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可不知的1000個法律常識(增訂升級版)》是2012年3月中國工人出版社出版的圖書,作者是徐憲江。
基本介紹
- 書名:不可不知的1000個法律常識(增訂升級版)
- 作者:徐憲江
- 出版社:中國工人出版社
- 出版時間:2012年3月
- 頁數:488 頁
- 定價:48 元
- 開本:16 開
- 裝幀:平裝
- ISBN:9787500851554
內容簡介,圖書目錄,
內容簡介
這是一本日常生活必備的法律常識手冊,是老百姓必需的實用圖書。不管你是青少年,還是中老年;不管你是成功人士,還是平凡大眾……只要你生活在這個社會中,你就不可避免地要與法律打交道。這本《不可不知的1000個法律常識》,把生活中經常遇到的法律問題,以案例講解的形式,按照“現實困惑”、“律師說法”、“法條連結”三個部分作了針對性的解析,案例表述清楚明確,律師說法言簡意賅,法律連結準確無誤。讓你能夠學以致用,有理有據地維護自己的權益。
圖書目錄
一、憲法篇:保護公民基本權利的“尚方寶劍”
(一)平等權
用身高限制應聘者是否侵犯公民平等權?
(二)人權與人身自由權
無證人員就可以被隨意關押毆打嗎?
他人的人格尊嚴不容侵犯
(三)公民住宅權
公民的住宅不能隨便搜查
(四)選舉權
單位可以不發給職工選民證嗎?
(五)言論、出版、集會、結社、遊行、示威的自由
言論自由權是無限制的嗎?
中國公民自發舉行遊行違法嗎?
(六)宗教信仰自由
任何人都不能強迫他人信仰宗教
(七)通信自由
公民的通信自由不可侵犯
(八)受教育的權利與義務
女大學生懷孕,學校能將其開除嗎?
(九)婦女權益保護
婦女權益不容侵犯
(十)公民的基本義務
公民服兵役的義務不能隨便逃避
計畫生育只是妻子一個人的義務嗎?
公民為什麼要納稅?
二、民法通則篇:日常民事行為的基本規則
(一)公民的民事權利能力與民事行為能力
法定出生日期的依據是什麼?
3歲的孩子具有民事權利嗎?
子債應該父還嗎?
9歲的孩子無權接受酬金嗎?
16歲少年的交易行為有效嗎?
16歲少年打傷人要承擔責任嗎?
“住所”和“居所”是一回事嗎?
(二)監護
父母如何行使對孩子的監護權?
親生父親能被剝奪監護權嗎?
單親父母無力撫養可否將孩子送人?
孩子的存款父母可以任意支配嗎?
孩子闖禍,家長要負什麼責任?
(三)宣告失蹤與宣告死亡
什麼情況下可以宣告公民失蹤?
宣告失蹤的日期從哪天計算?
丈夫失蹤,妻子應為丈夫清還債務嗎?
代管人可以變賣失蹤人的財產嗎?
被宣布死亡期間的民事行為有效嗎?
被宣告死亡後“復活”,婚姻關係可恢復嗎?
被宣告死亡又“復活”,能否要回已被轉移的財產?
被宣告死亡人能否要回被惡意侵占的財產?
(四)合夥與法人
合夥開飯店引發中毒事件,受害人向誰索賠?
退夥後還要承擔合夥的債務嗎?
有福同享,有難就一定要同當嗎?
法人和法人代表是一回事嗎?
搬家公司職員造成的損失由誰承擔?
企業被“合併”後欠款就被“吞併”了嗎?
(五)民事法律行為和代理
扔了的東西被別人撿到,是否可以要回?
買了假文物可否退回?
什麼條件下約定無效?
為了少交稅,私下訂立的契約有效嗎?
離婚手續可以代辦嗎?
被代理人死亡後,代理人的民事法律行為還有效嗎?
緊急情況下代理權被轉移造成的損失應由誰承擔?
朋友為私利給本人造成的損失能否追回?
離職員工以原單位名義與他人簽訂的契約有效嗎?
(六)財產權
兒子結婚占用了父親的房子,父親可以要求返還嗎?
賭桌上輸的錢,可以依照法條要回嗎?
地里挖出財物,誰挖到的歸誰所有嗎?
先來先得,能那么理直氣壯嗎?
(七)債權
還錢還錯了人怎么辦?
將撿到的錢捐給災區,應當承擔責任嗎?
取錢時銀行多給了5000元,需要返還嗎?
替別人的孩子看病墊付的錢,能向其父母索回嗎?
助人為樂造成了自己的損失,可以要求賠償嗎?
(八)人身權
再婚後,母親有權私自讓孩子改姓嗎?
他人冒用你的姓名怎么辦?
店名具有與人名一樣的權利嗎?
大眾面前被人誣為小偷怎么辦?
日記被人公開怎么辦?
第三者也有隱私權嗎?
遭到前男友惡意誹謗怎么辦?
已去世的人還有名譽權嗎?
公民同意使用自己的肖像是否可以認定為無償使用?
半張臉也有肖像權嗎?
公益團體也有肖像權嗎?
(九)訴訟時效
欠條不寫日期,過期作廢嗎?
訴訟時效能否成為拖欠房租的理由?
購買不合格產品,過了訴訟時效期限就無法索賠了嗎?
有理不告,過期作廢嗎?
訴訟時效期間如何理解?
訴訟時效中止,權利也就喪失了嗎?
本可以不還的錢,還了能否要回?
三、婚姻家庭篇:婚姻家庭的保護傘
(一)結婚
患有嚴重精神病的人可以結婚嗎?
事實婚姻具有法律效力嗎?
公民多大年齡可以結婚?
堂兄妹之間可以結婚嗎?
……
四、繼承篇:當親情遭遇利益
五、契約篇:警惕交易中的陷阱
六、物權篇:保護你的私有財產
七、侵權責任篇:用法律之盾保護自己與家人
八、勞動保障篇:維護你的職場權益
九、家有房產篇:安居方能樂業
十、刑事篇:當心一失足成千古恨
十一、訴訟程式篇:告訴你“八字衙門”朝哪邊開
十二、行政篇:百姓與政府打交道的基本規則
十三、經濟活動篇:保障自身經濟生活中的合法權益
十四、智慧財產權篇:用法律保護你的智力成果
增訂後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