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共產黨中央政治局會議(中共中央政治局會議)

中國共產黨中央政治局會議

中共中央政治局會議一般指本詞條

中國共產黨中央政治局會議,是中國共產黨高層重要會議。《中國共產黨章程》規定,中央政治局會議由中國共產黨中央委員會總書記召集。《中國共產黨中央委員會工作條例》規定,中央政治局會議應當有半數以上中央政治局委員到會方可召開,一般定期召開,遇有重要情況可以隨時召開。

基本介紹

召開程式,歷次會議,

召開程式

中國共產黨中央政治局會議由中國共產黨中央委員會總書記召集。《中國共產黨章程》第二十三條規定:中央委員會總書記負責召集中央政治局會議和中央政治局常務委員會會議,並主持中央書記處的工作。
中國共產黨中央委員會工作條例》第二十五條規定,中央政治局會議一般定期召開,遇有重要情況可以隨時召開。會議議題由中央委員會總書記確定。
中央政治局會議應當有半數以上中央政治局委員到會方可召開。根據需要,可以安排有關人員列席會議
中央政治局會議在決定問題時應當經過充分討論,涉及多個事項的應當逐項進行討論和決定。

歷次會議

中國共產黨中央政治局會議
召開時間
主要內容
2024年2月29日
討論國務院擬提請第十四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第二次會議審議的《政府工作報告》稿。
2024年1月31日
審議《中央政治局常委會聽取和研究全國人大常委會、國務院、全國政協、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黨組工作匯報和中央書記處工作報告的綜合情況報告》《關於在全黨深入開展學習貫徹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主題教育總結報告》《關於鞏固拓展學習貫徹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主題教育成果的意見》《中國共產黨巡視工作條例》
2023年12月8日
分析研究2024年經濟工作;聽取中央紀委國家監委工作匯報,研究部署2024年黨風廉政建設和反腐敗工作;審議《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
2023年11月27日
2023年10月27日
2023年9月27日
2023年8月31日
2023年7月24日
分析研究當前經濟形勢,部署下半年經濟工作。
2023年6月30日
2023年4月28日
分析研究當前經濟形勢和經濟工作。
2023年3月30日
研究部署在全黨深入開展學習貫徹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主題教育工作;審議《領導幹部報告個人有關事項規定》。
2023年2月21日
決定2023年2月26日至28日在北京召開中國共產黨第二十屆中央委員會第二次全體會議
2022年12月6日
分析研究2023年經濟工作;聽取中央紀委國家監委工作匯報,研究部署2023年黨風廉政建設和反腐敗工作。
2022年10月25日
研究部署學習宣傳貫徹黨的二十大精神,審議《中共中央政治局關於加強和維護黨中央集中統一領導的若干規定》《中共中央政治局貫徹落實中央八項規定實施細則》。
2022年9月9日
研究擬提請黨的十九屆七中全會討論的十九屆中央委員會向中國共產黨第二十次全國代表大會的報告稿、《中國共產黨章程(修正案)》稿、十九屆中央紀律檢查委員會向中國共產黨第二十次全國代表大會的工作報告稿,審議《十九屆中央政治局貫徹執行中央八項規定情況報告》《關於黨的十九大以來整治形式主義為基層減負工作情況的報告》。
2022年8月30日
2022年7月28日
分析研究當前經濟形勢,部署下半年經濟工作,審議《關於十九屆中央第九輪巡視情況的綜合報告》
2022年4月29日
分析研究當前經濟形勢和經濟工作,審議《國家“十四五”期間人才發展規劃》。
2022年2月25日
討論國務院擬提請第十三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第五次會議審議的《政府工作報告》稿,審議《關於十九屆中央第八輪巡視情況的綜合報告》和《關於2021年中央巡視工作領導小組重點工作情況的報告》。
2022年1月24日
審議《中央政治局常委會聽取和研究全國人大常委會、國務院、全國政協、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黨組工作匯報和中央書記處工作報告的綜合情況報告》、《信訪工作條例》。
2021年12月6日
分析研究2022年經濟工作;聽取中央紀委國家監委工作匯報,研究部署2022年黨風廉政建設和反腐敗工作;審議《中國共產黨紀律檢查委員會工作條例》。
2021年11月18日
審議《國家安全戰略(2021-2025年)》、《軍隊功勳榮譽表彰條例》和《國家科技諮詢委員會2021年諮詢報告》。
2021年10月18日
研究全面總結黨的百年奮鬥重大成就和歷史經驗問題。會議決定,中國共產黨第十九屆中央委員會第六次全體會議於11月8日至11日在北京召開。
2021年8月31日
決定2021年11月在北京召開中國共產黨第十九屆中央委員會第六次全體會議,主要議程是,中共中央政治局向中央委員會報告工作,重點研究全面總結黨的百年奮鬥的重大成就和歷史經驗問題。審議《關於十九屆中央第七輪巡視情況的綜合報告》。
2021年7月30日
分析研究當前經濟形勢,部署2021下半年經濟工作。
2021年5月31日
聽取“十四五”時期積極應對人口老齡化重大政策舉措匯報,審議《關於最佳化生育政策促進人口長期均衡發展的決定》。
2021年4月30日
分析研究當前經濟形勢和經濟工作;聽取第三次全國國土調查主要情況匯報;審議《中國共產黨組織工作條例》。
2021年3月30日
審議《關於新時代推動中部地區高質量發展的指導意見》。
2021年2月26日
討論國務院擬提請第十三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第四次會議審查的中華人民共和國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第十四個五年規劃和二〇三五年遠景目標綱要草案稿和審議的《政府工作報告》稿,審議《中國共產黨普通高等學校基層組織工作條例》。
2021年1月28日
審議《中央政治局常委會聽取和研究全國人大常委會、國務院、全國政協、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黨組工作匯報和中央書記處工作報告的綜合情況報告》、《關於加強基層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代化建設的意見》、《關於十九屆中央第六輪巡視情況的綜合報告》和《關於2020年中央巡視工作領導小組重點工作情況的報告》。
2020年12月11日
分析研究2021年經濟工作;聽取中央紀委國家監委工作匯報,研究部署2021年黨風廉政建設和反腐敗工作;審議《中國共產黨地方組織選舉工作條例》。
2020年11月30日
審議《軍隊政治工作條例》《中國共產黨統一戰線工作條例》《中國共產黨黨員權利保障條例》。
2020年10月16日
審議《成渝地區雙城經濟圈建設規劃綱要》。
2020年9月28日
會議內容研究制定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第十四個五年規劃和二○三五年遠景目標重大問題,審議《中國共產黨中央委員會工作條例》。
2020年8月31日
審議《黃河流域生態保護和高質量發展規劃綱要》和《關於十九屆中央第五輪巡視情況的綜合報告》。
2020年7月30日
決定2020年10月在北京召開中國共產黨第十九屆中央委員會第五次全體會議,主要議程是,中共中央政治局向中央委員會報告工作,研究關於制定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第十四個五年規劃和二○三五年遠景目標的建議。會議分析研究當前經濟形勢,部署下半年經濟工作。
2020年6月29日
審議《中國共產黨軍隊黨的建設條例》和《中國共產黨基層組織選舉工作條例》。
2020年5月15日
討論國務院擬提請第十三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第三次會議審議的《政府工作報告》稿。
2020年4月17日
分析國內外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形勢,硏究部署抓緊抓實抓細常態化疫情防控工作;分析研究當前經濟形勢,部署當前經濟工作。
2020年3月27日
分析國內外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和經濟運行形勢,研究部署進一步統籌推進疫情防控和經濟社會發展工作,審議《關於2019年脫貧攻堅成效考核等情況的匯報》和《關於中央脫貧攻堅專項巡視“回頭看”情況的綜合報告》。
2020年2月21日
研究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部署統籌做好疫情防控和經濟社會發展工作。
2020年1月16日
審議《中央政治局常委會聽取和研究全國人大常委會、國務院、全國政協、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黨組工作匯報和中央書記處工作報告的綜合情況報告》《關於十九屆中央第四輪巡視情況的綜合報告》《關於2019年中央巡視工作領導小組重點工作情況的報告》。
2019年12月6日
分析研究2020年經濟工作;聽取中央紀律檢查委員會工作匯報,研究部署2020年黨風廉政建設和反腐敗工作;會議同意翌年1月13日至15日召開十九屆中央紀律檢查委員會第四次全體會議。
2019年11月29日
審議《中國共產黨黨和國家機關基層組織工作條例》和《中國共產黨國有企業基層組織工作條例(試行)》。
2019年10月24日
研究堅持和完善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制度、推進國家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代化若干重大問題;會議決定,中國共產黨第十九屆中央委員會第四次全體會議於10月28日至31日在北京召開。
2019年9月24日
審議《新時代愛國主義教育實施綱要》和《中國共產黨黨校(行政學院)工作條例》。
2019年8月30日
決定當年10月在北京召開中國共產黨第十九屆中央委員會第四次全體會議;審議了《中國共產黨黨內法規制定條例》《中國共產黨黨內法規和規範性檔案備案審查規定》《中國共產黨黨內法規執行責任制規定(試行)》。
2019年7月30日
分析研究當前經濟形勢,部署下半年經濟工作;審議《中國共產黨問責條例》和《關於十九屆中央第三輪巡視情況的綜合報告》。
2019年6月24日
審議《中國共產黨機構編制工作條例》和《中國共產黨農村工作條例》。
2019年5月13日
決定從當年6月開始,在全黨自上而下分兩批開展“不忘初心、牢記使命”主題教育;審議《長江三角洲區域一體化發展規劃綱要》。
2019年4月19日
分析研究當前經濟形勢,部署當前經濟工作;聽取2018年脫貧攻堅成效考核等情況匯報,對打好脫貧攻堅戰提出要求;審議《中國共產黨宣傳工作條例》。
2019年3月29日
審議《中國共產黨黨組工作條例》和《中國共產黨黨員教育管理工作條例》。
2019年2月22日
討論國務院擬提請第十三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第二次會議審議的《政府工作報告》稿,審議《關於2018年中央巡視工作領導小組重點工作情況報告》、《關於中央脫貧攻堅專項巡視情況的綜合報告》和《黨政領導幹部考核工作條例》。
2019年1月25日
審議《中央政治局常委會聽取和研究全國人大常委會、國務院、全國政協、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黨組工作匯報和中央書記處工作報告的綜合情況報告》《中共中央關於加強黨的政治建設的意見》《中國共產黨重大事項請示報告條例》《黨政領導幹部選拔任用工作條例》。
2018年12月27日
審議《中國共產黨政法工作條例》。
2018年12月13日
分析研究2019年經濟工作;聽取中央紀律檢查委員會工作匯報,研究部署2019年黨風廉政建設和反腐敗工作。
2018年11月26日
審議《中國共產黨農村基層組織工作條例》和《中國共產黨紀律檢查機關監督執紀工作規則》。
2018年10月31日
分析研究當前經濟形勢,部署當前經濟工作。
2018年9月21日
審議《中國共產黨支部工作條例(試行)》和《2018—2022年全國幹部教育培訓規劃》。
2018年7月31日
分析研究當前經濟形勢,部署下半年經濟工作,審議《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
2018年6月29日
審議《關於適應新時代要求大力發現培養選拔優秀年輕幹部的意見》。
2018年5月31日
審議《鄉村振興戰略規劃(2018—2022年)》和《關於打贏脫貧攻堅戰三年行動的指導意見》。
2018年4月23日
分析研究當前經濟形勢和經濟工作,審議《關於新時代加強黨政軍警民合力強邊固防的意見》。
2018年3月30日
聽取2017年省級黨委和政府脫貧攻堅工作成效考核情況匯報,對打好脫貧攻堅戰提出要求。
2018年2月24日
決定2018年2月26日至28日在北京召開中國共產黨第十九屆中央委員會第三次全體會議
2018年1月30日
聽取和審議《中央政治局常委會聽取和研究全國人大常委會、國務院、全國政協、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黨組工作匯報和中央書記處工作報告的綜合情況報告》。
2018年1月12日
研究修改憲法部分內容的建議。會議決定,中國共產黨第十九屆中央委員會第二次全體會議於1月18日至19日在北京召開。中共中央政治局聽取了《中共中央關於修改憲法部分內容的建議》稿在黨內外一定範圍徵求意見的情況報告,決定根據這次會議討論的意見進行修改後將檔案稿提請十九屆二中全會審議。
2017年9月18日
會議聽取了十八屆中央委員會向中國共產黨第十九次全國代表大會的報告稿在黨內外一定範圍徵求意見的情況報告,聽取了《中國共產黨章程(修正案)》在黨內一定範圍徵求意見的情況報告,聽取了十八屆中央紀律檢查委員會向中國共產黨第十九次全國代表大會的工作報告稿徵求意見的情況報告,決定根據這次會議討論的意見進行修改後將這3份檔案稿提請黨的十八屆七中全會討論。審議《關於五年來中央政治局貫徹執行中央八項規定並以此帶動全黨加強作風建設情況的報告》。
2017年8月31日
會議決定,中國共產黨第十八屆中央委員會第七次全體會議於2017年10月11日在北京召開。中共中央政治局將向黨的十八屆七中全會建議,中國共產黨第十九次全國代表大會於2017年10月18日在北京召開。
2017年7月24日
分析研究當前經濟形勢,部署下半年經濟工作。
2017年6月28日
審議《關於巡視31所中管高校黨委情況的專題報告》。
2017年5月26日
審議《關於修改〈中國共產黨巡視工作條例〉的決定》和《關於巡視中央意識形態單位情況的專題報告》。
2017年4月25日
分析研究當前經濟形勢和經濟工作,審議《關於巡視中央政法單位情況的專題報告》。
2017年3月31日
聽取2016年省級黨委和政府脫貧攻堅工作成效考核情況匯報,對推進脫貧攻堅工作提出要求。
2017年2月21日
討論國務院擬提請第十二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第五次會議審議的《政府工作報告》稿,審議《關於巡視中央和國家機關全覆蓋情況的專題報告》和《關於推進“兩學一做”學習教育常態化制度化的意見》。
2017年1月22日
決定設立中央軍民融合發展委員會;審議《中央政治局常委會聽取和研究全國人大常委會、國務院、全國政協、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黨組工作匯報和中央書記處工作報告的綜合情況報告》。
2016年12月9日
分析研究2017年經濟工作,審議通過《關於加強國家安全工作的意見》。
2016年11月30日
審議通過規範黨和國家領導人有關待遇等檔案、《中國共產黨工作機關條例(試行)》、《關於縣以上黨和國家機關黨員領導幹部民主生活會的若干規定》。
2016年10月28日
分析研究當前經濟形勢和經濟工作。
2016年9月27日
會議決定,中國共產黨第十八屆中央委員會第六次全體會議於10月24日至27日在北京召開;中共中央政治局聽取了《關於新形勢下黨內政治生活的若干準則》、《中國共產黨黨內監督條例》稿在黨內外一定範圍徵求意見的情況報告,決定根據這次會議討論的意見進行修改後將檔案稿提請十八屆六中全會審議。
2016年8月26日
審議通過“健康中國2030”規劃綱要。
2016年7月26日
決定2016年10月在北京召開中國共產黨第十八屆中央委員會第六次全體會議;分析研究當前經濟形勢,部署下半年經濟工作。
2016年6月28日
審議通過《中國共產黨問責條例》。
2016年5月27日
研究部署規劃建設北京城市副中心和進一步推動京津冀協同發展有關工作。
2016年4月29日
分析研究當前經濟形勢和經濟工作。
2016年3月25日
審議通過《關於經濟建設和國防建設融合發展的意見》《長江經濟帶發展規劃綱要》。
2016年2月22日
討論國務院擬提請第十二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第四次會議審議的政府工作報告稿和審查的中華人民共和國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第十三個五年規劃綱要草案稿。
2016年1月29日
審議《中央政治局常委會聽取和研究全國人大常委會、國務院、全國政協、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黨組工作匯報和中央書記處工作報告的綜合情況報告》。
2015年12月30日
聽取中央紀律檢查委員會2015年工作匯報,研究部署2016年黨風廉政建設和反腐敗工作;審議通過《關於全面振興東北地區等老工業基地的若干意見》。
2015年12月14日
分析研究2016年經濟工作,研究部署城市工作,審議通過《關於建立健全黨和國家功勳榮譽表彰制度的意見》《中國共產黨地方委員會工作條例》《關於實施全面兩孩政策改革完善計畫生育服務管理的決定》。
2015年11月23日
審議《關於打贏脫貧攻堅戰的決定》《關於加強和改進新形勢下黨校工作的意見》,聽取關於巡視五十五家國有重要骨幹企業有關情況的專題報告。
2015年10月12日
研究制定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第十三個五年規劃重大問題,審議通過《中國共產黨廉潔自律準則》《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
2015年9月11日
審議通過了《生態文明體制改革總體方案》《關於繁榮發展社會主義文藝的意見》。
2015年7月30日
分析研究當前經濟形勢和經濟工作,研究進一步推進西藏經濟社會發展和長治久安工作,決定設立中央統一戰線工作領導小組。
2015年7月20日
決定當年10月在北京召開中國共產黨第十八屆中央委員會第五次全體會議,主要議程是,中共中央政治局向中央委員會報告工作,研究關於制定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第十三個五年規劃的建議。
2015年6月26日
審議通過《中國共產黨巡視工作條例(修訂稿)》《關於推進領導幹部能上能下的若干規定(試行)》
2015年5月29日
審議通過《中國共產黨黨組工作條例(試行)》。
2015年4月30日
分析研究當前經濟形勢和經濟工作,審議通過《中國共產黨統一戰線工作條例(試行)》《京津冀協同發展規劃綱要》。
2015年3月24日
審議通過《關於加快推進生態文明建設的意見》,審議通過廣東、天津、福建自由貿易試驗區總體方案、進一步深化上海自由貿易試驗區改革開放方案。
2015年2月12日
討論國務院擬提請第十二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第三次會議審議的《政府工作報告》稿,審議《關於巡視31個省區市和新疆生產建設兵團情況的專題報告》。
2015年1月23日
審議通過《國家安全戰略綱要》;聽取全國人大常委會、國務院、全國政協、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黨組向中央政治局常委會匯報工作的綜合情況報告;聽取關於2014年貫徹執行中央八項規定情況的匯報,研究部署下一步改進作風工作。
2014年12月29日
聽取中央紀律檢查委員會2014年工作匯報,研究部署2015年黨風廉政建設和反腐敗工作;審議通過《關於加強社會主義協商民主建設的意見》《關於加強和改進黨的群團工作的意見》。
2014年12月5日
分析研究2015年經濟工作。
2014年9月30日
研究全面推進依法治國重大問題,總結全黨深入開展黨的民眾路線教育實踐活動,研究部署鞏固擴大教育實踐活動成果工作。會議決定,中國共產黨第十八屆中央委員會第四次全體會議於10月20日至23日在北京召開。
2014年8月29日
審議通過《深化黨的建設制度改革實施方案》《中央管理企業負責人薪酬制度改革方案》《關於合理確定並嚴格規範中央企業負責人履職待遇、業務支出的意見》《關於深化考試招生制度改革的實施意見》。
2014年7月29日
決定當年10月在北京召開中國共產黨第十八屆中央委員會第四次全體會議,主要以城市,中共中央政治局向中央委員會報告工作,研究全面推進依法治國重大問題。會議分析研究了上半年經濟形勢和下半年經濟工作。
2014年6月30日
審議通過《深化財稅體制改革總體方案》《關於進一步推進戶籍制度改革的意見》《黨的紀律檢查體制改革實施方案》。
2014年5月26日
研究進一步推進新疆社會穩定和長治久安工作。
2014年4月25日
研究當前經濟形勢和經濟工作。
2014年2月24日
討論國務院擬提請第十二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第二次會議審議的《政府工作報告》稿。
2014年1月24日
研究決定中央國家安全委員會設定;聽取關於一年來貫徹執行中央八項規定情況的匯報,研究部署下一步改進作風工作。
2013年12月31日
決定成立中央全面深化改革領導小組,由習近平任組長;研究部署黨風廉政建設和反腐敗工作,同意翌年1月召開第十八屆中央紀律檢查委員會第三次全體會議;審議通過《黨政領導幹部選拔任用工作條例》。
2013年12月3日
分析研究2014年經濟工作,聽取第二次全國土地調查情況匯報。
2013年10月29日
審議並同意簽發《黨政機關厲行節約反對浪費條例》,決定中國共產黨第十八屆中央委員會第三次全體會議於11月9日至12日在北京召開。
2013年9月30日
審議並同意印發《科學發展觀學習綱要》。
2013年8月27日
決定召開十八屆三中全會。研究部署了建立健全懲治和預防腐敗體系、地方政府職能轉變和機構改革等工作。
2013年7月30日
討論研究當前經濟形勢和下半年經濟工作。
2013年6月22日至25日
對照檢查中央八項規定落實情況討論研究深化改進作風舉措。
2013年4月19日
研究部署在全黨深入開展黨的民眾路線教育實踐活動工作。
2013年2月23日
決定召開十八屆二中全會,確定十八屆二中全會的議題。
2013年1月28日
研究部署加強新形勢下黨員發展和管理工作。
2012年12月31日
研究部署黨風廉政建設和反腐敗工作。
2012年12月4日
審議關於改進工作作風、密切聯繫民眾的有關規定,分析研究2013年經濟工作。
2012年11月16日
對學習宣傳貫徹黨的十八大精神進行研究部署。
2012年10月22日
研究擬提請十七屆七中全會討論的檔案。
2012年9月28日
建議中國共產黨第十八次全國代表大會11月8日在北京召開。
2012年7月31日
討論研究當前經濟形勢和經濟工作。
2012年5月28日
研究深化科技體制改革 加快國家創新體系建設。
2012年2月20日
討論國務院擬提請第十一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第五次會議審議的《政府工作報告》稿。
2011年12月30日
聽取中央紀律檢查委員會2011年工作匯報,分析當前黨風廉政建設和反腐敗鬥爭形勢,研究部署2012年黨風廉政建設和反腐敗工作。
2011年12月9日
會議認為,2011年以來,面對複雜多變的國際政治經濟環境和國內經濟運行的新情況新變化,黨中央、國務院審時度勢、科學決策,各地區各部門按照中央部署,以科學發展為主題,以加快轉變經濟發展方式為主線,正確處理保持經濟平穩較快發展、調整經濟結構、管理通脹預期的關係,有針對性地解決突出矛盾和問題,國民經濟繼續朝著巨觀調控的預期方向發展,呈現增長較快、物價趨穩、效益較好、民生改善的良好態勢,實現了“十二五”時期經濟社會發展良好開局。
2011年9月26日
討論十七屆五中全會以來中央政治局的工作,研究深化文化體制改革、推動社會主義文化大發展大繁榮等問題。會議決定,中國共產黨第十七屆中央委員會第六次全體會議於10月15日至18日在北京召開。
2011年7月22日
決定2011年10月在北京召開中國共產黨第十七屆中央委員會第六次全體會議。
2011年5月30日
研究加強和創新社會管理問題。
2011年4月26日
研究當前扶貧開發工作面臨的形勢和任務,審議《中國農村扶貧開發綱要(2011—2020年)》。
2011年3月28日
討論研究加強市、地、州、盟黨政正職幹部管理工作。
2011年2月21日
會議指出,“十一五”時期是中國發展進程中極不平凡的5年。面對國內外環境的複雜變化和重大風險挑戰,中國共產黨團結帶領全國各族人民,貫徹落實黨的理論和路線方針政策,全面推進改革開放和社會主義現代化建設,國家面貌發生新的歷史性變化。
1943年3月20日
中共中央在延安召開政治局會議,推選毛澤東為中央政治局主席、中央書記處主席。決定中央書記處由毛澤東劉少奇任弼時組成。同時,決定劉少奇任軍委副主席,並負責管理華中黨政軍民工作。
1937年12月9日~14日
中共中央在延安舉行政治局會議,討論全國抗戰開始以來中共中央的政治、軍事路線及組織問題。
1937年8月22日
中共中央在陝北洛川召開政治局擴大會議(洛川會議),25日結束。會議決定成立中共中央革命軍事委員會,毛澤東任主席;作出了《關於目前形勢與黨的任務的決定》,制定了《抗日救國十大綱領》。
1936年12月19日
中共中央政治局在陝北志丹召開擴大會議,進一步確定並完善了和平解決西安事變的方針。
1935年12月25日
中共中央政治局瓦窯堡會議通過《關於目前政治形勢與黨的任務決議》,確定了抗日民族統一戰線的策略方針。
1935年1月15日~17日
中共中央政治局在遵義召開擴大會議(遵義會議),確立了毛澤東在紅軍和中共中央的領導地位。
1927年6月1日
根據中共五大的要求,通過了修改黨章的決議,正式提出黨內實行民主集中制的組織原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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