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可採煤層指的是在勘查評價範圍內(一般為一個井田或勘查區),其煤層的採用厚度、或灰分、或硫分、或發熱量不符合規定的資源量估算指標,或符合的面積只占很小的比例;或者雖然占有一定的面積,但分布零星,不便或不能被開採利用的煤層。不可採煤層是否計量,根據具體情況確定。
基本介紹
- 中文名:不可採煤層
- 外文名:Unacceptable coal seam
- 採用:厚度
- 領域:礦業工程
不可採煤層地質處置潛力,煤層可采性評價方法、原則及步驟,評價方法與原則,評價步驟,可采性評價成果,
不可採煤層地質處置潛力
地下儲存是降低大氣中含量以緩解溫室效應的有效措施之一。在我國,深部不可開採煤層處置顯示出巨大的潛力。選擇了徐州馬莊煤礦的氣煤做煤樣,並對其進行等溫吸附實驗。結果表明,在相同條件(壓力、溫度、煤階等)下煤對的吸附量明顯高於對的吸附量,兩者比值在2.68-3.26;吸附過程中,隨著壓力的升高,的吸附量比值逐漸降低;在含煤水中的離子反應所達到平衡的時間約為120 d。從而認為,徐州地區煤層在深度和位置適宜的情況下可以作為 地質處置的有利場所。
煤層可采性評價方法、原則及步驟
評價方法與原則
採用定性與定量相結合的評價方法,遵循從已知到未知的類比原則,在已採區建立煤層可采性定量評價模型,據此預測地質條件類似的未採區煤層的可采性。
評價步驟
(1)研究岩漿侵入煤層(系)的規律及殘留煤層的賦存特徵多;
(2)劃分出評價塊段與單元,選擇、整理基礎數據;
(3)建立已知區定量評價模型,對已知區各個評價塊段進行地質條件分類,分析各種賦存條件的殘留煤層實際回採情況,結合煤炭工業技術經濟政策,論證其可采性,規定最低可采指標;
(4)將定量評價模型運用到地質條件類似的未知區,進行定量評價計算;
(5)進行地質解釋,對未知區殘留煤層的可采性作出合理評價。
可采性評價成果
通過張莊礦三煤層已採區17個塊段的統計,對各塊段分別作出定性與定量評價。經過綜合分析與比較,得出以下結論:
(1)評價模型能較好地反映煤層的實際斌存情況及岩漿對煤層的破壞特徵,類比性較高。
(2)評價效果取決於觀測資料是否完整、準確和具有較高的代表性,·以及統計塊段劃分是否合理。
(3)塊段內煤層凡同時滿足不可采機率P<0.25和有效可采厚度H>0.70m兩項指標時,方具可采。即以殘留煤層有效可采厚度與不可采機率作為評定煤層可采性的主要指標是適宜的。
(4)對未採區的正確評價,首先要做好已採區各塊段地質條件分型工作,兩者地質條件愈近似,評價結果愈可靠。若漿侵入區評價塊段地質條件主要指岩體破壞程度、殘留煤層穩定性及可采性三方面,分別據 與岩體層位、Y, P與 稱進行分級,最后綜合定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