題解
讎隙,指仇怨、嫌隙。本篇記述各種結怨的故事,點明結怨的起因、報仇的經過、結果等。其中一些條日反映出古人對仇怨所持的道德觀念,例如古人認為殺父之仇,不共戴天,父仇必報,否則不孝,第3、4則就是抽刀報父仇的事例。有一些條目記下了公報私仇的小人行徑,如第1、5 則。還有以個人好惡恩怨而欲置人於死地者,如第2、8則。這些內容也能反映出那個亂世的人情世態。
原文+譯註
(1)孫秀既恨石崇不與綠珠,又憾潘岳昔遇之不以禮①。後秀為中書令,岳省內見之,因喚曰:“孫令,憶疇昔周旋不?”秀曰:“中心藏之,何日忘之②!”岳於是始知必不免。後收石崇、歐陽堅石③,同日收岳。石先迭市,亦不相知。潘後至,石謂潘曰:“安仁,卿亦復爾邪?”潘曰:“可謂‘白首同所歸’。”潘《金谷集》詩云:“投分寄石友,白首同所歸④。”乃成其讖⑤。
【注釋】
①綠珠:石崇的愛妾,善吹笛,很漂亮。孫秀曾派人向石崇索取綠珠,石崇不肯給。孫秀怒,矯詔逮捕石崇。潘岳:字安仁,曾任給事黃門侍郎。孫秀誣陷他和石崇追隨淮南王等作亂,夷三族。
②“中心”句:引自《詩經·小雅·隰桑》,這裡指心中存著這件事,哪一天能忘記。中心,心中。
③歐陽堅石:歐陽建,字堅石,是石崇的外甥。
④“投分”句:大意是,我希望尋找堅貞的知己,友情始終如一,同生共死。投分(fèn),志向相合;知交。石友,比喻象金石一樣堅貞的朋友。
⑤讖(chèn):預兆、預言。
【譯文】
孫秀既怨恨石崇不肯送出綠珠,又不滿潘岳從前對自已不禮貌。後來孫秀任中書令,潘岳在中書省的官府里見到他,就招呼他說:“孫令,還記得我們過去的來往嗎?”孫秀說:“中心藏之,何日忘之!”潘岳於是才知道免不了禍難。後來孫秀逮捕石崇、歐陽堅石,同一天逮捕潘岳。石崇首先押赴刑場,也不了解潘岳的情況。潘岳後來也押到了,石崇對他說:“安仁,你也這樣嗎?”潘岳說;“可以說是‘白首同所歸’。”潘岳在《金谷集》中的詩寫道:“投分寄石友,白首同所歸。”這竟成了他的讖語。
(2)劉璵兄弟少時為王愷所憎,嘗召二人宿,欲默除之。令作坑,坑畢,垂加害矣。石崇素與璵、琨善,聞就愷宿,知當有變,便夜往詣愷,問二劉所在。愷卒迫不得諱①,答云:“在後齋中眠。”石便逕入,自牽出,同車而去,語曰:“少年何以輕就人宿!”
【注釋】
①卒迫:同“猝迫”,倉猝,突然。諱:隱諱;隱瞞。
【譯文】
劉璵兄弟年輕時是王愷所憎恨的人,王愷曾經請他們兄弟兩人到家裡過夜,想要不聲不響地害死他們。就叫人挖坑,坑挖好了,就要殺害了。石崇向來和劉璵、劉琨很要好,聽說兩人到王愷家過夜,知道會有意外,就連夜去拜訪王愷,問劉璵劉琨兄弟在什麼地方。王愷匆忙間沒法隱瞞,只得回答說:“在後面房間裡睡覺。”石崇就徑直進去,親自把他們拉出,一同坐車走了,並且對他們說:“年輕人為什麼這么輕率地到別人家過夜!”
(3)主大將軍執司馬愍王,夜遣世將①載王於車而殺之,當時不盡知也。雖憨王家亦未之皆悉,而無忌②兄弟皆稚。王胡之③與無忌,長甚相昵。胡之嘗共游,無忌入告母,請為饌。母流涕曰:“王敦昔肆酷汝父,假手世將。吾所以積年不告汝者,王氏門強,汝兄弟尚幼,不欲使此聲著④,蓋以避禍耳。”無忌驚號,抽刃而出,胡之去已遠。
【注釋】
①司馬愍王:司馬承,一名丞,或氶,字敬才,一說字元敬,曾任湘州刺史,封為譙王,死後謚為愍王。世將:王廙(yì),字世將,是王敦的堂兄弟,追隨王敦叛亂,王敦曾任命他為平南將軍、荊州刺史。
②無忌:司馬無忌,字公壽,譙愍王司馬承之子。
③王胡之:字脩齡,王廙次子。
④門:家族。聲著:聲張。
【譯文】
大將軍王敦逮捕了愍王司馬丞,夜裡派王世將把他弄到車裡殺死了,當時人們不完全知道這件事。即使是愍王家裡的人也不是都了解內幕,而司馬丞的兒子無忌兄弟又都年幼。王胡之和無怠兩人,長大以後非常親密。有一次,王胡之和無忌在一起遊玩,無忌回家告訴母親,請她準備飯食。母親流著淚說:“王敦從前肆意殘害你父親,借王世將的手把你父親殺了。我多年來沒有告訴你們,是因為王氏家族勢力強大,你們兄弟還年幼,我不想把這件事張揚開來,原來是為了避禍啊。”無忌聽了很震驚,號哭起來,拔出刀就跑出去,可是王胡之已經走遠了。
(4)應鎮南作荊州,王脩載①、譙王子無忌同室新亭與別。坐上賓甚多,不悟二人俱到。有一客道:“譙王丞致禍,非大將軍意,正是平南所為耳。”無忌因奪直兵參軍②刀,便欲斫脩載;走投水,舸③上人接取,得免。
【注釋】
①應鎮南:應詹,字思遠,升任江州刺史、平南將軍,死後追贈鎮南大將軍。王脩載:應是王世將的兒子,《晉書·無忌傳》說到餞行時,丹陽丞省之在座,那么脩載應是王耆之的字。
②直兵參軍:王公府里的屬官。
③舸(gě):大船。
【譯文】
鎮南大將軍應詹出任荊州刺史時,王脩載和譙王司馬丞的兒子無忌同時到新亭給他餞別。座上賓客很多,沒想到這兩人都來了。有一位客人說:“譙王丞遇難,不是大將軍王敦的意思,只是平南將軍王世將乾的罷了。”無忌於是奪了直兵參軍的刀,就要殺王脩載;脩載逃出去,被迫投河,船上的人救了他,才得以免死。
(5)王右軍素輕藍田,藍田晚節論譽轉重,右軍尤不平。藍田於會稽丁艱①,停山陰治喪。右軍代為郡,屢言出吊,連日不果②。後詣門自通,主人既哭,不前而去,以陵辱③之。於是彼此嫌隙大構。後藍田臨揚州,右車向在郡,初得訊息,遣一參軍詣朝廷,求分會稽為越州④。使人受意失旨,大為時賢所笑。藍田密令從事數⑤其郡諸不法,以先有隙,令自為其宜。右軍遂稱疾去郡,以憤慨致終。
【注釋】
①丁艱:指王藍田死了母親。
②不果:沒有成為事實;沒有實現。
③陵辱:凌辱;侮辱。
④臨:監臨;治理。按:王述除服後,出任揚州刺史。求分會稽為越州:會稽郡屬揚州,王羲之不願在王述管轄之下,所以請求把會稽從揚州分出並升格為州。
⑤數:一一列舉。
【譯文】
右軍將軍王羲之一向輕視藍田侯王述,王述的晚年得到的評價和聲譽更高更大,王羲之尤其不滿。王述在任會稽內史時遭母喪,留在山陰縣辦理喪事。王羲之接替他出任會稽內史,他屢次說要前去弔唁,可是一連多天也沒有去成。後來他親自登門通知前來弔唁,等到主人哭起來後,他又不上靈堂就走了,以此來侮辱王述。於是雙方深結仇怨。後來王述出任揚州刺史,王羲之仍然主管會稽郡,剛得到任命王述的音訊,就派一名參軍上朝廷,請求把會稽從揚州劃分出來,成立越州。使者接受任務時領會錯了意圖,結果深為當代名流所譏笑。王述也暗中派從事去一一檢察會稽郡各種不法行為,因為兩人先前有隙痕,王述就叫王羲之自己找個合適的辦法來解決。王羲之於是告病離任,因憤慨而送了命。
(6)王東亭與孝伯語,後漸異①。孝伯謂東亭曰:“卿便不可複測?”答曰:“王陵廷爭,陳平從默,但問克終云何耳②。”
【注釋】
①”王東亭”句:王恭(字孝伯)因為中書令王國寶專擅朝政,想殺國寶,而東亭侯王殉以為時機未到,極力勸止。後來王殉又勸王國寶辭職,以緩和矛盾。這裡所謂後漸異,疑指此。
②“王陵”句:漢惠帝死,呂后想封諸呂為王,問右丞相王陵,王陵認為不可,再問左丞相陳平,陳平認為可以。後來陳平和周勃一起誅殺諸呂,立漢文帝,安定了劉氏天下。從默,依從,不說話。克終,結果,未了。
【譯文】
東亭侯王珣和王孝伯兩人談論過,後來,王珣的意見逐漸不一樣了。王孝伯對王珣說:“您怎么再也不可捉摸了?”王珣回答說:“王陵在朝廷上力爭,陳平順從而不說話,這都不足為據,只看結果怎么樣啊。”
(7)王孝伯死,縣其首於大桁①。司馬太傅命駕出至標所②,孰視首,曰:“卿何故趣③欲殺我邪?”
【注釋】
①“王孝伯”句:晉安帝時,太傅司馬道子專權,引王愉、司馬尚之為腹心。隆安二年(公元398 年),王孝伯以討伐王愉等為名,起兵反,兵敗被殺。縣(xuán),懸掛。大桁,即朱雀橋,橫跨於秦淮河上。
②標所:立柱子懸首示眾的地方。
③趣(cù):通“促”,急促。
【譯文】
王孝伯死後,把他的頭掛在朱雀橋上示眾。太傅司馬道子坐車到示眾的地方,仔細地看著王孝伯的頭,說道:“你為什麼急著要殺我呢?”
(8)桓玄將篡,桓脩欲困玄在脩母許襲之①。庾夫人云:“汝等近,過我餘年,我養之,不忍見行此事。”
【注釋】
①“桓玄”句:桓玄和桓脩是堂兄弟,桓脩年幼時常受到桓玄的欺侮,所以懷恨在心。
【譯文】
桓玄將要篡奪帝位,桓脩想趁桓玄在桓脩母親那裡時襲擊他。桓脩母親庾夫人說:“你們是近親,等過了我的晚年再說吧,我養大了他,不忍心看到你做這種事。”
後人評價
王羲之與王述同年同宗,又同為太子晉裔孫,王羲之出生琅琊王氏望族,王述出生太原王氏大族,門第相當,卻兩族勢力互為消長,本應相互協助才對,可王羲之自持才高,時時抵毀王述,估計王述最多也不過作個僕射。不料後期王述竟蒙顯授,作了揚州刺史,大出羲之意外。更讓羲之難以接受的是他所守的會稽郡正好在王述的管轄之內。由於位遇懸邈,恥於其下,王羲之曾派參軍去朝廷,請求將會稽分出來為越州。事情沒辦成,但這事已成為當時人們談資的笑柄。讓王羲之不悅的是子輩們也不爭氣,王述之子王坦之當時已有重名,官居侍中,故王羲之內懷愧嘆,怨子輩們:“當由汝等不及坦之故邪。”《中興書》云:“羲之與述志尚不同,而兩相能。”羲之以輕狂、骨鯁著稱,是文人雅士;王述以真率、急躁聞世,是個清官循吏,兩人的性情就跟水與火一樣不相融,但他們各以各的才能並重於世。有一點是可以肯定的,只要王羲之不去招惹王述,王述是極不會報復的。如王述喪母期間,王述很想王羲之去看他,並常常灑掃庭院等侯王羲之的到來,以示友好。《世說新語》記載了二件事,說明王述是個寬容大量的人。第一件事,謝奕性格粗豪,王述不知何事得罪了他。謝奕趕到王述處破口大罵了一頓。王述臉色嚴峻,面朝著牆壁,動都不敢動坐了半天。等謝奕走了好久,王述才轉過頭來問左右小吏:“走了沒有?”小吏回答:“已經走了。”王述這才敢回身坐好。第二件事是王述任揚州刺史時,主薄請問他長輩的姓名,以免沖犯。王述訓示:“我的亡祖、先父名揚四海,遠近都知。我的祖母、母親的姓名按例是不能傳於外的。其他就沒有什麼可避諱的了。”試問,這樣的人能去先去傷害別人嗎?孝悌是當時社會傳統的道德標準,歷來被封建統治者所提倡,避諱則作為尊祖敬宗的表現形式,誰也不敢冒犯。王述是孝子,喪母已很傷心,而王羲之自恃門第,傲達不羈,屢與王述過不去,並觸犯了王述的家諱,這在當時是不可饒恕的。王述守喪三年,忍氣吞聲,不能有所作為,但一旦復職,當上了揚州刺史,自然要對屬下的王羲之進行報復。我想,換了任何一個人,辱及到了自己的父母是不會無動於衷的。王述報復是後發制人,雖有公報私仇之嫌,但只不過是“即以其人之道,還治其人之身”而已。錯就錯
在王羲之不應將個人的恩怨加害到對方的父母身上,故王羲之辭官只能說是咎由自取。
魏晉之際,司馬氏當權,以崇奉禮法、弘揚名教為名,迫害異已,士人動輒喪生,文人學者為避禍,奉老莊為宗,縱情山水,談玄說理,以致玄風大盛。王羲之和王述是那個時代兩種不同類型都有一定成就的人,在極重個人品德,忠、孝、禮、義是人才取捨標準的魏晉時期,王述因此而蒙顯授,並成為一時楷模,是不足為奇的。隨著時代的變遷,人們對忠孝思想、道德觀念的淡薄,王述漸漸淡出歷史舞台也是必然。而王羲之因帝王對其書藝的推崇,漸漸為人們熟知,甚至被美化、神化,也屬常理。但書藝與人品畢竟是兩碼事,我們應該以實事求是、一分為二的觀點看問題,再也不要像王丞相那幫屬吏一樣“王公每發言,眾人競贊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