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5年10月26日,聯合國大會邀請會員國和國際社會確認每年11月第三個星期日為世界道路交通事故受害者紀念日,以適當體恤道路交通碰撞事故受害者及其家屬(第60/5號決議)。
基本介紹
- 中文名:世界道路交通事故受害者紀念日
- 節日時間:每年11月第三個星期日
- 設立機構:聯合國大會邀請會員國和國際社會
- 設定時間:2005年10月26日
起源,意義與影響,
起源
全世界每天有3000多人死於交通事故,10萬人因交通事故受傷。人們為此付出的代價—人員損失、精神創傷和醫療耗費—無法計量。公眾已經給予其它災難的受害者以關注,而交通事故的受害者卻急需這樣的關注—紀念日就這樣應運而生了。紀念日也對參與事後處理工作的人員表達感謝,這些人員包括消防員、警察、救護員、醫生、護士和律師等。
世衛組織和聯合國道路安全協作機制鼓勵世界各國政府和非政府組織紀念這個日子,籍此提醒公眾關注道路交通事故、事故的後果和代價,以及為預防這類事故所能採取的措施。
意義與影響
2005年10月,聯合國大會通過了一項決議,呼籲各國政府將每年11月第三個星期日作為世界道路交通事故受害者紀念日。以此作為一種手段,緬懷道路交通事故受害者,並關注受害者親屬所處的困境,他們必須應付悲慘事件所造成的情感後果和實際後果。
秘書長潘基文表示,約90%道路交通事故死傷人數發生在低中收入國家。大部分受害者是行人或騎腳踏車和機車者。如不採取緊急行動,到2030年,道路交通傷害將成為第五大死亡原因。讓我們承諾最大限度地減少道路交通事故死傷人數,以便追求公平和可持續的未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