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中央、國務院1980年12月3日發出。1982年收入人民出版社出版的《三中全會以來重要文獻選編》(上)。《決定》共五個部分:一、教育事業在四化建設中具有重要作用;二、在80年代,全國應基本實現普及國小教育的歷史任務,有條件的地區還可以進而普及國中教育。三、普及國小教育,必須堅持“兩條腿走路”的方針,以國家辦學為主體,充分調動社隊集體、廠礦企業等各方面辦學的積極性。還要鼓勵民眾自籌經費辦學。四、必須造成尊師的良好社會風氣,提高教師的社會地位,建設一支穩定、合格的教師隊伍。五、必須切實改革普通教育的領導管理體制,大力加強對這一事業的領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