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動產登記暫行條例釋義》是2014年中國法制出版社出版的圖書,作者是國土資源部政策法規司、國土資源部不動產登記中心。
基本介紹
- 中文名:不動產登記暫行條例釋義
- 作者:國土資源部政策法規司、國土資源部不動產登記中心
- 出版社:中國法制出版社
- ISBN:9787509359648
《不動產登記暫行條例釋義》是2014年中國法制出版社出版的圖書,作者是國土資源部政策法規司、國土資源部不動產登記中心。
《不動產登記暫行條例釋義》是2014年中國法制出版社出版的圖書,作者是國土資源部政策法規司、國土資源部不動產登記中心。內容簡介建立不動產統一登記制度、整合不動產登記職責,是國務院機構改革和職能轉變方案的重要內容,也是推進...
《不動產登記暫行條例實施細則釋義》是2016年5月5日北京大學出版社出版的圖書,作者是國土資源部不動產登記中心。內容簡介 唯一一本官方指定的實施細則釋義版本,權威、有效。結合條例實施細則制定的背景、具體情形,從比較法的角度對草案進行逐條解析,並提供進一步細化的意見。及時呈現在廣大人民民眾面前,最早了解條例的...
第二十九條 不動產登記錯誤的法律責任 第三十條 不動產登記機構工作人員惡意行為法律責任 第三十一條 偽造、變造不動產權屬證件及相關買賣、使用行為的法律責任 第三十二條 違反規定泄露、利用不動產登記資料信息責任 第六章 附則 第三十三條 原有權屬證書繼續有效 第三十四條 不動產登記暫行條 例實施細則 第三十五條 ...
2015年3月1日起《不動產登記暫行條例》正式實施。與此同時,江蘇徐州和四川瀘州兩地頒發了全國第一本不動產權證書。這標誌著全國不動產統一登記制度的落地。證書釋義 不動產權屬證書是指在不動產登記機構對不動產情況進行審查、登記後,頒發給不動產權利人用於證明其享有不動產權利的證書。不動產權屬證書可以作為某人...
全程參與《不動產登記暫行條例》《不動產登記暫行條例實施細則》《不動產登記操作規範(試行)》《自然資源統一確權登記辦法(試行)》等研究起草工作。赴多個省市授課解讀不動產登記制度,主持或參與不動產登記相關課題十餘項。參編《不動產登記暫行條例實施細則釋義》《不動產登記制度理論探究》《不動產登記工作手冊》等...
《不動產登記原因體系》是2018年7月1日北京大學出版社出版的圖書,作者是肖攀、郭威。內容簡介 《不動產登記暫行條例》的實施讓兩個舶來的新術語——“不動產單元”、“登記原因”逐步進入到人們的視野。不動產單元是技術鏈條上的樞紐,不動產登記原因是制度鏈條上的樞紐。不動產單元作為物的特定化、物權關係明晰化...
對此,《物權法》在尊重現行法規定及學界通說的基礎上,儘量提煉、闡釋新見解、新觀點,尤其注重對物權法本土性內容的闡釋;同時,將新的政策檔案(如2013年11月12日《中共中央關於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問題的決定》)與法律檔案(如2014年12月22日公布的《不動產登記暫行條例》)中涉及的與物權法相關的內容融入《...
四、土地權屬與登記 土地調查條例(2016.2.6修訂)土地調查條例實施辦法(2016.1.8修正)土地權屬爭議調查處理辦法(2010.11.3修正)不動產登記暫行條例(2014.11.24)不動產登記暫行條例實施細則(2016.1.1)五、土地違法懲處 國土資源行政處罰辦法(2014.5.7)國土資源部關於《國土資源行政處罰辦法》第七條的...
法律檔案涵蓋了土地管理法、土地管理法實施條例、基本農田保護條例、大中型水利水電工程建設征地補償和移民安置條例、國有土地上房屋徵收與補償條例、人民法院關於辦理申請人民法院強制執行國有土地上房屋徵收補償決定案件若干問題的規定、國有土地上房屋徵收評估辦法、不動產登記暫行條例等與征地拆遷關係密切的法律檔案。圖書...
第二百四十三條【不動產的徵收及其補償】第二百四十四條【國家保護耕地與禁止違法徵收集體所有土地】第二百四十五條【物的徵用及其補償】……實用核心法規 綜合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物權法》若干問題的解釋(一)(2016年2月22日)物權公示 不動產登記暫行條例 (2019年3月24日)不動產登記暫行條例...
4、《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人格權編釋義》,王利明、程嘯、朱虎,中國法制出版社2020年版 5、《不動產登記暫行條例及其實施細則的理解與適用(第二版)》,程嘯、尹飛、常鵬翱,法律出版社2017年版 主編著作及論文集 1、《NFT數字藝術品法律問題研究》,程嘯主編,阮神裕、王苑副主編,中國法制出版社2023年版 2、《...
節 不動產登記 第二節 動 產 交 付 第三節 其 他 規 定 第三章 物權的保護 第二分編 所 有 權 第四章 一 般 規 定 第五章 國家所有權和集體所有權、私人所有權 第六章 業主的建築物區分所有權 第七章 相 鄰 關 系 第八章 共有 第九章 所有權取得的特別規定 第三分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