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異關係

不相容關係一般指本詞條

全異關係又稱不相容關係,是邏輯學所講概念間五種關係之一。是指外延沒有任何重合的概念之間的關係。

全異關係分為三種情況,分別是矛盾關係,對立關係和一般全異關係,其中矛盾關係和對立關係是全異關係的兩種特殊情況。

基本介紹

  • 中文名:全異關係
  • 又稱:不相容關係
  • 學科:邏輯學
  • 特徵:不相容
詞語解釋,三種情況,

詞語解釋

全異關係又稱不相容關係,是邏輯學所講概念間五種關係之一。是指外延沒有任何重合的概念之間的關係。這就是說,在概念a和概念b的關係上,如果所有的a都不是b,並且所有的b都不是a,那么a和b這兩個概念之間就是不相容關係或全異關係。
例如,“動物”與“植物”、“金屬”與“非金屬”、“紅色”與“白色”等等,都是不相容關係,它們之間的外延都是沒有任何重合的。

三種情況

全異關係的三種情況分別是:
1、矛盾關係
矛盾關係是指在同一屬概念下兩個外延完全不同並且其外延之和等於其上位屬概念之外延的概念間的關係。這就是說,如果兩具有全異關係的兩個概念a和b,同時包含於一個屬概念I之中,並且a與b的外延之和等於I的外延,那么a和b就是矛盾關係。
例如,前面所舉的“金屬”與“非金屬”,就是矛盾關係。“金屬”和“非金屬”的外延之和,恰好等於它們的上位屬概念“元素”的外延。此外,“黨員”與“非黨員”、“合法”與“不合法”、“安全”與“不安全”等等,都是矛盾關係。
可見,一個正概念和一個與之相對應的負概念之間,總是矛盾關係。例如“紅”與“非紅”,就是這種關係。但是,這並不是說矛盾關係只存在於正概念與負概念之間,不是說在正負概念之外沒有其他的具有矛盾關係的概念。象“男”與“女”,就是具有矛盾關係的概念。也許有人說,“男”與“女”的外延之和並不等於“人”的外延,因為在“男”與“女”之外還有“非男非女”或“又男又女”之人,所以“男”與“女”不是矛盾關係。但是,“男”與“女”的上位屬概念並不一定就是“人”,而可以是“正常人”。如果說把“人”作為“男”與“女”的上位屬概念時,“男”與“女”並不是矛盾關係,那么當我們把“正常人”作為“男”與“女”的上位屬概念時,“男”與“女”就是矛盾關係的概念了。
2、對立關係
對立關係,又稱反對關係,是指在同一屬概念下兩個外延完全不同並且其外延之和不等於於其上位屬概念之外延的概念間的關係。這就是說,如果兩具有全異關係的兩個概念a和b,同時包含於一個屬概念I之中,並且a與b的外延之和不等於I的外延,那么a和b就是對立關係。(見圖2-8)
例如,我們前面所舉的“紅色”與“白色”、“動物”與“植物”,可以說都是對立關係。因為“紅色”與“白色”的外延之和小於其上位屬概念“顏色”的外延。但是,“紅色”與“非紅色”就不是對立關係,而是矛盾關係了。
如果S與P兩概念的外延沒有任何重合,即所有S都不是P,那么,S與P的關係就是全異關係,也叫不相容關係。
3、一般全異關係:全異關係中矛盾關係和對立關係以外的情況就是一般全異關係,其特點是外延沒有任何重合的兩個概念沒有共同的屬概念。例如:“桌子”和“開發中國家”、“蘋果”和“火車”、“罪犯”和“恆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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