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清鎮市委清鎮市人民政府關於進一步加強人才隊伍建設的實施意見

為深入貫徹落實的十七大、全省和貴陽市人才隊伍建設工作會議以及貴陽市委八屆四次全會、清鎮市委四屆六次全會精神,紮實推進人才強市戰略,根據《中共貴陽市委、貴陽市人民政府關於進一步加強人才隊伍建設的意見》(築黨發〔2008〕21號),結合我市實際,就進一步加強人才隊伍建設提出如下實施意見。

基本介紹

  • 中文名:中共清鎮市委清鎮市人民政府關於進一步加強人才隊伍建設的實施意見
  • 檔案類別:實施意見
  • 地點:清鎮市
  • 發布年份:2008
發布單位,發布內容,

發布單位

中共清鎮市委清鎮市人民政府

發布內容

一、堅持以科學發展觀為統領,進一步明確人才工作階段性奮鬥目標
1、充分認識加強人才隊伍建設的重大意義。建設生態文明城市,關鍵在人才。近年來,我市大力實施“人才強市”戰略,不斷健全機制,完善政策措施,最佳化人才環境,人才總量逐步壯大,人才素質穩步提升,全市人才隊伍建設工作取得了階段性成效。但是我市人才隊伍建設與經濟社會發展的需要還有很大差距,人才總量不足,結構不合理,尤其是高層次、高技能和創新型人才短缺等問題突出。面對日益嚴峻的地區間人才爭奪形勢,全市上下一定要進一步提高認識,堅決貫徹“尊重勞動、尊重知識、尊重人才、尊重創造”的方針,堅持黨管人才的原則,大力弘揚改革創新的精神,牢固樹立人才資源是第一資源的觀念,確立人才工程是第一工程的地位,大力倡導“想幹事、能幹事、乾成事”,切實做到對人才“大氣、大度、大方”,採取超常規措施,激發各類人才的創造力和創業熱情,為建設生態文明城市提供堅強的人才保證。
2、今後五年人才隊伍建設的主要目標。至2012年,人才總量力爭達到5.5萬人,占總人口比例達到10%以上;具有碩士研究生學歷的人才200人以上,力爭在貴陽市管級專家上有突破;具有高級專業技術職務資格的專業技術人才300人以上;有高技能人才2000人以上;生態產業人才比重明顯提高,三、二、一產業人才分布格局基本形成。
二、採取超常規措施,進一步加強人才隊伍建設
(一)超常規加強人才培養
1、大力培養高層次人才。以選好、管好一批專業技術帶頭人和中青年科技骨幹為載體,形成高層次人才的競爭機制和人才梯隊。通過項目支持、進修深造、科研創新等方式,切實把科技骨幹培養為專家;通過遴選出來的專家和技術骨幹發揮“傳、幫、帶”作用,把技術人員逐漸培養成技術骨幹。設立總金額15萬元的專業技術帶頭人和中青年科技骨幹科研項目獎勵基金,對在任期內,完成項目較好,獲得上級機構和業內一致認可的專業技術帶頭人和中青年科技骨幹,經組織專家評審,報市委認定批准後,個人最高可獲得1萬元的項目獎勵金。
2、大力培養高素質黨政人才。以提高執行力為核心,紮實抓好新一輪幹部培訓工作。邀請國內著名專家、學者來清鎮舉辦高端講座。與國內著名高校聯合舉辦中長期培訓班,力爭將科級正職幹部全部輪訓一遍。以公務員能力建設為核心,促進公務員更新知識、開闊視野,力爭將全市公務員輪訓一遍。抽調100名以上能力較強、有培養潛力的幹部參與全市重要工作、重大課題、重大活動和重大項目,到上級機關、基層單位或發達地區掛職鍛鍊。
3、大力培養企業經營管理人才。採取政府引導、社會支持和企業自主相結合的培養模式。通過聘請國內諮詢公司、專門培訓機構和知名專家為企業開展培訓、講座、諮詢活動,提高企業經營管理人才整體素質。實施“企業經營管理人才培養1211工程”,即推薦10名左右企業中高層經營管理人才參加貴陽市舉辦的現代經濟管理高級研修班;組織或推薦200名企業中高層經營管理人才參加各種培訓或專題研討活動;培訓100名企業中層以下經營管理人才;開展100名創業者培訓。
4、大力培養中、高層次專業技術人才。實施“專業技術人才培訓123456工程”,計畫培訓1000名以上專業技術人才;遴選20名以上中青年骨幹人才和生態產業專業技術人才開展科技創新活動;選派30名左右專業技術人才攻讀專業技術類碩士學位;選派40名左右專業技術人才到鄉(鎮、街道)掛任科技副職;選送50名以上專業技術人才到上級機構或高等院校進修深造;組織60名以上專業技術人員到經濟發達地區進行考察學習。
5、大力培養生態產業人才。圍繞我市發展生態產業的重點,通過構築生態保護帶和循環經濟生態工業區,建設生態產業基地,力爭每個基地建設1個產業創業團隊、培養1—2名行業領軍人才、3—4名行業骨幹人才。
6、大力培養基礎人才。圍繞重點產業,培養300名以上高技能人才;圍繞特色農牧業及加工業、礦產開發及加工業、能源與化學工業等產業,培養300名套用開發型人才;圍繞城鄉一體化,農村城鎮化,培養100名以上村鎮規劃建設管理人才。開展農技培訓10萬人(次)、“綠色證書”培訓2400人(次),選拔培養40名左右農村拔尖實用人才。完成中國小教師第二輪繼續教育培訓。選派50名左右農村衛生技術人員到清鎮市級以上衛生醫療機構進修。以推介“多彩貴州”歌手選拔賽、“鄉村旅遊節”等活動為載體,大力培養大批社會工作人才和宣傳文化人才。
7、完善人才培養機制。繼續鼓勵機關、事業單位在職人員攻讀我市緊缺急需專業碩士以上學位,落實和完善《清鎮市國家機關、鄉(鎮、街道)、事業單位在職人員攻讀研究生及以上學歷和(或)碩士及以上學位資助暫行辦法》。對符合資助條件並取得相應學歷學位證的人員,按規定比例資助學費,其脫產學習期間發放基本工資和國家規定的津貼補貼,工齡連續計算。將企業職工教育經費提取、使用和管理情況納入勞動保障監察範圍。對企業自主培養或技術工人自學成才並經考核獲得技師以上職業資格證書者,由市級財政人才資源開發專項經費按高級技師每人1000元、技師每人600元的標準給予一次性獎勵。
(二)超常規引進各類人才
1、積極引進高端人才。依託生態文明城市建設的重大工作、重大課題、重大活動和重大項目,採取柔性引才方式,面向省內外招聘具有國際國內行業領先水平的領軍人才、知名人士、核心專家、省管專家、博士後、博士擔任項目負責人或政府顧問,由市政府聘為“湖城特聘專家”。“湖城特聘專家”在清鎮工作期間可入住由市政府統一修建或購置的專家公寓,並按項目完成情況給予5萬元—20萬元的獎勵。同時,實施“引鳳還巢工程”,進一步挖掘清鎮籍市外人才資源,通過市外人才所在部門和所掌握的資源,以技術入股、項目承包、年薪制、協定工資制等兼職、短期工作的柔性流動形式為我市服務或幫助我市工作。
2、積極引進急需緊缺人才。做好人才需求預測,定期編制發布緊缺人才需求目錄,多形式、多渠道引進生態文明城市建設需要的緊缺人才。對通過“綠色通道”引進到我市工作的各類人才,經市人才辦審核,報市委認定為我市急需緊缺人才,並與我市簽定服務契約的,是碩士研究生的可憑有效報銷憑證報銷攻讀碩士研究生學費(或給予一次性1.5萬元住房補貼),具有副高級以上專業技術職稱人員給予一次性1萬元住房補貼和每月享受200元特殊津貼待遇,同時具有碩士學位和副高級以上專業技術職稱人員給予一次性3萬元住房補貼和每月享受1000元特殊津貼待遇。其它具有特殊技能人才,可根據工作需要,實行“一人一策”辦法進行協商引進。
3、積極引進創新創業人才。圍繞我市優先發展的重點產業和清鎮循環經濟生態工業區建設,引進省內外創新創業團隊或人才帶資金、帶項目、帶技術來清鎮創業。對技術成果具有較好市場潛力和產業化前景的項目經市政府審核認證,由市套用技術開發資金設立創新創業基金擇優給予資助。
4、加強智力引進。鼓勵專業技術人員在20人以上的機關企事業單位加強和上級業務部門的聯繫,採取諮詢、講學、兼職、短期聘用、人才租賃等方式組建專家諮詢團。由用人單位按發揮作用情況給予一定的報酬。各單位組建的專家諮詢團專家有省內以及國內行業領先水平的領軍人才、核心專家、省管專家和博士等高端人才的,由市政府聘為市專家諮詢團專家的,根據發揮作用情況,由市財政按用人單位給予報酬的50%進行資金匹配。鼓勵有條件的企業在省內外人才密集地區設立研發機構,利用外地人才為我市經濟社會發展服務。
5、完善人才引進機制。簡化人才引進程式,實行限時辦理,力爭推行網上辦理審批手續。制訂高層次人才引進和入住人才公寓辦法。暢通人才引進“綠色通道”。對適用“綠色通道”引進的人員,限時30個工作日完成引進程式,到事業單位工作的,在單位滿編的情況下可以先進後出;具有中、高級專業技術職稱的可直接聘任相應專業技術職務,不受結構比例的限制;對因特殊情況不能調轉人事關係和檔案材料的,人事部門可為其新建檔案;其配偶工作需隨調的,由組織、人事部門協調接收單位優先辦理調入手續。
(三)超常規激發人才活力
1、構建人才創新創業平台。鼓勵我市企事業單位與省內高校、科研機構、知名企業共建重點實驗室、技術研發中心、中試基地。設立“清鎮市科學技術獎”,獎勵金額5000元—50000元。加強科技創業服務中心和科協基層組織建設,鼓勵發展科技中介服務,促進科技創新成果向“三農”服務轉化。設立“清鎮市農業科技成果推廣套用獎”,獎勵金額2000元—5000元。獎勵對我市農業科技成果推廣套用做出突出貢獻的組織和個人。支持企事業申報設立博士後科研工作站,對進站博士後研究人員給予10萬元科研啟動經費。
2、構建人力資源配置平台。建立全市統一的人才信息系統,實現服務對象、供求信息、服務標準業務貫通,建成統一規範、滿足不同需求的人力資源市場,每年提供就業崗位3000個以上。加強人力資源配置巨觀指導,在企事業單位推行人事代理制度,引導和鼓勵人才向生態產業和服務業流動。
3、構建專家智力發揮平台。建立健全政府決策專家諮詢制度。試行專家有償服務和諮詢項目效果跟蹤制度。對年齡偏大或已退休的高層次領軍人才,根據工作需要可延聘,並在科研經費、項目安排等方面繼續給予重點支持。加大人才二次開發力度,組織離退休專家開展智力幫扶活動。舉辦建設生態文明城市學術研討、交流會。
4、構建人才服務基層平台。鼓勵引導專業技術人才向基層、農村流動,服務基層一線,解決鄉(鎮)專業技術人才緊缺的問題,對到基層創新創業的人才,在戶籍管理、項目扶持、貸款擔保、社會保障等各個方面給予大力支持。按照省委組織部和貴陽市委組織部的要求抓好“雙千”工程、“三支一扶”計畫和“青年志願者服務清鎮”計畫。繼續實施“一村一名大學生”工程,所需經費列入財政預算。高校畢業生到鄉(鎮、街道)就業可提前轉正定級,轉正定級時薪級工資可高定1至2檔。市屬事業單位專業技術人員晉升中、高級職稱前原則上須到鄉鎮對口單位工作一年。大力開展城鎮教師支援農村學校和中高級醫療衛生技術人員支援農村衛生事業等活動。
5、完善選人用人機制。按照“德才兼備、以德為先”的標準,堅持“民主、公開、競爭、擇優”,提高選人用人公信度。加大科級領導幹部公開選拔和“兩推一述”選拔工作力度,積極探索鄉(鎮、街道)黨(工)委書記、鄉(鎮、辦事處)長(主任)人選“公推競崗”,公開選拔市直有關部門主要領導。建立在重大工程、重大項目、突發事件中考察幹部的機制,對表現突出的幹部可破格提拔,特別優秀的可越級提拔。積極推進幹部交流,加大優秀鄉鎮領導幹部交流到市直機關工作的力度,對在同一部門擔任黨政正職滿5年的,有計畫交流,滿10年的必須交流,其中擔任市檢察院、市法院副職,市監察局、市人事勞動和社會保障局、市財政局、市審計局正職滿5年的必須交流;對在同一部門擔任黨政副職滿10年的必須交流,其中擔任市紀委、市委組織部、市監察局、市公安局、市人事勞動和社會保障局、市財政局、市審計局副職滿8年的必須交流。試行機關中層幹部跨部門競爭上崗。全面推行事業單位人員聘用制,完善事業單位崗位設定、公開招聘、競聘上崗辦法。大力培養年輕幹部,完善科級後備幹部隊伍,選拔配備一批30歲左右的科級幹部。鄉(鎮、街道)和市直機關、事業單位擔任正、副科級領導職務的幹部,年滿50周歲,轉任同級非領導職務,不占本單位職數,保留原職級經濟待遇(基本工資、國家規定的津貼補貼、年終一次性獎金不變,年終目標獎按有關規定發放)。開展民意調查,探索建立科學、合理、具體的領導幹部測評辦法和引咎辭職制度。
6、完善人才評價機制。反對求全責備,完善人才評價標準。制訂以公眾評價為主要依據的各級黨政領導班子和領導幹部績效考核辦法、公務員績效考核辦法。完善企業經營管理人才重在市場和出資人認可、專業技術人才重在社會和業內認可的評價辦法。建立企業技術工人技能考核鑑定制度。推行專業技術職務競爭上崗,對能力和業績表現突出的專業技術人員,可破格低職高聘並享受所聘專業技術職務的經濟待遇。推選一批30歲左右的優秀專業技術人才破格申報高級專業技術職務資格。完善非公有制經濟組織人才、農村實用人才、特殊行業人才職稱評審工作。開展企業經營管理人才測評推薦工作。
7、完善人才激勵機制。市財政設立人才獎勵基金,主要用於獎勵為我市經濟和社會發展作出突出貢獻的各類優秀人才。每兩年開展一次清鎮市突出貢獻人才、清鎮市外援專家、優秀科技工作者評選表彰活動;每年評選表彰一批教育名師、名校長,百姓創業能手、農村優秀人才、技能人才。對獲得國家級、省部級各類人才獎項者,由市級財政按同等標準給予獎勵。現有在職高層次人才在生活津貼、科研經費資助方面與引進人才享受同等待遇。
三、堅持黨管人才的原則,進一步健全服務保障體系
1、健全責任體系。建立健全市、鄉(鎮、街道)兩級人才工作協調機構,建立起有效的人才開發協調機制。完善考核辦法,進一步明確主要領導抓“第一資源”的考核制度,將人才工作納入鄉(鎮、街道)及部門黨政領導班子任期考核重要內容,定期進行督促檢查。設立清鎮市人才工作獎,獎勵在人才引進、培養、使用等方面作出顯著成績和突出貢獻的單位和個人。
2、健全服務體系。堅持領導幹部聯繫專家制度,定期組織高層次人才體檢和療養。健全人才統計指標體系,完成各類人才資料庫,定期發布人才公共信息。制訂為企業、非公有制經濟組織和其他社會組織提供人才服務的辦法和措施。建立人才儲備制度,普通高校本科以上畢業生可先落戶後就業,定期開展人才招聘活動。
3、健全宣傳輿論體系。積極發揮新聞媒體的導向作用,廣泛宣傳優秀人才事跡,設立“清鎮人才工作活動月”,在每年11月集中開展人才工作宣傳、人才表彰等活動。堅持用馬克思主義中國化最新成果武裝全體人才,進一步統一思想,凝聚力量,形成聚精會神搞建設,一心一意謀發展,人人為改革發展穩定獻計,個個為改革發展穩定出力的局面。
4、健全保障體系。建立以政府投入為引導,用人單位為主體,社會投入為補充的多元化投入機制,逐年增加人才資源開發經費投入。加強智慧財產權保護和人事勞動爭議仲裁,保障用人單位和人才的合法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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