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暴一詞起源於重慶,指的是青少年學生施暴.主要是指某些學生因過早的、不成熟的三角戀、錢物需求、青春性意識萌動或者僅僅因為模仿錄像某些情節、發泄心中怨氣等而對其他學生施暴的行為,如毆打、強姦、索要保護費、搶劫、侮辱、殺害等,這一現象在重慶俗稱“下暴”。學生“下暴”行為表現了以下特點:(1)年齡小,大多集中在國小高年級和國中;(2)對於錄像中的暴力情節有很強的模仿性,其手段令人髮指;(3)以學生中非正式群體的“團伙”行動居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