集聚功能,以旅遊為節點,圍繞“吃住行游購娛”六大要素向縱深發展相關產業。以旅遊促就業、以旅遊促生產、以旅遊促文化,不斷提高旅遊發展對經濟社會發展的貢獻率。
擴大旅遊產品鏈,努力形成以觀光、商務、會展、節慶、度假、修學、生態、工業、農業和都市旅遊的多元化產品結構。積極開拓旅遊商品市場,以我市已獲馳名商標、知名商標的輕工產品和甌塑、甌繡、木雕、漆器等工藝品為依託,大力開發生產具有溫州特色的旅遊商品。
進一步拉長旅遊產業鏈,把餐飲、住宿、交通、觀光、購物、娛樂、信息、金融、保險、醫療保健、產品製造、時尚產業、文化傳播、房地產等各相關產業連結到旅遊產業這個系統工程中,全面強化該產業鏈上的各個環節,充分發揮其關聯帶動作用,不斷積累更大的發展後勁,變資源優勢為經濟優勢。
6、引進與開放並舉,努力打造旅遊精品。要吸引更多的投資眼光集聚溫州旅遊業。各級政府和部門要改善旅遊投資環境,加快形成多元化的投入體系,推進景區經營管理機制改革,引進資金、技術和管理,努力消除制約旅遊業發展的體制、機制障礙,提高旅遊業整體實力和活力。
堅持實施旅遊區域合作戰略。加強甬台溫舟、金麗溫、浙南閩東等區域合作,彌補我市和周邊地區在旅遊資源同質化方面的劣勢,實現區域聯動、優勢互補,打響區域旅遊牌。
加強旅遊產品開發建設與管理,以世界地質公園、A級旅遊區、國家重點風景名勝區、國家級森林公園、國家重點文保單位、國家級紅色旅遊經典景區、國家級工業旅遊示範點等資源為依託,打造旅遊精品,提升形象品位。
7、強化城市包裝與宣傳,拓展各級旅遊市場。充分利用溫州城市品牌知名度,強化包裝和宣傳;對溫州作為“獨具山水情懷的國際商務旅遊城市”的總體形象定位進行專業化行銷,促進溫州旅遊品牌的廣泛認知。
以“全面吸引、重點招徠”為原則,圍繞城市形象,建立和完善旅遊宣傳機制;積極拓展旅遊推介領域和渠道,做到政府推介與企業促銷相結合,自我宣傳與聯合宣傳相結合,多渠道、全方位宣傳我市旅遊產品。
針對不同目標市場進行專業化行銷,開拓入境旅遊、國內旅遊和區域旅遊三個不同層次的旅遊市場。通過有效的宣傳,鞏固和擴大“長三角”市場;突破北京、山東和“珠三角”市場;發展東南亞、港澳台市場,開拓韓國、日本和歐美市場。
8、堅持科學發展觀,保護旅遊的可持續發展。以科學發展觀為指導,把生態文明、環境保護、文化傳承以及規範經營意識貫徹到旅遊發展的各項工作中去,努力創建良性生態環境和良性市場環境,以促進旅遊的可持續發展,保持溫州旅遊的持久吸引力。
加強可持續發展宣傳,摒棄單純用旅遊收入作為衡量旅遊發展唯一指標的做法,提高全民的生態道德素質,增強全民的生態憂患意識、參與意識和責任意識,構建可持續旅遊開發戰略的社會道德基礎。
三、建設旅遊經濟強市的扶持政策
9、最佳化發展環境,加大財政投入。從2005年度起,市級財政每年安排旅遊發展專項資金1600萬元,今後每年增加100萬元,重點用於旅遊宣傳促銷,旅遊教育培訓、旅遊扶貧、考核獎勵,重點旅遊景區基礎配套設施建設的以獎代補等公共財政開支方面,並實行績效評估考核,動態掛鈎預算編制辦法。
各級政府要建立旅遊發展專項資金,強化對旅遊經濟的財政引導性資金投入。各地旅遊發展經費要列入當地財政預算,每年按比例遞增。
旅遊發展資金使用必須堅持“突出重點、專款專用、加強管理、追蹤問效”原則,講求使用績效,注重引導社會投資,對經濟欠發達的貧困地區予以適當扶持。
10、實行土地優惠政策,增加旅遊項目發展空間。在城市控制詳規和國土資源利用總體規劃中要留足旅遊發展土地資源的空間。在解決旅遊項目用地指標方面,予以優先照顧安排,每年預留一定量的用地指標作為旅遊項目的用地。在規劃確定之後,根據省里有關用地預審的規定,要搞好旅遊項目用地儲備,分批次辦理農用地轉為旅遊產業用地的征地手續,保障旅遊產業建設用地供應。
旅遊項目(含旅遊景區開發、賓館飯店、主題公園等)建設用地,根據不同的項目性質,可通過招、拍、掛或租賃及劃撥等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權。土地使用權以招、拍、掛方式出讓的,土地出讓金應根據招、拍、掛時的約定分期支付;採取租賃方式供地的,其收取的年地租標準,最低可以政府儲備土地投入資金的銀行正常的年貸款利息計算。對於從事觀光生態農業類具有公益性的引資項目,可以政府劃撥方式供地。引進國外知名管理(投資)集團,應按照一事一議的原則,報經縣級以上人民政府批准,給予辦理供地手續。
11、實行稅費優惠政策,鼓勵產業發展。景點類旅遊企業確有困難的,按照稅收管理許可權報經批准後,可給予減征城鎮土地使用稅、水利建設資金;旅遊公司(旅行社)的計稅營業額按照規定剔除為遊客代辦的交通、住宿、餐飲、門票等費用後實行差額確認;對新辦的獨立核算旅遊企業,自開業之日起,按照稅收管理許可權報經批准後,可減征或免徵企業所得稅一年;對確有困難的旅遊企業(含景區、飯店、旅行社),按稅收管理許可權報經批准後予以免徵房產稅;旅遊企業廣告促銷費稅前列支比例按規定上限執行。
對旅遊汽車公司非線路營運旅遊車輛免徵“四自工程”綜合收費,免徵客運附加費。旅遊企業國產交通運輸工具等相關國產設備技術改造的投資,經省經貿委確認,並按照稅收管理許可權報經批准後,可給予抵免企業所得稅。對經旅遊行政部門評定的星級飯店用電按浙電價〔2003〕45號檔案執行。
12、加快專業人才引進和培養,最佳化產業人才結構。以大社會辦大旅遊的指導思想整合旅遊教育培訓資源,逐步形成以在溫高等院校旅遊院系、旅遊職業學校、旅遊培訓中心的系統化培養為核心,各相關產業實踐型培養為輔助的人力資源開發體系,同時不斷完善旅遊高端人才的引進機制。
鼓勵支持高等院校、中等專業職業學校和社會培訓機構開設旅遊管理專業,並按照年度班次給予一定的獎勵;鼓勵各相關單位如賓館、景區等開展業務培訓和人才培養,不斷增強從業人員的業務素質;對輸送人才到國內外大專院校培訓的旅遊企業,給予適當補助;“139富民攻堅計畫”範圍內的欠發達地區富餘勞動力,有意從事旅遊行業的,每年安排一定的資金予以免費培訓。
鼓勵與旅遊產業有關聯的專業人員從事旅遊行業,充實翻譯、會展、廣告、歷史、文化傳播等各專業人員隊伍,為全面提升城市品位創造條件。同時完善旅遊高端人才的引進機制,對引進高端管理人才的旅遊企業給予一定的政策優惠。
13、扶持旅遊企業發展,培育旅遊產業主體。實施公務員及其他勞動者帶薪休假制度,鼓勵到本市各旅遊區(點)旅遊納入職工福利和獎勵內容。以節約公務經費為原則,推行公務接待市場化運作。鼓勵國家機關、社會團體、企事業單位和社會團體的公務接待、考察活動,委託旅行社代辦交通、住宿、餐飲、會務等事項,旅行社提供的發票可作為報銷憑證。
積極吸引世界知名的飯店集團來我市投資建設國際連鎖飯店,參與我市旅遊飯店的經營管理;鼓勵國內外知名品牌的經濟型連鎖酒店落戶溫州。對世界知名旅遊企業落戶我市,經批准可就個案給予優惠。
大力發展綠色飯店,對評為綠色飯店的予以補助,以作為飯店技改資金的補充。對在旅遊地接中業績顯著的旅行社予以獎勵。
14、扶持旅遊脫貧項目,推動城鄉統籌發展。探索和建立旅遊扶貧開發機制,在欠發達地區,鼓勵其發展生態游、紅色游、海洋游、農家樂、鄉村游、民俗游等,鼓勵農村集體經濟組織利用非農耕用地,以租賃方式與開發商合作開發旅遊項目,鼓勵開發特色旅遊商品。市旅遊發展資金每年安排300萬元,重點用於欠發達地區旅遊基礎設施建設和受惠面廣、發展前景好、具有地方特色和競爭優勢的旅遊項目。抓好欠發達地區旅遊發展的規劃,對欠發達地區旅遊發展規劃編制提供業務與技術指導,同時在經費上酌情予以補助。
四、建設旅遊經濟強市的組織領導和管理創新
15、實行旅遊經濟目標責任制。各級黨委、政府要切實加強對發展旅遊經濟工作的領導,建立加快旅遊經濟發展的目標責任制,將有關目標和任務進行分解細化,實行旅遊實績考核和監督檢查制度。把完成旅遊經濟發展目標任務作為考核領導幹部的重要內容,對成績突出的要給予表彰和獎勵,對因工作不力、措施不落實,嚴重影響旅遊產業發展的,要實行“問責制”。
16、建立旅遊發展聯席會議制度。進一步加強市旅遊發展領導小組和旅遊發展聯席會議的作用,定期研究有關旅遊發展的重點項目和工作。
各縣(市、區)要成立相應的領導機構,抓好促進旅遊業發展相關政策的落實,督促各項工作任務的完成。對跨區域的旅遊發展項目由上一級政府成立協調機構予以管理。
各縣(市、區)要建立由旅遊、建設、發改委、文化、財政等有關單位組成的旅遊發展聯席會議制度,定期召開會議。各成員單位要認真履行職責,分工協作,共同解決旅遊經濟發展中的重大問題。在市本級建立專家學者聯席諮詢會議制度,為攻克發展難題、理清我市旅遊發展整體思路提供意見參考。
17、強化市、縣(市、區)旅遊局的職能。加強市旅遊主管部門機構建設,增強宣傳促銷、政策研究、教育培訓、行業管理職能。強化各縣(市、區)旅遊主管部門的行政執法職能,賦予旅遊局對旅遊業發展的綜合協調職能,進一步強化行業管理。
適當增加人員編制,在旅遊管理崗位上加大力度起用、引進和培養旅遊專業人才,提高推動產業發展、實施行業管理的專業化水平。
18、加強行業協(商)會建設,發揮中介組織作用。要大力培育、發展和壯大與旅遊相關的各種中介組織和行業協(商)會,建立和完善符合社會主義市場經濟要求的行業運行機制。
各級政府部門要為旅遊行業協會的工作創造條件,旅遊主管部門要加強對協(商)會的管理與指導,支持行業協(商)會實施內部資源協調,建立業內規範性公約,加強行業自律和互相監督,規範行業競爭,維護合法權益,開展業內交流,充分發揮中介組織和旅遊行業協(商)會在促進旅遊經濟發展中的積極作用。
19、加大改革力度,推進旅遊管理創新。積極推進旅遊管理體制改革,理順地方政府、旅遊主管部門與旅遊區(點)管理部門的關係。改變旅遊管理條塊分割、各為其主的局面,實行全市旅遊資源共享、分級分層管理的體制。
在規模較大的景區(點),要按照精簡效能的原則,設定代表政府的綜合管理機構,對景區(點)實施統一管理,賦予其對景區(點)保護、利用、規劃、建設的管理許可權,解決在管理上的“搶位”和“缺位”問題,進一步形成景區開發合力。
加強旅遊企業內部的管理和體制改革,進一步提高旅遊企業的科學管理水平,提高我市旅遊企業的綜合實力和市場競爭能力。並通過企業的整合,真正做大做強幾個本地的旅遊企業和企業集團,為我市旅遊經濟的快速發展提供支撐。同時,引進旅遊大企業、大集團參與市場競爭,提高我市旅遊產業發展的水平。在提升我市旅遊產業素質的同時,促進產業規模的適度擴張,進一步提高旅遊產業的就業容量。
20、抓好旅遊安全工作,提高突發事件處理能力。各級政府和旅遊行業管理、服務部門,必須把消除旅遊安全隱患和提高突發事件處置能力作為一項重要的基礎性工作切實抓好。建立健全旅遊安全責任制,完善旅遊重大安全事故處理的有關規定,加大安全檢查,及時消除安全隱患,防止各類旅遊安全事故特別是重特大惡性事故的發生。
建立和完善旅遊預警機制和救援體系,提高處置旅遊突發事件和防範旅遊風險的快速反應能力。做好旅遊重大事故應急預案,明確責任,各司其職,及時、妥善處理各種突發事件,維持旅遊經濟正常運行秩序,樹立我市安全健康的旅遊目的地形象。
中共溫州市委 溫州市人民政府
2006年11月20日

熱門詞條

聯絡我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