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俄總理第九次定期會晤聯合公報

中俄總理第九次定期會晤聯合公報是由俄羅斯在2004年09月24日,於莫斯科簽定的條約。

基本介紹

  • 條約分類:外交
  • 簽訂日期:2004年09月24日
  • 時效性:現行有效
  • 條約種類:聯合公報
  • 簽訂地點:莫斯科
  應俄羅斯聯邦政府總理弗拉德科夫的邀請,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務院總理溫家寶2004年9月23日至25日對俄羅斯進行正式訪問,9月24日在莫斯科舉行了中俄總理第九次定期會晤。
溫家寶總理分別與普京總統、弗拉德科夫總理和聯邦委員會主席米羅諾夫和國家杜馬主席格雷茲洛夫舉行會見和會談。

在與普京總統的會見中,雙方指出,今年是中俄建交55周年,也是兩國元首確定的青年友誼年,這為全面發展中俄夥伴關係創造了良好的政治氛圍。雙方本著2001年7月16日簽署的《中俄睦鄰友好合作條約》的原則和精神,討論了進一步深化政治、經貿、科技、人文及國際領域合作問題,達成廣泛共識。
雙方認為,普京總統十月即將對中國進行訪問,與胡錦濤主席舉行會晤,是今年雙邊關係中的大事,對推動中俄關係持續發展將起到重要作用。
兩國總理審議了《〈中俄睦鄰友好合作條約〉實施綱要(2005-2008年)》,並對制訂這一綱要的工作予以肯定。雙方商定將共同努力,儘快結束有關工作,以便將該檔案提交十月元首會晤批准。
雙方對中俄總理第八次定期會晤以來在經貿和人文領域合作取得的進展表示滿意。
雙方認為,中俄經貿合作進入全面發展的新時期。雙邊貿易保持快速發展勢頭,前八個月貿易額達128.7億美元,增長35.4%,今年可望接近或達到200億美元的目標。投資合作續有發展,一系列投資促進活動取得實際成果。人文領域合作成果顯著,鞏固了兩國關係的社會基礎。
雙方宣布,正式開通兩國總理直通保密電話,這有利於加強政治互信,及時解決合作中出現的問題。
雙方通過了《中俄總理定期會晤委員會第八次會議紀要》和《中俄教文衛體合作委員會第五次會議紀要》。兩國總理積極評價中俄總理定期會晤委員會和中俄教文衛體合作委員會及其各分委會自第八次定期會晤以來所做的工作。
中俄總理第九次定期會晤期間簽署了下列檔案:
-《中俄總理第九次定期會晤聯合公報》
-《中俄總理定期會晤委員會第八次會議紀要》
-《關於中國政府向俄羅斯政府提供車臣教育援助的換文》
-《中華人民共和國商務部和俄羅斯聯邦經濟發展和貿易部關於規範中俄貿易秩序的諒解備忘錄》
-《中華人民共和國商務部和俄羅斯聯邦經濟發展和貿易部關於支持開展機電產品貿易的換函》
-《2002年8月22日簽署的中國人民銀行和俄羅斯聯邦中央銀行關於邊境地區貿易的銀行結算協定的紀要》
-《中國出口信用保險公司與蘇聯對外經濟銀行和俄羅斯進出口銀行合作協定》

雙方決心採取切實措施,進一步加強在經濟領域的互利合作,保持積極發展勢頭,力爭在一系列重要方向上實現突破。為此,雙方宣布:
(一)中國重申,支持俄羅斯儘快加入世貿組織。俄方對中方的支持表示感謝。在本次總理會晤上,雙方順利結束關於俄羅斯加入世貿組織的中俄雙邊談判。兩國總理宣布,俄羅斯承認中國是完全市場經濟國家,中國承認俄羅斯是完全市場經濟國家。
(二)為保持雙邊貿易持續發展,有必要制訂促進和加強中俄全面合作的中長期規劃,大幅提高雙邊經貿額。雙方將努力使雙邊貿易額到2010年達到並超過600億美元。
(三)雙方將採取共同措施,擴大機電產品貿易,提高機械、設備和高附加值產品的比重,改善雙邊貿易結構。中方支持本國企業引進俄能源設備、礦山機械、汽車和汽車發動機、工具機和機械設備,俄方支持中國通信設備、家電、食品加工設備以及船舶產品進入俄市場。雙方將積極擴大機電產品貿易促進活動,鼓勵技術轉讓和相互投資。
(四)雙方將完善敏感商品預警和磋商機制,有效預防和減少貿易爭端,減少現有貿易壁壘。
(五)加大中俄規範貿易秩序聯合工作組的工作力度,切實落實《中華人民共和國商務部和俄羅斯聯邦經濟發展和貿易部關於規範中俄貿易秩序的諒解備忘錄》,採取共同措施,依照兩國現行法律規範貿易秩序,不單方面採取有損對方利益的行動和限制性措施,切實保護對方經商人員在本國的合法權益。
(六)積極拓展在投資領域的合作,根據兩國有關部門達成的共識,今後每年將召開中俄投資促進會議,以促進兩國投資合作,特別是大項目的實施。雙方將加快《中俄兩國政府關於鼓勵和保護相互投資協定》的商簽工作。
中方將擴大對俄資源和能源開發、基礎設施建設、加工製造業等領域的投資。俄方願為此提供便利條件。
(七)雙方表示將在制訂各自地區發展計畫方面加強協調,支持中國企業參與俄西伯利亞和遠東地區開發,鼓勵俄企業參與中國西部大開發和振興東北老工業基地。通過開展貿易、經濟技術、投資合作,全面提高兩國地區間和邊境地區合作水平。
(八)兩國總理指出,促進雙方在能源領域的合作取得現實進展是中俄進一步加強戰略協作夥伴關係的重要因素之一。雙方重申,願繼續推動落實中俄在石油天然氣領域的合作項目,包括中俄原油管道建設項目,以及在兩國境內共同開發油氣田。兩國總理責成中俄兩國政府主管部門在雙方政府審議《從俄羅斯聯邦伊爾庫茨克州科維克金凝析氣田向中華人民共和國和韓國修建管道以及開發科維克金凝析氣田的國際經濟技術可行性論證報告》的基礎上對科維克金天然氣項目的實施前景進行評估。雙方表示,願在互利基礎上支持通過鐵路擴大從俄向中國運輸原油。雙方將研究有關簽署支持擴大兩國原油貿易的政府間協定。
(九)擴大在和平利用核能領域的合作,包括在核電站建設和核燃料循環方面的合作。
(十)不斷完善雙邊科技合作項目遴選和監督實施機制,加強在航天、核能和其他能源、動力、新材料、化工、生物、信息和通信技術等優先發展領域的合作。
加強中國國家重點科研院所和俄國家級科研中心的協作,加大科技人才交流力度。支持建立和發展聯合科研機構和實驗室。
協助兩國有關組織和公司解決好在科技成果商品化和技術產業化方面的問題。
大力扶持中俄“友誼”科技園和其他科技園的建設和運營,繼續給予必要的財力、物力、法律方面的支持。
(十一)在全面及時落實中俄2004-2006年及以後數年的航天領域合作綱要的基礎上,繼續發展和加深兩國在航天領域的合作。
從全面、深入發展中俄航天領域長期合作的利益出發,確定和進一步協商航天領域中一個或多個大型航天合作項目,以便今後共同實施。這些項目符合兩國利益及兩國國家航天計畫中所確定的任務。
(十二)在未來三年內,根據雙方事先商定的項目,切實落實兩國在研製、生產民用航材領域的合作計畫,在民用航材製造領域交流新技術。
(十三)鞏固和擴大在通信和信息技術領域的合作,包括產業合作、信息技術套用和智慧財產權保護等。雙方將繼續支持俄移動通信運營公司按照中國加入世貿組織承諾的水平,在中國法律規定的範圍內進入中國通信服務市場。俄方將儘快提出具體方案。
(十四)擴大銀行合作規模,將2002年8月22日中國人民銀行與俄羅斯中央銀行簽署的《中俄邊境地區貿易的銀行結算協定》適用範圍擴大至中俄所有邊境地區,並確保全面準確地執行該協定的所有條款;繼續在反洗錢和打擊恐怖主義融資領域開展合作。
(十五)為滿足發展貿易及公民往來的需要,擴大跨國汽車運輸領域的合作,提高邊境口岸的通關能力,調整通關時間。儘快研究簽署《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和俄羅斯聯邦政府關於中國外貿貨物通過俄羅斯濱海邊疆區過境運輸的合作互助協定》的問題。
(十六)通過實施具體項目和計畫,抓緊落實兩國政府《關於共同開發森林資源合作協定》,儘快制訂中俄森林資源開發利用長期合作規劃,為在俄境內建立木材深加工企業創造有利條件。
(十七)繼續開展在檢驗檢疫領域的合作,在現有政府間動植物檢疫協定框架內就動物和植物檢疫及保護問題繼續進行合作。

雙方認為,進一步開展人文領域合作具有重要意義,應特別重視以下有關方面:
(一)儘快簽署相互支持俄語和漢語教學的政府間協定;制訂2008年前中俄教育合作計畫;發展和擴大兩國高校合作,繼續有關建立聯合高校和研究生院以及落實遠程教育合作項目的工作;在對等基礎上,繼續每年互派中小學生到對方境內開展夏、冬令營活動;促進毗鄰地區的中國小校建立並開展直接交往。
(二)積極支持兩國互設文化中心,定期舉辦文化節、電影日、圖書展;相互開通衛星電視頻道。
(三)擴大在傳染病防治領域的合作,支持兩國醫療機構,特別是毗鄰地區的醫療機構建立直接聯繫,制定有關中國中醫專家在俄行醫執照和中醫藥產品在俄註冊的管理機制。
(四)加強兩國在體育、體育科學和運動醫學方面的合作,在籌備2008年北京奧運會方面加強協作。
(五)儘快啟動中國公民組團赴俄旅遊業務。
(六)擴大在媒體、電影及檔案領域的合作。

雙方認為,應集中精力在其他共同關心的領域做好以下工作:
(一)加強警務執法合作,聯合打擊走私、販毒、販運武器、非法移民、經濟領域犯罪及其他跨國有組織犯罪,保證兩國公民的合法權益不受侵害。
(二)建立有效機制,打擊源自阿富汗的毒品走私和向阿境內(禁毒安全地帶)偷運易製毒化學品,遏制合成毒品的不斷泛濫。在禁毒鬥爭中堅決執行1961年的《麻醉品單一公約》、1971年的《精神藥物公約》以及1988年的《聯合國禁止非法販運麻醉藥品和精神藥物公約》;在預防濫用麻醉品和精神藥物方面加強經驗交流。
(三)擴大在預防和消除緊急情況方面的合作,研究建立緊急情況聯合監測和預警系統的可能性,建立以預防自然災害為目的的信息交流、聯防和協同救災工作機制,儘快制訂相關的政府間協定。
(四)雙方將繼續在共同監測跨界河流水質方面開展合作,並考慮制訂保護跨界水的政府間協定。

雙方認為,在全球化條件下,作為有效的多邊機制,聯合國及其安理會在建立公正合理的國際政治經濟新秩序中發揮著越來越大的作用。雙方確信,加強聯合國的作用,有助於在多邊而不是單邊的基礎上解決當前的緊迫問題。雙方支持在聯合國主導下建立應對當代挑戰和威脅的全球體系。
雙方指出,維護全球戰略穩定,推動裁軍與軍控領域的多邊合作具有重要意義。當前,防止大規模殺傷性武器及其運載工具和相關材料的擴散特別緊迫。雙方將繼續推動和落實兩國關於簽署全面禁止在外空部署武器和對外空目標使用或威脅使用武力的國際法律檔案的聯合倡議。
雙方指出,恐怖主義威脅正在不斷增長。雙方譴責一切形式的恐怖主義,願加強在打擊恐怖主義方面的合作。雙方強調,聯合國應在打擊恐怖主義的全球鬥爭中發揮主導作用,支持聯合國及安理會反恐委員會採取的反恐措施。雙方認為,打擊恐怖主義應嚴格遵守《聯合國憲章》的宗旨和原則及公認的國際法準則,願繼續促進所有國家參加全球反恐公約,並履行相關義務和聯合國安理會相關決議,特別是1373號決議。雙方指出,必須繼續致力於最終通過聯合國《關於國際恐怖主義的全面公約》和《制止核恐怖主義行為的國際公約》。

雙方將加強合作,落實2004年9月22日至23日在吉爾吉斯斯坦召開的上海合作組織成員國總理會議的成果,重點是執行關於落實該組織多邊經貿合作綱要的措施計畫。
雙方將加強合作,落實2001年簽署的《打擊恐怖主義、分裂主義和極端主義上海公約》,積極促進上海合作組織地區反恐機構的發展和完善。
雙方將採取措施,儘早落實2004年6月17日在塔什乾簽署的《上海合作組織成員國關於合作打擊非法販運麻醉藥品、精神藥物及其前體的協定》。
雙方指出,中俄總理第九次定期會晤是在中俄特有的友好與合作氣氛中舉行的,取得了重要的具體成果。雙方表示滿意。
雙方宣布,將於2005年在中國舉行中俄總理第十次定期會晤。具體日期將通過外交途徑另行商定。
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務院總理俄羅斯聯邦政府總理
溫家寶弗拉德科夫
二00四年九月二十四日於莫斯科

相關詞條

熱門詞條

聯絡我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