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交租的田地,包括神田、寺田、職田、敕旨田、國司的公廨田等,被作為寺院經費和官員俸祿的一部分由國家授給。隨著律令制度的衰弱,本來是交租田的位田、功田和墾田等後來也變成為不交租田,成為莊園(私有)領土的一部分。 不輸租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