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動產購置稅指德意志民主共和國對購置不動產徵收的一種稅。徵稅範圍包括訂約購置、以物易物和通過拍賣方式購置的各種不動產。以不動產購置者為納稅人(不包括政府部門、國有企業或聯合企業以及農業生產合作社) 。
計稅依據因不動產的獲取方式而異,採用訂約購置的,以契約上的購價為計稅依據; 採用以物易物的,以易取財產的價額為計稅依據;通過拍賣方式獲取的,以最高標價為計稅依據。不動產購置稅實行比例稅率,稅率一律為7%。對個人住房、為職工福利建造的房屋及多子女家庭的房屋,均免徵不動產購置稅。
不動產購置稅指德意志民主共和國對購置不動產徵收的一種稅。徵稅範圍包括訂約購置、以物易物和通過拍賣方式購置的各種不動產。以不動產購置者為納稅人(不包括政府部門、國有企業或聯合企業以及農業生產合作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