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吳忠市委巡察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

中共吳忠市委巡察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

中共吳忠市委巡察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根據自治區黨委辦公廳、人民政府辦公廳《關於印發〈寧夏回族自治區市縣機構改革的總體意見〉的通知》(寧黨辦〔2018〕101號)和《關於印發〈吳忠市機構改革方案〉的通知》(寧黨辦〔2019〕19號),吳忠市委巡察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以下簡稱市委巡察辦),是市委工作機關,為正處級,設在市紀律檢查委員會

基本介紹

  • 中文名:中共吳忠市委巡察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
  • 外文名:Office of the Leading Group of the Inspection Work of the Wuzhong Municipal Party Committee of the Communist Party of China
  • 行政級別:正處級 
  • 機構屬性:市委工作機關
  • 領導機構:中共吳忠市紀律檢查委員會
  • 機關簡稱:市委巡察辦
主要職責,內設機構,行政編制,其他事項,

主要職責

(一)貫徹落實黨中央和自治區黨委關於巡視巡察工作的方針政策,以及市委的決策部署。
(二)向自治區黨委巡視辦和市委巡察工作領導小組報告工作,傳達貫徹市委巡察工作領導小組的部署要求。
(三)統籌協調、指導督導、服務保障市委巡察組開展工作。
(四)對市委和市委巡察工作領導小組決定的事項以及巡察發現的問題和意見建議的整改落實工作進行督辦。
(五)承擔自治區黨委巡視及市委巡察工作的綜合協調、政策研究、制度建設等工作,對縣(市、區)黨委巡察工作進行業務指導。
(六)配合市紀委監委和市委組織部等部門對巡察工作人員進行培訓、考核、監督和管理。
(七)完成市委和市委巡察工作領導小組及自治區黨委巡視辦交辦的其他任務。

內設機構

(一)綜合科
負責機關日常運轉工作。承擔組織人事有關工作,負責文電、會務、信息、宣傳、機要、保密、信訪、檔案管理、內部督辦等工作。負責巡察工作領導小組重要檔案及領導講話、匯報、總結、重要信息約稿等綜合性材料起草工作。負責內部管理運行制度建設、巡察機構黨建、安全等相關工作。負責資產、財務管理和後勤保障服務工作等。
(二)巡察指導科
承擔市委巡察工作的組織實施和協調指導。統籌協調市、縣(市、區)聯動開展巡察,指導督導縣(市、區)黨委巡察工作。研究擬訂巡察工作規劃、計畫、方案及巡察工作相關制度。負責每輪巡察綜合情況匯報、巡察全覆蓋情況匯報等文稿起草工作;跟蹤督辦巡察反饋問題和巡察移交問題線索;負責組織對被巡察單位黨組織整改進展情況進行督查督辦,協調市紀委監委和市委組織部有關科室加強對巡察整改情況的日常監督。協調市紀委監委和市委組織部等單位對市委巡察工作人員開展培訓、監督和管理。負責巡察後評估制度落實。協調縣(市、區)黨委巡察機構配合自治區黨委巡視組和市委巡察組開展工作。

行政編制

市委巡察辦行政編制8名(含巡察組3名編制)。設主任1名,副主任1名,巡察組副處級領導職數(巡察專員)3名。核定科級領導職數2正1副。
市委巡察辦綜合服務保障工作由市紀委監委綜合保障服務中心承擔。

其他事項

本規定的調整由市委機構編制委員會辦公室按規定程式辦理。
本規定自發布之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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