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介紹
- 藥品名稱:世福素
- 藥品類型:處方藥、醫保工傷用藥
- 用途分類:抗生素類
成份,性狀,規格,用法用量,不良反應,禁忌,注意事項,孕婦及哺乳期婦女用藥,兒童用藥,老年用藥,藥物相互作用,藥物過量,藥理毒理,藥代動力學,貯藏,包裝,有效期,執行標準,批准文號,生產企業,核准日期,修訂日期,
成份
本品主要成份是頭孢克肟。
化學名稱:(6R,7R)-7-[(Z)-2-(2-氨基-4-噻唑基)- 2-(羧甲氧基亞胺)乙醯胺基]- 3-乙烯-8-氧代-5-硫雜-1-氮雜雙環 [4,2,0]辛-2-烯-2-羧酸三水合物。
化學結構式:
分子式:C16H15N5O7S2·3H2O
分子量:507.49
化學名稱:(6R,7R)-7-[(Z)-2-(2-氨基-4-噻唑基)- 2-(羧甲氧基亞胺)乙醯胺基]- 3-乙烯-8-氧代-5-硫雜-1-氮雜雙環 [4,2,0]辛-2-烯-2-羧酸三水合物。
化學結構式:
分子式:C16H15N5O7S2·3H2O
分子量:507.49
性狀
本品為混懸顆粒。
規格
50mg
用法用量
口服,成人和體重30公斤以上的兒童一次50~100mg(1~2袋),一日二次;重症患者可增加到一次200mg(4袋),一日二次。兒童一次1.5~3.0mg/kg(體重),一日二次,對於重症患者,每次可口服6mg/kg,一日二次,或遵醫囑。
不良反應
臨床研究資料表明,本品主要不良反應為包括腹瀉等消化道反應(0.87%),皮疹等皮膚症狀(0.23%),臨床檢查值異常[包括GPT升高(0.61%),GOT升高(0.45%),嗜酸性粒細胞增多(0.20%)]等。具體如下:
(1)嚴重不良反應:
①休克:有引起休克([0.1%)的可能性,應密切觀察,如有出現不適感,口內異常感、哮喘、眩暈、便意、耳鳴、出汗等現象,應停止給藥,採取適當處置。
②過敏樣症狀:有出現過敏樣症狀(包括呼吸困難、全身潮紅、血管神經性水腫、蕁麻疹等)([0.1%)的可能性,應密切觀察,如有異常發生時停止給藥,採取適當處置。
③皮膚病變:有發生皮膚黏膜眼症候群(Stevens-Johnson症候群,0.1%),中毒性表皮壞死症(即Lyell症候群,[0.1%)的可能性,應密切觀察,如有發生髮熱、頭痛、關節痛、皮膚或黏膜紅斑、水泡、皮膚緊張感、灼熱感、疼痛等症狀,應停止給藥,採取適當處置。
④血液障礙:有發生粒細胞缺乏症([0.1%,早期症狀:發熱、咽喉疼、頭疼、倦怠感等),溶血性貧血([0.1%,早期症狀:發熱、血紅蛋白尿、貧血等症狀),血小板減少([0.1%,早期症狀:點狀出血、紫斑等)的可能性,且也有同其他頭孢類抗生素一樣的造成全血細胞減少的報告,因此應密切觀察,例如進行定期檢查等,有異常發生時應停止給藥,採取適當處置。
⑤腎功能障礙:由於引起急性腎功能不全等嚴重腎功能障礙([0.1%)的可能性,因此應密切觀察,例如定期進行檢查等,如有異常發生時,應停止給藥,採取適當處置。
⑥結腸炎:可能引起伴有血便的嚴重大腸炎例如偽膜性結腸炎等([0.1%)。如有腹痛、反覆腹瀉出現時,應立即停止給藥,採取適當處置。
⑦有發生間質性肺炎,(有出現伴有發熱、咳嗽、呼吸困難、胸部X線異常,嗜酸性粒細胞增多等症狀)及PIE症候群(均[0.1%)等的可能性,如有上述症狀發生應停止給藥,採取給予糖皮質激素等適當處置。
(2)其他不良反應:
(1)嚴重不良反應:
①休克:有引起休克([0.1%)的可能性,應密切觀察,如有出現不適感,口內異常感、哮喘、眩暈、便意、耳鳴、出汗等現象,應停止給藥,採取適當處置。
②過敏樣症狀:有出現過敏樣症狀(包括呼吸困難、全身潮紅、血管神經性水腫、蕁麻疹等)([0.1%)的可能性,應密切觀察,如有異常發生時停止給藥,採取適當處置。
③皮膚病變:有發生皮膚黏膜眼症候群(Stevens-Johnson症候群,0.1%),中毒性表皮壞死症(即Lyell症候群,[0.1%)的可能性,應密切觀察,如有發生髮熱、頭痛、關節痛、皮膚或黏膜紅斑、水泡、皮膚緊張感、灼熱感、疼痛等症狀,應停止給藥,採取適當處置。
④血液障礙:有發生粒細胞缺乏症([0.1%,早期症狀:發熱、咽喉疼、頭疼、倦怠感等),溶血性貧血([0.1%,早期症狀:發熱、血紅蛋白尿、貧血等症狀),血小板減少([0.1%,早期症狀:點狀出血、紫斑等)的可能性,且也有同其他頭孢類抗生素一樣的造成全血細胞減少的報告,因此應密切觀察,例如進行定期檢查等,有異常發生時應停止給藥,採取適當處置。
⑤腎功能障礙:由於引起急性腎功能不全等嚴重腎功能障礙([0.1%)的可能性,因此應密切觀察,例如定期進行檢查等,如有異常發生時,應停止給藥,採取適當處置。
⑥結腸炎:可能引起伴有血便的嚴重大腸炎例如偽膜性結腸炎等([0.1%)。如有腹痛、反覆腹瀉出現時,應立即停止給藥,採取適當處置。
⑦有發生間質性肺炎,(有出現伴有發熱、咳嗽、呼吸困難、胸部X線異常,嗜酸性粒細胞增多等症狀)及PIE症候群(均[0.1%)等的可能性,如有上述症狀發生應停止給藥,採取給予糖皮質激素等適當處置。
(2)其他不良反應:
禁忌
對本品及其成份或其他頭孢類藥物過敏者禁用。
注意事項
1、由於有可能出現休克,給藥前應充分詢問病史。
2、為防止耐藥菌株的出現,在使用本品前原則上應確認敏感性,將劑量控制在控制疾病所需最小劑量。
3、對於嚴重腎功能障礙患者,由於藥物在血液中可維持濃度,因此應根據腎功能狀況適當減量,給藥間隔應適當增大。(參照【藥代動力學數據】)
4、下列患者慎重給藥:
①對青黴素類藥物有過敏史的患者。
②本人或父母、兄弟中,具有易引起支氣管哮喘、皮疹、蕁麻疹等過敏症狀體質的患者。
③嚴重的腎功能障礙患者。(參照【藥代動力學數據】)
④經口給藥困難或非經口攝取營養患者,全身惡液質狀態患者(因時有出現維生素K缺乏症狀,應注意觀察)。
5、對臨床檢驗結果的影響:
①用斑氏(Benedict)試劑、費林氏(Fehling)試劑、尿糖試藥丸(Clinitest)進行尿糖檢查,有假陽性出現的可能性,應予以注意。
②有出現直接庫姆斯試驗陽性的可能性,應予以注意。
6、不要將牛奶、果汁等與藥混合後放置。
7、其他 在幼小的大白鼠試驗中,口服1000mg/kg以上是,有抑制精子形成的作用。
2、為防止耐藥菌株的出現,在使用本品前原則上應確認敏感性,將劑量控制在控制疾病所需最小劑量。
3、對於嚴重腎功能障礙患者,由於藥物在血液中可維持濃度,因此應根據腎功能狀況適當減量,給藥間隔應適當增大。(參照【藥代動力學數據】)
4、下列患者慎重給藥:
①對青黴素類藥物有過敏史的患者。
②本人或父母、兄弟中,具有易引起支氣管哮喘、皮疹、蕁麻疹等過敏症狀體質的患者。
③嚴重的腎功能障礙患者。(參照【藥代動力學數據】)
④經口給藥困難或非經口攝取營養患者,全身惡液質狀態患者(因時有出現維生素K缺乏症狀,應注意觀察)。
5、對臨床檢驗結果的影響:
①用斑氏(Benedict)試劑、費林氏(Fehling)試劑、尿糖試藥丸(Clinitest)進行尿糖檢查,有假陽性出現的可能性,應予以注意。
②有出現直接庫姆斯試驗陽性的可能性,應予以注意。
6、不要將牛奶、果汁等與藥混合後放置。
7、其他 在幼小的大白鼠試驗中,口服1000mg/kg以上是,有抑制精子形成的作用。
孕婦及哺乳期婦女用藥
小鼠及大鼠劑量達人劑量400倍時的生殖試驗未見對胎鼠損害的證據。
關於妊娠用藥的安全性尚未確定,故對孕婦或有妊娠可能性的婦女用藥時,須權衡利弊,當利大於弊時方可用藥。
未研究頭孢克肟對分娩的影響,只有在明確需要使用本品時,方可使用。
頭孢克肟是否經人乳排泄尚不清楚。在使用本品時,應考慮暫停授乳。
關於妊娠用藥的安全性尚未確定,故對孕婦或有妊娠可能性的婦女用藥時,須權衡利弊,當利大於弊時方可用藥。
未研究頭孢克肟對分娩的影響,只有在明確需要使用本品時,方可使用。
頭孢克肟是否經人乳排泄尚不清楚。在使用本品時,應考慮暫停授乳。
兒童用藥
頭孢克肟對小於6個月的兒童的安全性和有效性尚未確定。
老年用藥
本品在老年人中的血藥峰濃度和AUC可較年輕人分別高26%和20%,老年患者可以使用本品。
腎功能不全患者應調整給藥劑量,肌酐清除率≥60ml/分的患者可按普通劑量及療程使用。肌酐清除率為21~60ml/分或血液透析患者可按標準劑量的75%(標準給藥間隔)給予。肌酐清除率<20ml/分或常久臥床腹膜透析患者可按標準劑量的一半(標準給藥間隔)給予。
腎功能不全患者應調整給藥劑量,肌酐清除率≥60ml/分的患者可按普通劑量及療程使用。肌酐清除率為21~60ml/分或血液透析患者可按標準劑量的75%(標準給藥間隔)給予。肌酐清除率<20ml/分或常久臥床腹膜透析患者可按標準劑量的一半(標準給藥間隔)給予。
藥物相互作用
藥物過量
由於沒有特異的解救藥物,建議洗胃。
血液透析或腹膜透析均不能明顯從體內除去頭孢克肟。
血液透析或腹膜透析均不能明顯從體內除去頭孢克肟。
藥理毒理
1.藥理作用
本品為口服第三代頭孢菌素,抗菌譜廣,對部分革蘭氏陽性菌及陰性菌均具有抗菌活性,特別是對革蘭氏陽性菌中的鏈球菌(腸球菌除外)、肺炎球菌,革蘭氏陰性菌中的淋球菌、布蘭漢氏球菌、大腸菌、克雷伯氏屬、沙雷氏屬、變形桿菌屬、流感桿菌等有較強的抗菌作用,其作用機制為殺菌性的。
本品對各種細菌產生的β-內醯胺酶具有較強的穩定性,對產生β-內醯胺酶細菌顯示優越的抗菌力。
本品作用機制為阻止細菌細胞壁的合成,其作用點因細菌的種類而異,與青黴素結合蛋白(PBP)中1(1a,1b,1c)以及3有較高親和性。
2.毒理研究
(1)急性毒性(LD50mg/kg)
(2)亞急性、慢性毒性
對於成年SD大白鼠以100,320及1,000mg/kg口服給藥13周,成年犬以100,200及400mg/kg口服給藥5周,所有的實驗均未發現異常。對於成年的SD族大白鼠以100,320及1,000mg/kg口服給藥53周的實驗中,血常規、血液化學(包括肝腎功能)與對照組比較無明顯改變,病理組織檢查發現1000mg/kg劑量組雄性動物慢性腎病的發生率及程度均比對照組嚴重。1000mg/kg劑量組雌鼠體重增加受抑制,腎臟重量增加,盲腸的重量亦見顯著增加。
(3)對生殖系統的影響
對SD族大白鼠在妊娠前和妊娠初期口服給藥100~1,000mg/kg,在器官形成期,圍產期,哺乳期口服給藥320~3,200mg/kg觀察其對生殖系統的影響,結果沒有發現其影響大白鼠的繁殖能力和致畸作用。新生幼鼠的生長、發育和生殖能力也未發現異常。
3、對腎的影響
一次給兔子口服1000mg/kg該藥,觀察其對腎臟的影響,沒有發現異常。
SD族大白鼠口服給藥560mg/kg並同利尿藥速尿合用,連續2周沒有出現用藥後的異常情況,亦沒有出現因利尿劑所導致的腎功能惡化。
4、抗原性
本藥對各種動物的抗原性同頭孢氨苄相同或稍弱。本藥沒有誘發抗原性,亦不與頭孢氨苄、頭孢克羅及頭孢噻肟呈免疫交叉性。
本品為口服第三代頭孢菌素,抗菌譜廣,對部分革蘭氏陽性菌及陰性菌均具有抗菌活性,特別是對革蘭氏陽性菌中的鏈球菌(腸球菌除外)、肺炎球菌,革蘭氏陰性菌中的淋球菌、布蘭漢氏球菌、大腸菌、克雷伯氏屬、沙雷氏屬、變形桿菌屬、流感桿菌等有較強的抗菌作用,其作用機制為殺菌性的。
本品對各種細菌產生的β-內醯胺酶具有較強的穩定性,對產生β-內醯胺酶細菌顯示優越的抗菌力。
本品作用機制為阻止細菌細胞壁的合成,其作用點因細菌的種類而異,與青黴素結合蛋白(PBP)中1(1a,1b,1c)以及3有較高親和性。
2.毒理研究
(1)急性毒性(LD50mg/kg)
(2)亞急性、慢性毒性
對於成年SD大白鼠以100,320及1,000mg/kg口服給藥13周,成年犬以100,200及400mg/kg口服給藥5周,所有的實驗均未發現異常。對於成年的SD族大白鼠以100,320及1,000mg/kg口服給藥53周的實驗中,血常規、血液化學(包括肝腎功能)與對照組比較無明顯改變,病理組織檢查發現1000mg/kg劑量組雄性動物慢性腎病的發生率及程度均比對照組嚴重。1000mg/kg劑量組雌鼠體重增加受抑制,腎臟重量增加,盲腸的重量亦見顯著增加。
(3)對生殖系統的影響
對SD族大白鼠在妊娠前和妊娠初期口服給藥100~1,000mg/kg,在器官形成期,圍產期,哺乳期口服給藥320~3,200mg/kg觀察其對生殖系統的影響,結果沒有發現其影響大白鼠的繁殖能力和致畸作用。新生幼鼠的生長、發育和生殖能力也未發現異常。
3、對腎的影響
一次給兔子口服1000mg/kg該藥,觀察其對腎臟的影響,沒有發現異常。
SD族大白鼠口服給藥560mg/kg並同利尿藥速尿合用,連續2周沒有出現用藥後的異常情況,亦沒有出現因利尿劑所導致的腎功能惡化。
4、抗原性
本藥對各種動物的抗原性同頭孢氨苄相同或稍弱。本藥沒有誘發抗原性,亦不與頭孢氨苄、頭孢克羅及頭孢噻肟呈免疫交叉性。
藥代動力學
我國目前尚缺乏本品詳細的藥代動力學研究資料,國外藥代動力學研究資料表明:
1、吸收:
(1)正常成人空腹口服一次50、100、900mg(效價),約4小時後血清濃度達到峰值,分別為0.69,1.13,1.95μg/ml,血清濃度半衰期為2.3~2.5小時。腎功能正常的小兒患者口服一次1.5,3.0,6.0mg(效價)/kg(體重)後,約3~4小時血清濃度達到峰值,分別為1.14,2.01,3.97μg/ml,血清濃度半衰期為3.2~3.7小時。
(2)對於中度腎功能衰竭組(30≤Ccr[60ml/min,n=3)及重度腎功能衰竭組(10≤Ccr[30ml/min,n=4),分別單次服用頭孢克肟100mg進行比較。中度腎衰為服用後6小時血清濃度達峰值為2.04μg/ml,重度腎衰組為服用後8小時峰值為2.27μg/ml,12小時後血清中濃度分別為0.71μg/ml,1.83μg/ml,重度腎衰組峰值出現時間及血清中維持時間均長,半衰期分別為4.15小時及11.05小時。
2、分布:
本品在患者痰液中,扁桃組織,上鄂竇黏膜組織,中耳分泌物,膽汁,膽囊組織等的滲透性良好。
3、代謝:
在人體的血清、尿中未發現具有抗菌活性代謝產物。
4、排泄:
主要經腎臟排泄,正常成人(空腹時)口服50,100,200mg(效價),尿中排泄率(0~12小時)約為20~25%,最高尿中濃度分別為42.9(4~6小時),62.9(4~6小時),82.7μg/ml(4~6小時)。另外,腎功能正常的小兒患者經口服用1.5,3.0,6.0mg(效價)/kg後尿中排泄率(0~12小時)約為13~90%。
1、吸收:
(1)正常成人空腹口服一次50、100、900mg(效價),約4小時後血清濃度達到峰值,分別為0.69,1.13,1.95μg/ml,血清濃度半衰期為2.3~2.5小時。腎功能正常的小兒患者口服一次1.5,3.0,6.0mg(效價)/kg(體重)後,約3~4小時血清濃度達到峰值,分別為1.14,2.01,3.97μg/ml,血清濃度半衰期為3.2~3.7小時。
(2)對於中度腎功能衰竭組(30≤Ccr[60ml/min,n=3)及重度腎功能衰竭組(10≤Ccr[30ml/min,n=4),分別單次服用頭孢克肟100mg進行比較。中度腎衰為服用後6小時血清濃度達峰值為2.04μg/ml,重度腎衰組為服用後8小時峰值為2.27μg/ml,12小時後血清中濃度分別為0.71μg/ml,1.83μg/ml,重度腎衰組峰值出現時間及血清中維持時間均長,半衰期分別為4.15小時及11.05小時。
2、分布:
本品在患者痰液中,扁桃組織,上鄂竇黏膜組織,中耳分泌物,膽汁,膽囊組織等的滲透性良好。
3、代謝:
在人體的血清、尿中未發現具有抗菌活性代謝產物。
4、排泄:
主要經腎臟排泄,正常成人(空腹時)口服50,100,200mg(效價),尿中排泄率(0~12小時)約為20~25%,最高尿中濃度分別為42.9(4~6小時),62.9(4~6小時),82.7μg/ml(4~6小時)。另外,腎功能正常的小兒患者經口服用1.5,3.0,6.0mg(效價)/kg後尿中排泄率(0~12小時)約為13~90%。
貯藏
遮光,密封,在涼暗(避光並不超過20℃)乾燥處保存。
包裝
鋁塑複合膜包裝,每盒6袋;鋁塑複合膜包裝,每盒8袋;鋁塑複合膜包裝,每盒10袋。
有效期
24個月
執行標準
《中國藥典》2010年版二部
批准文號
國藥準字H10940128
生產企業
廣州白雲山製藥股份有限公司廣州白雲山製藥總廠
核准日期
2006年8月28日
修訂日期
2010年10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