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是盡力,是一定要做到》是2009年蓋亞文化出版的圖書,作者是九把刀。
基本介紹
- 作者:九把刀
- 出版社:蓋亞文化
- 出版年:2009.02.05
- 頁數:320
- 定價:280
- ISBN:9789866473036
內容簡介,作者簡介,目錄,前言,
內容簡介
夢想不是掛在嘴邊炫耀的空氣,而是需要認真的實踐。
等到對的風,我們展翅翱翔。
沒有風,只要擁有足夠強壯的翅膀,我們照樣拔地飛行。
人生最重要的,不是完成了什麼,而是如何完成它。
天空見。
人生中發生的每一件事都有它的意義。
絕對不要否定過去的每一個自己!
突然,小內轉過來。
「把逼,你真的覺得我很好嗎?」小內在漆黑中凝視著我。
「你真的很好,我很,喜歡你。」我哽咽。
「謝謝你。」小內用手指摳掉了我的眼淚:「不要哭了。」
「我們一起加油好不好,一定可以的。」我還是一直掉淚。
「好,一起加油。」小內摸摸我的頭。
作者簡介
九把刀 Giddens
九把刀,1978年製造於台灣彰化。
自1999年開始創作,至今完成45本書,
作品陸續改編為電視劇、電影、線上遊戲。
是當今華人文壇創作幅度最大的作家。
是最幸運的人,也是最努力的人。
「我想隨時隨地都發生好事,我等不及別人施捨我,只好自己想辦法去要。」
目錄
- 2008年
- 這輩子第二次上成功嶺被當狗乾
- 不是盡力,是一定要做到
- 【ELLE專欄】戀愛的小密碼
- 今天發生了很糗很糗很糗的慘事
- 【ELLE專欄】你願意餵我血嗎?
- 我的演講戰鬥(1):一定要聽到笑聲
前言
承接上一本部落格書《人生就是不停的戰鬥》中的序,此為下序(好怪的詞)。
想快樂,就得了解自己。
可即使我們很了解自己了,又怎樣? 這個世界,很多時候不大允許我們做自己。所以“做自己”這么稀鬆平常的事,竟然常常被冠上“勇敢”兩字一起講,變成“勇敢做自己”,好像做自己是很了不起的事。但吃飯就吃飯,你會說“勇敢吃飯”嗎?再怎么不愛洗澡,也不至於說出“勇敢洗澡”這么白痴的話吧。亂舉例是我的拿手好戲。比如我很喜歡寫東西,部落格、小說、專欄、散文等等,有很長一段時間,寫作上癮得很兇,搭捷運的時候只要出發地點與目的地相距四個站以上,我就會打開筆記本電腦寫點東西,不畏懼旁人的眼光,更不畏懼旁人想看我在寫什麼東西的壓力,只要敲鍵盤,我就活在只屬於自己的世界裡。
我寫以上這一段,是要強調我很愛寫小說嗎?那是。其實以上說的這一段“只要超過四個站,九把刀就會在捷運上寫小說”這個接近傳說的事跡,很多讀者都知道了,當很多讀者知道這個傳說,就會有人很想直擊這個傳說。後來我的事情變多又複雜(演講、報章雜誌採訪、校刊採訪、教課、出版會議、導演電影等等),我搭捷運的時候有一半機率都在放空看正妹,或是用手機玩賽車遊戲打發時間,並不會打開電腦寫作。
我遇過兩次還是三次,捷運上有讀者在觀察我一陣子後,終於鼓起勇氣,怯生生走過來問我:“不好意思,請問你是九把刀嗎?” “是啊。”我點頭。
“那……你不是都會在捷運上寫小說嗎?”他露出“逮到你了”的得意笑容。
“現在不想寫啊。”我倒是很大方地說。
“那你可不可以打開電腦,我們在旁邊看你寫好不好?”他很有禮貌。
“可是我現在不想寫啊,真的不好意思啦。”我笑笑拒絕。
才不可能為了符合傳說的要求,在我不想寫東西的時候硬開電腦裝模作樣咧。也不可能想要為了符合讀者想要看我寫小說,我就很假掰地開電腦寫給他看。
附帶一提,還有個鮮為人知的傳說。
在我還很窮的時候,常常跟女友約在影城看電影,我到得早,在什麼也買不起的商店區晃了晃,沒事幹,我索性走進影城裡的廁所(影城的廁所都很乾淨,這是大前提啊),坐在馬桶上開電腦寫小說等她。偶爾有報章雜誌的記者問我有多喜歡寫小說,我就會跟採訪的記者說這一段故事,可沒有記者真正寫出來過,顯然不被相信,哈哈!為什麼進廁所寫作?是因為那裡是不用花錢又可以輕鬆打發時間寫小說的地方,而不是我喜歡坐馬桶寫作那么變態,更不是因為我在馬桶上寫作這一件事可以拿來說給別人聽。
後來書賣得好,要等女友,我自然就會找個咖啡店點杯熱拿鐵,乖乖地像個正常人類一樣坐在正常的椅子上敲鍵盤。
愛寫小說,有時也要冒得罪人的危險。
有一次,我參加一場多個作家的聯合座談會(那時我的小說還是賣得很爛),每次輪到我,我認真講完我想說的話,就輪到其他作家說話。不過漸漸我發現,其他作家都在講一些很空泛、覺得自己是偶像的話,我聽得索然無味,乾脆掀開放在桌上的筆記本電腦寫起小說,等輪到我自己的時候再發言。那個時候我想底下所有聽眾都誤以為我開電腦是為了要做演講筆記,我的媽啊,那種廢話連篇的東西能做什麼筆記?其實我根本是在寫小說。
我在台上寫小說,聽眾不知道,可我猜跟我一起座談的那些作家都發現了我根本就是在台上寫小說,不是在做筆記,心底應該都很惱火,覺得我不尊重他們。不過,老實說他們都在講一些沒營養的話,沒法子吸引我專心聽他們說話也是無可奈何——這個道理如同一個老師如果上課上得很爛、上得不認真,就別怪學生在抽屜里給你偷看《少年快報》一樣。我敢在你旁邊寫小說,就敢接受你討厭我不尊重你——因為我真的沒空尊重你啊! 只是,我也沒辦法全部都照著自己想要的去做每一件事。老實說,人生如果每一件事都可以照自己的意願去乾,一點逆境都沒,這不切實際,也真無聊。面對有可能無法做自己的關鍵時刻,我其實沒什麼“堅持做自己的竅門”可以跟大家分享,常常我也就是一副“哎呀,既然如此,那也沒辦法啦!”的表情,然後就去做“天不從人願”的事了。不能隨興地要怎樣就怎樣,當然不是絕對的快樂,但其實那些人要我做的事說穿了也沒什麼,與其板著臉說:“抱歉,那有違我的原則!”然後大費周章解釋一個小時關於自己的原則,有時候還不如簡單配合一下就過去了。比如我在服“替代役”的時候,下了專訓,到二水鄉公所服役,有一次役政署舉辦了績優“替代役”役男表揚大會。我不是績優役男,不過我是九把刀,所以還是被叫去幫表揚大會演講做ending(結束語)。記得上火車前我買了插畫家Blaze推薦的漫畫《重金搖滾雙面人》,超好笑,我一路從彰化笑到斗六。直到去斗六火車站前廣場與幾百個績優“替代役”役男集合的時候,我的手裡還是拿著漫畫在看,一個人在人群里科科科①地笑。
專車還沒到,長官開始第一輪點名。我將漫畫放進背包里,跟大家一起站在大太陽底下曬。等大家都點過了一遍,長官大聲問:“還有誰沒點到? ” 我舉手。
長官瞪著我,狐疑:“你叫什麼名字,怎么會沒點到?” “柯景騰。”我說。
“啊!你就是那個九把刀嗎?你怎么不早說!出來出來!”長官笑了。
我出來,感覺到後面幾十個“替代役”役男的眼神都往這裡看過來。
只見那長官指著遠方一個陰涼處,熱情地說:“太陽很大,你先去那裡等,車子來了我會叫你。” “……那個,我在這裡等沒關係。”我趕緊說。
如果我真的一個人跑過去陰影處等,那上百個在太陽底下曬著站的“替代役”役男,會怎么想?肯定覺得,九把刀有特權!沒聽到我在想辦法抵抗這種特權的大多數役男,說不定還會覺得我過得太爽,過一陣子在網路上就會出現九把刀很雞巴之類的八卦。
“這裡太陽很大啊,你去那裡等,比較不會那么曬。”長官繼續推薦遠方的陰影,生怕我不曉得站在陰影下等集合的好處。
我戰戰兢兢地說:“可是,大家都在這裡,我也在這裡好了。” “唉,沒關係啦,你就去那裡等,車子來還要一段時間。快去快去!” 長官一隻手推著我,又說,“快快快,車子到了我們會叫你!” 能怎樣?我只好在一群同袍的羨慕注視下跑去陰影底下。其實我不需要這種乘涼的特權啊。從小到大,發獃、做白日夢就是我的強項,跟大家一起站著曬太陽等專車一點也沒什麼。說白一點,就是我完全可以一邊罰站一邊想等一下小說要怎么寫,一點也不浪費時間。
我心知肚明,在其他“替代役”役男的眼中,我就是一個享有特權的人,可是如果我在當時不斷拒絕那個長官叫我去陰暗處乘涼的命令,我就等於不給那個長官面子,又根本——就顯得太假惺惺。
一個人站在陰影下,閒著沒事,我乾脆拿起《重金搖滾雙面人》,大大方方繼續看了起來。因為我很想看啊!後來我終於上了專車,車子開到劍湖山王子大飯店,幾百個役男又開始搞大集合、大點名,大家要分配房間鑰匙。可我一下車,就被幾個長官當著大家的面帶走,叫我先在飯店大廳沙發上坐著等,有長官會來跟我說話。
“沒關係,我跟大家一起集合好了,反正我要分鑰匙啊。”我趕緊說。
“唉,你的房間我們等一下會安排,你就先坐下來,裡面有冷氣啊!”長官熱情地說。
我也知道裡面有冷氣啊,白痴也知道吹冷氣很爽啊,可是我也知道要是我一個人進去吹冷氣,一定會被大家放在心裡公幹啊!不過,長官這種好意的命令怎么拒絕都不對勁,掙扎了一下,我也只能就範。對比站在外面玩點名分鑰匙遊戲的幾百個役男(透過落地玻璃可以看見坐在沙發的我,一定又覺得我有特權很爽了),我沒事幹,想了想乾脆從背包里拿出筆記本電腦,開始寫起小說。直到官階巨大的長官出現,我才將電腦收起來,起來忙握手的大人遊戲。
諸如此類的畫面,其實一直都在那兩天“替代役”績優役男表揚大會中出現。我喜歡做自己,不代表我喜歡這種與眾不同的特權,尤其這種特權會惹人討厭。可是不得不接受的時候,我也看得很開,那就大大方方被人討厭吧! 這個世界上很少有不犧牲一點好處,就可以得到另一種好處的事。我們想做自己,就得冒著被誤解的風險。別人不見得了解我們的想法,還有最重要的——“這樣的想法,是怎么從這個人的個性中滋養出來的”。我厭惡被誤解,幸好我想做自己的欲望也夠強烈。比如很多讀者會寫信給我,問我家地址,希望將書寄到我家然後我簽完名後再寄回去。這些讀者當然會在信中不斷說一些很喜歡我的小說之類的話,我看了也很高興,覺得得到鼓勵。不過……簽完名再寄書回去給他們? 真的做了,他們一定覺得我人怎么那么好。可如果我每一封信都說好,導致每天都在做這樣的事,就不必寫小說了。不給地址、不幫簽名寄回書的後果也很清楚,那就是被讀者認為我很雞巴。這個時候,我就會拿出我最重要的自我判斷標準,那就是:“如果以前的我不會刻意配合的事,今天我拒絕也沒什麼。” 的確,我在以前書賣得很爛的時候,就不可能做這么一件極需要勤勞的事。現在的我,當然也可以不用為了被說一句“九把刀你人真的是太好了” 就展開我的讀者服務事業……於是我還是統統說抱歉,反正不定期都有簽書會在辦呀。
作家蔡智恆跟我聊過,他說他這個人本來就很臭屁,可是別人不知道啊,所以成名後他就得表現得謙虛點,免得被別人說他是書暢銷後得了大頭症。
蔡智恆講這番話不是好心提醒我做人的道理,因為他在跟我聊的時候,我的書還賣得爆爛,完全沒有人關心我有沒有大頭症。唉,其實大頭症這種病我從小就得了,而且一直治不好,所以臭屁也是我的強項。抵抗這種“人紅就跩”的誤解,是我日後戰鬥中重要的一部分。因為我的身邊已開始出現許多拿著“社會責任”來要求我的人。學校老師會要求我,多寫一點對青少年有幫助的文章,勉勵大家用功讀書。慈善團體會要求我,多出面做善事幫助更多人捐錢、捐時間、捐熱情。越來越胖的“蜘蛛人”說“能力越大,責任越大”,的確如此。不過比起責任,我更想要純粹的快樂。
我除了寫小說之外,根本就很普通。如果不是大家很喜歡看我的小說,進而想認識一下我,那么我在這個世界上不過是飾演路人的角色,我怎么樂觀地看待我的人生、我為什麼充滿對生命的熱情,也不會有人感興趣。很早我就看破我自己了,我的確是個好人,非常善良,但我同時也非常自私。是的,你沒有看錯,我認為我自己很自私。在我如此充滿生命熱情的時刻,我真的想把大部分的時間都拿來做我喜歡的事。我覺得流浪漢很可憐,但我沒有充滿愛心到拿著棉被去給睡在紙箱裡的流浪漢蓋,但我以前就會小額捐款給照顧街友的創世基金會。我覺得流浪狗很可憐,但我沒有充滿愛到不斷收養流浪狗、幫它們結紮,不過我會不固定捐款給流浪動物相關的協會,偶爾也會買肉包子請它們吃一頓。
我覺得遭受到性侵害的女孩很可憐,但我沒機會幫她們狂踢強暴犯的睪丸,不過我會捐款給勵馨基金會,希望她們得到溫柔的照顧。我覺得沒錢吃午餐、沒錢繳學費的學童很需要幫助,但我不會自己煮東西過去給他們吃,也不會勤勞地跑去當他們的免費家教。可我每個月都固定捐錢給富邦文教基金會,每次接到那些學童親手寫的感謝信我都覺得很感動。
每個人的個性不同,我有我關心這個世界的方法。我不想被規定、被指示、被要求要按照別人的期待去展現“我是一個有愛心的公眾人物”。
那、太、假、了、吧! 有時候我的經紀人會接到偏遠地區學校的演講邀約,也會接一些公益基金會的服務邀請,但,那也是因為我高興,不是因為我突然覺得自己變成了偉人。這樣的體悟對我來說非常重要。做一件事的理由,越單純,越好,不是嗎?我會寫各式各樣的故事,我希望故事很好看,大家看了喜歡。我希望某些故事帶給大家繼續戰鬥的勇氣,振奮大家也振奮自己。但某些黑暗到不行的驚悚故事(《異夢》《樓下的房客》),或是垃圾到簡直連亂寫都難以形容的爆笑故事(《哈棒傳奇》),我只是純粹想娛樂大家跟我自己,被說沒營養我也不在乎……好啦,是有一點在意。我想做自己,堅持用自己的方式快樂,就得接受有時被人誤解“九把刀是個專寫垃圾文章的作家”或“九把刀沒有社會責任感”。這是我的因果、我的業,也是我帶的種。人生沒辦法全拿的,不是嗎?我希望受歡迎。可我不會為了希望受歡迎,刻意去做能讓我受到歡迎的事情。但我會希望,由於我不停地在做自己喜歡做的事,很努力、很戰鬥、很歡愉,於是這整個過程被大家認同,進而鼓舞到很多人開始嘗試“多做讓自己真心快樂的事,少做其實你不快樂的事”。如果事與願違,那也沒辦法。但至少我還是活在真正屬於自己的快樂里囉!
想快樂,就得了解自己。
可即使我們很了解自己了,又怎樣? 這個世界,很多時候不大允許我們做自己。所以“做自己”這么稀鬆平常的事,竟然常常被冠上“勇敢”兩字一起講,變成“勇敢做自己”,好像做自己是很了不起的事。但吃飯就吃飯,你會說“勇敢吃飯”嗎?再怎么不愛洗澡,也不至於說出“勇敢洗澡”這么白痴的話吧。亂舉例是我的拿手好戲。比如我很喜歡寫東西,部落格、小說、專欄、散文等等,有很長一段時間,寫作上癮得很兇,搭捷運的時候只要出發地點與目的地相距四個站以上,我就會打開筆記本電腦寫點東西,不畏懼旁人的眼光,更不畏懼旁人想看我在寫什麼東西的壓力,只要敲鍵盤,我就活在只屬於自己的世界裡。
我寫以上這一段,是要強調我很愛寫小說嗎?那是。其實以上說的這一段“只要超過四個站,九把刀就會在捷運上寫小說”這個接近傳說的事跡,很多讀者都知道了,當很多讀者知道這個傳說,就會有人很想直擊這個傳說。後來我的事情變多又複雜(演講、報章雜誌採訪、校刊採訪、教課、出版會議、導演電影等等),我搭捷運的時候有一半機率都在放空看正妹,或是用手機玩賽車遊戲打發時間,並不會打開電腦寫作。
我遇過兩次還是三次,捷運上有讀者在觀察我一陣子後,終於鼓起勇氣,怯生生走過來問我:“不好意思,請問你是九把刀嗎?” “是啊。”我點頭。
“那……你不是都會在捷運上寫小說嗎?”他露出“逮到你了”的得意笑容。
“現在不想寫啊。”我倒是很大方地說。
“那你可不可以打開電腦,我們在旁邊看你寫好不好?”他很有禮貌。
“可是我現在不想寫啊,真的不好意思啦。”我笑笑拒絕。
才不可能為了符合傳說的要求,在我不想寫東西的時候硬開電腦裝模作樣咧。也不可能想要為了符合讀者想要看我寫小說,我就很假掰地開電腦寫給他看。
附帶一提,還有個鮮為人知的傳說。
在我還很窮的時候,常常跟女友約在影城看電影,我到得早,在什麼也買不起的商店區晃了晃,沒事幹,我索性走進影城裡的廁所(影城的廁所都很乾淨,這是大前提啊),坐在馬桶上開電腦寫小說等她。偶爾有報章雜誌的記者問我有多喜歡寫小說,我就會跟採訪的記者說這一段故事,可沒有記者真正寫出來過,顯然不被相信,哈哈!為什麼進廁所寫作?是因為那裡是不用花錢又可以輕鬆打發時間寫小說的地方,而不是我喜歡坐馬桶寫作那么變態,更不是因為我在馬桶上寫作這一件事可以拿來說給別人聽。
後來書賣得好,要等女友,我自然就會找個咖啡店點杯熱拿鐵,乖乖地像個正常人類一樣坐在正常的椅子上敲鍵盤。
愛寫小說,有時也要冒得罪人的危險。
有一次,我參加一場多個作家的聯合座談會(那時我的小說還是賣得很爛),每次輪到我,我認真講完我想說的話,就輪到其他作家說話。不過漸漸我發現,其他作家都在講一些很空泛、覺得自己是偶像的話,我聽得索然無味,乾脆掀開放在桌上的筆記本電腦寫起小說,等輪到我自己的時候再發言。那個時候我想底下所有聽眾都誤以為我開電腦是為了要做演講筆記,我的媽啊,那種廢話連篇的東西能做什麼筆記?其實我根本是在寫小說。
我在台上寫小說,聽眾不知道,可我猜跟我一起座談的那些作家都發現了我根本就是在台上寫小說,不是在做筆記,心底應該都很惱火,覺得我不尊重他們。不過,老實說他們都在講一些沒營養的話,沒法子吸引我專心聽他們說話也是無可奈何——這個道理如同一個老師如果上課上得很爛、上得不認真,就別怪學生在抽屜里給你偷看《少年快報》一樣。我敢在你旁邊寫小說,就敢接受你討厭我不尊重你——因為我真的沒空尊重你啊! 只是,我也沒辦法全部都照著自己想要的去做每一件事。老實說,人生如果每一件事都可以照自己的意願去乾,一點逆境都沒,這不切實際,也真無聊。面對有可能無法做自己的關鍵時刻,我其實沒什麼“堅持做自己的竅門”可以跟大家分享,常常我也就是一副“哎呀,既然如此,那也沒辦法啦!”的表情,然後就去做“天不從人願”的事了。不能隨興地要怎樣就怎樣,當然不是絕對的快樂,但其實那些人要我做的事說穿了也沒什麼,與其板著臉說:“抱歉,那有違我的原則!”然後大費周章解釋一個小時關於自己的原則,有時候還不如簡單配合一下就過去了。比如我在服“替代役”的時候,下了專訓,到二水鄉公所服役,有一次役政署舉辦了績優“替代役”役男表揚大會。我不是績優役男,不過我是九把刀,所以還是被叫去幫表揚大會演講做ending(結束語)。記得上火車前我買了插畫家Blaze推薦的漫畫《重金搖滾雙面人》,超好笑,我一路從彰化笑到斗六。直到去斗六火車站前廣場與幾百個績優“替代役”役男集合的時候,我的手裡還是拿著漫畫在看,一個人在人群里科科科①地笑。
專車還沒到,長官開始第一輪點名。我將漫畫放進背包里,跟大家一起站在大太陽底下曬。等大家都點過了一遍,長官大聲問:“還有誰沒點到? ” 我舉手。
長官瞪著我,狐疑:“你叫什麼名字,怎么會沒點到?” “柯景騰。”我說。
“啊!你就是那個九把刀嗎?你怎么不早說!出來出來!”長官笑了。
我出來,感覺到後面幾十個“替代役”役男的眼神都往這裡看過來。
只見那長官指著遠方一個陰涼處,熱情地說:“太陽很大,你先去那裡等,車子來了我會叫你。” “……那個,我在這裡等沒關係。”我趕緊說。
如果我真的一個人跑過去陰影處等,那上百個在太陽底下曬著站的“替代役”役男,會怎么想?肯定覺得,九把刀有特權!沒聽到我在想辦法抵抗這種特權的大多數役男,說不定還會覺得我過得太爽,過一陣子在網路上就會出現九把刀很雞巴之類的八卦。
“這裡太陽很大啊,你去那裡等,比較不會那么曬。”長官繼續推薦遠方的陰影,生怕我不曉得站在陰影下等集合的好處。
我戰戰兢兢地說:“可是,大家都在這裡,我也在這裡好了。” “唉,沒關係啦,你就去那裡等,車子來還要一段時間。快去快去!” 長官一隻手推著我,又說,“快快快,車子到了我們會叫你!” 能怎樣?我只好在一群同袍的羨慕注視下跑去陰影底下。其實我不需要這種乘涼的特權啊。從小到大,發獃、做白日夢就是我的強項,跟大家一起站著曬太陽等專車一點也沒什麼。說白一點,就是我完全可以一邊罰站一邊想等一下小說要怎么寫,一點也不浪費時間。
我心知肚明,在其他“替代役”役男的眼中,我就是一個享有特權的人,可是如果我在當時不斷拒絕那個長官叫我去陰暗處乘涼的命令,我就等於不給那個長官面子,又根本——就顯得太假惺惺。
一個人站在陰影下,閒著沒事,我乾脆拿起《重金搖滾雙面人》,大大方方繼續看了起來。因為我很想看啊!後來我終於上了專車,車子開到劍湖山王子大飯店,幾百個役男又開始搞大集合、大點名,大家要分配房間鑰匙。可我一下車,就被幾個長官當著大家的面帶走,叫我先在飯店大廳沙發上坐著等,有長官會來跟我說話。
“沒關係,我跟大家一起集合好了,反正我要分鑰匙啊。”我趕緊說。
“唉,你的房間我們等一下會安排,你就先坐下來,裡面有冷氣啊!”長官熱情地說。
我也知道裡面有冷氣啊,白痴也知道吹冷氣很爽啊,可是我也知道要是我一個人進去吹冷氣,一定會被大家放在心裡公幹啊!不過,長官這種好意的命令怎么拒絕都不對勁,掙扎了一下,我也只能就範。對比站在外面玩點名分鑰匙遊戲的幾百個役男(透過落地玻璃可以看見坐在沙發的我,一定又覺得我有特權很爽了),我沒事幹,想了想乾脆從背包里拿出筆記本電腦,開始寫起小說。直到官階巨大的長官出現,我才將電腦收起來,起來忙握手的大人遊戲。
諸如此類的畫面,其實一直都在那兩天“替代役”績優役男表揚大會中出現。我喜歡做自己,不代表我喜歡這種與眾不同的特權,尤其這種特權會惹人討厭。可是不得不接受的時候,我也看得很開,那就大大方方被人討厭吧! 這個世界上很少有不犧牲一點好處,就可以得到另一種好處的事。我們想做自己,就得冒著被誤解的風險。別人不見得了解我們的想法,還有最重要的——“這樣的想法,是怎么從這個人的個性中滋養出來的”。我厭惡被誤解,幸好我想做自己的欲望也夠強烈。比如很多讀者會寫信給我,問我家地址,希望將書寄到我家然後我簽完名後再寄回去。這些讀者當然會在信中不斷說一些很喜歡我的小說之類的話,我看了也很高興,覺得得到鼓勵。不過……簽完名再寄書回去給他們? 真的做了,他們一定覺得我人怎么那么好。可如果我每一封信都說好,導致每天都在做這樣的事,就不必寫小說了。不給地址、不幫簽名寄回書的後果也很清楚,那就是被讀者認為我很雞巴。這個時候,我就會拿出我最重要的自我判斷標準,那就是:“如果以前的我不會刻意配合的事,今天我拒絕也沒什麼。” 的確,我在以前書賣得很爛的時候,就不可能做這么一件極需要勤勞的事。現在的我,當然也可以不用為了被說一句“九把刀你人真的是太好了” 就展開我的讀者服務事業……於是我還是統統說抱歉,反正不定期都有簽書會在辦呀。
作家蔡智恆跟我聊過,他說他這個人本來就很臭屁,可是別人不知道啊,所以成名後他就得表現得謙虛點,免得被別人說他是書暢銷後得了大頭症。
蔡智恆講這番話不是好心提醒我做人的道理,因為他在跟我聊的時候,我的書還賣得爆爛,完全沒有人關心我有沒有大頭症。唉,其實大頭症這種病我從小就得了,而且一直治不好,所以臭屁也是我的強項。抵抗這種“人紅就跩”的誤解,是我日後戰鬥中重要的一部分。因為我的身邊已開始出現許多拿著“社會責任”來要求我的人。學校老師會要求我,多寫一點對青少年有幫助的文章,勉勵大家用功讀書。慈善團體會要求我,多出面做善事幫助更多人捐錢、捐時間、捐熱情。越來越胖的“蜘蛛人”說“能力越大,責任越大”,的確如此。不過比起責任,我更想要純粹的快樂。
我除了寫小說之外,根本就很普通。如果不是大家很喜歡看我的小說,進而想認識一下我,那么我在這個世界上不過是飾演路人的角色,我怎么樂觀地看待我的人生、我為什麼充滿對生命的熱情,也不會有人感興趣。很早我就看破我自己了,我的確是個好人,非常善良,但我同時也非常自私。是的,你沒有看錯,我認為我自己很自私。在我如此充滿生命熱情的時刻,我真的想把大部分的時間都拿來做我喜歡的事。我覺得流浪漢很可憐,但我沒有充滿愛心到拿著棉被去給睡在紙箱裡的流浪漢蓋,但我以前就會小額捐款給照顧街友的創世基金會。我覺得流浪狗很可憐,但我沒有充滿愛到不斷收養流浪狗、幫它們結紮,不過我會不固定捐款給流浪動物相關的協會,偶爾也會買肉包子請它們吃一頓。
我覺得遭受到性侵害的女孩很可憐,但我沒機會幫她們狂踢強暴犯的睪丸,不過我會捐款給勵馨基金會,希望她們得到溫柔的照顧。我覺得沒錢吃午餐、沒錢繳學費的學童很需要幫助,但我不會自己煮東西過去給他們吃,也不會勤勞地跑去當他們的免費家教。可我每個月都固定捐錢給富邦文教基金會,每次接到那些學童親手寫的感謝信我都覺得很感動。
每個人的個性不同,我有我關心這個世界的方法。我不想被規定、被指示、被要求要按照別人的期待去展現“我是一個有愛心的公眾人物”。
那、太、假、了、吧! 有時候我的經紀人會接到偏遠地區學校的演講邀約,也會接一些公益基金會的服務邀請,但,那也是因為我高興,不是因為我突然覺得自己變成了偉人。這樣的體悟對我來說非常重要。做一件事的理由,越單純,越好,不是嗎?我會寫各式各樣的故事,我希望故事很好看,大家看了喜歡。我希望某些故事帶給大家繼續戰鬥的勇氣,振奮大家也振奮自己。但某些黑暗到不行的驚悚故事(《異夢》《樓下的房客》),或是垃圾到簡直連亂寫都難以形容的爆笑故事(《哈棒傳奇》),我只是純粹想娛樂大家跟我自己,被說沒營養我也不在乎……好啦,是有一點在意。我想做自己,堅持用自己的方式快樂,就得接受有時被人誤解“九把刀是個專寫垃圾文章的作家”或“九把刀沒有社會責任感”。這是我的因果、我的業,也是我帶的種。人生沒辦法全拿的,不是嗎?我希望受歡迎。可我不會為了希望受歡迎,刻意去做能讓我受到歡迎的事情。但我會希望,由於我不停地在做自己喜歡做的事,很努力、很戰鬥、很歡愉,於是這整個過程被大家認同,進而鼓舞到很多人開始嘗試“多做讓自己真心快樂的事,少做其實你不快樂的事”。如果事與願違,那也沒辦法。但至少我還是活在真正屬於自己的快樂里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