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負責全市
經濟、社會發展和黨的建設、
精神文明建設、
民主法制建設等方面的調研業務工作,圓滿完成上級下達的重點課題調研任務,組織開展調研活動,定期下達調研課題,評選優秀論文並編輯《優秀調研文集》,積極撰寫調研文章(含領導署名文章);
二、負責全市黨建、精神文明和社會發展等方面的政策性檔案及匯報材料的起草、修改與評審工作,撰寫有關領導署名文章,負責會議主持詞、領導講話、報告、匯報的起草工作;
三、負責做好同上級黨委政研系統的聯繫工作,做好相關協調工作;
四、負責市委常委會議、市級領導辦公會議的記錄,並負責會議紀要的起草;
五、完成領導交辦的其他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