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城區潮鳴街道辦事處是一家位於下城區的政府監督部門。
下城區潮鳴街道辦事處
(一)街道黨工委的主要職責
街道黨工委是區委的派出機構,對街道的各項工作實行全面領導,在街道各級黨組織、行政組織、經濟組織、群團組織中起領導核心作用。
1、認真貫徹執行黨的路線、方針、政策和國家的法律、法規,積極組織實施上級黨組織的決議;討論、決定本街道黨的建設、經濟建設、社會事業發展的重大問題,努力完成各項任務。
2、領導基層黨組織做好黨的思想、組織和作風建設工作,堅持黨管幹部的原則,依照許可權,做好乾部的培養、選拔、使用和管理工作;負責基層黨組織的設立、調整和“兩新”組織黨的建設工作,做好黨員發展工作,抓好黨員隊伍的教育和管理工作;加強對社區黨組織的領導,充分發揮基層黨組織的戰鬥堡壘作用和黨員的先鋒模範作用。
3、領導街道辦事處的工作,支持和指導行政組織、經濟組織依法行使管理職能,承擔上級政府的政令暢通責任,促進街道經濟和社會事業的全面發展。
4、領導街道思想政治工作、宣傳工作和精神文明建設,承擔社會管理綜合治理責任,開展形勢、政策、法制、社會公德等宣傳教育,提高黨員民眾的思想政治素質和科學文化水平,努力創造良好的社會環境。
5、領導街道人民武裝、統戰工作和工會、共青團、婦聯等民眾組織,支持民眾組織獨立負責地開展工作。
6、會同本地區省、市、區屬單位,完成相關工作和人民代表工作,密切黨群關係,促進共同發展,推進社區建設。
7、加強黨工委和辦事處領導班子的自身建設,加強黨風廉政建設,教育黨員幹部自覺遵紀守法,增強勤政意識,同一切違法違紀行為作鬥爭。
8、完成區委交辦的其他工作。
(二)街道辦事處主要職責
街道辦事處是區政府派出機構,在區人民政府領導下,行使基層政權的部分權力。在街道黨工委領導下,管理本轄區的行政工作。
1、宣傳、貫徹黨的路線、方針、政策,執行法律、法規和上級人民政府的決定、命令、指示;對機關幹部、居民民眾進行思想政治、職業道德教育;制定街道經濟社會發展規劃並組織實施,完成本地區經濟社會發展的各項任務。
2、加強社會主義精神文明建設。積極開展“文明街道”、“文明單位”、“和諧社區”等創建活動;積極開展軍警民共建和區域聯片共建活動;開展民眾性文體、科普活動。認真做好計畫生育、初級衛生保健、愛國衛生、環境綠化、市容環境衛生等工作。
3、負責組織、管理和發展街道經濟,做好轄區企業的服務與管理工作,大力開展招商引資;監督、指導、協調街道經濟的運行和操作,承擔公有資產保值和增值責任;發展生活、生產服務事業。
4、指導、支持和幫助社區居委會的工作,提高社區居委會自治能力,促進社區居委會的組織建設和制度建設,及時向上級政府反映居民民眾的意見和要求,正確處理民眾信訪。
5、負責街道社會管理綜合治理,承擔人民調解、法制宣傳、治安保衛工作,重視小區安全管理和外來人口的管理,創建無毒害社區和安全文明小區,加強對違法人員的幫教轉化工作,保護老人、婦女、兒童的合法權益,維護社會的安定團結。
6、積極開展社區建設工作,負責做好社會救濟、社區服務、擁軍優屬、青少年教育、老齡和殘聯工作。協助有關職能部門做好精神衛生、殯葬改革等工作。
7、會同有關部門開展勞動就業、勞動保障、勞動用工、離退休人員的管理等的工作。
8、承擔轄區公共就業服務體系建設;組織實施轄區城鄉居民養老保障、醫療保障等社會保障服務管理工作;協助做好轄區用人單位執行人力社保法律、法規情況的監督檢查和監察工作;組織實施轄區企業退休人員社會化管理服務工作。
9、參與城市規劃、城市建設、舊區改造、舊房拆遷和住宅建設驗收工作,檢查、督促公建配套設施的落實,積極探索物業管理路子,加強對小區住宅的管理工作;配合有關部門做好市政建設管理、房產管理、工商、物價、稅收、徵兵、防空、防火、防台、防震等抗險救災工作。
10、承辦區政府交辦的其他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