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良資產剝離,指的是80年代以來我國幾大商業銀行所遺留下來的巨額不良資產(數以萬億計的難收回的貸款等),撥給專門為此成立的幾家資產管理公司(華融,信達,東方,長城等),由後者追收、拍賣,儘可能的為國家挽回損失。
基本介紹
- 中文名:不良資產剝離
- 時間:1999-2005年
- 地點:中國
- 性質:巨額不良資產
不良資產剝離,指的是80年代以來我國幾大商業銀行所遺留下來的巨額不良資產(數以萬億計的難收回的貸款等),撥給專門為此成立的幾家資產管理公司(華融,信達,東方,長城等),由後者追收、拍賣,儘可能的為國家挽回損失。
資產剝離是指在企業股份制改制過程中將原企業中不屬於擬建股份制企業的資產、負債從原有的企業賬目中分離出去的行為。 剝離並非是企業經營失敗的標誌,它是企業發展...
不良資產剝離,指的是80年代以來我國幾大商業銀行所遺留下來的巨額不良資產(數以萬億計的難收回的貸款等),撥給專門為此成立的幾家資產管理公司(華融,信達,東方,...
不良資產處置,是指通過綜合運用法律法規允許範圍內的一切手段和方法,對資產進行的價值變現和價值提升的活動。資產處置的範圍按資產形態可劃分為:股權類資產、債權類...
內部剝離是指不良資產剝離後,雖然在銀行資產負債表上消除,但不是被外部機構接收,而是由銀行內部的特定部門(資產保全部或投資銀行部)或特定的專業公司代為經營管理,...
1.剝離體制原因形成的不良信貸資產。國家對銀行和企業的體制性欠賬應拿出一塊體制性資源作補償,把貸款改為投資,就是把企業無法歸還銀行的貸款轉為對企業的投資,...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涉及中國農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處置股改剝離不良資產案件適用相關司法解釋和司法政策的通知》是人民法院於2014年1月發布的條例。...
不良資產證券化(NPAS)包括不良貸款(NPL)、準履約貸款(SPL)、重組貸款、不良債券和抵債資產的證券化。NPAS已有二十多年的歷史,以美國、義大利、日本和韓國最為活躍...
不良債權置換,是資產管理公司剝離、處置銀行不良資產常規手段之一,是指兩個市場主體之間為了各自的經營需要,在通過合法的評估程式對資產進行評估的基礎上,簽訂置換協定...
《銀行不良資產化解方式方法》是2001年中國金融出版社出版的圖書,作者是吳德禮。...... 第八章借款方(企業)化解不良資產的方式方法 第一節購併 第二節剝離與分立 ...
《金融不良資產評估》一書首先對金融不良資產評估的若干理論問題進行了探索,闡明了金融不良資產評估是一種廣義的評估,既包括一般意義上的資產評估,也包括償債能力評估...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國有金融資產管理公司處置國有商業銀行不良資產案件交納訴訟費用的通知》在2001.10.25由最高人民法院頒布。...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金融資產管理公司收購、處置銀行不良資產有關問題的補充通知》在2005.05.30由最高人民法院頒布。...
資產管理公司、中國長城資產管理公司、中國東方資產管理公司、中國信達資產管理公司,分別接收從中國工商銀行、中國農業銀行、中國銀行、中國建設銀行剝離出來的不良資產。...
其次是換殼,即資產置換。將殼公司原有的不良資產剝離出來,賣給關聯公司,再將優質資產注入到殼公司,提高殼公司的業績,從而達到配股資格,實現融資目的。最後是價款支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