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城區教育局

下城區教育局是下城區人民政府主管教育事業的職能部門。

基本介紹

  • 中文名:教育局
  • 外文名:Bureau of Education
  • 類 型:政府工作部門
主要職責
(一)貫徹執行國家、省、市有關教育的方針政策和法律法規,組織制定全區教育事業發展規劃,研究全區教育改革和發展的重大問題,經審議通過後組織實施。
(二)指導和管理全區各級各類學校教育教學改革、教育科學研究、教學研究及現代教育技術工作;負責教育基本信息的統計、分析和發布。
(三)統籌管理全區學前教育、基礎教育、繼續教育工作;指導開展社區教育工作;依法設定、調整、審批或審核學校及其他教育機構的開辦、管理、撤銷、合併、專業設定的工作。
(四)指導和監督全區各部門有關教育工作,負責全區教育督導與評估。
(五)指導全區各級各類學校的思想政治工作以及德育、體育、衛生與藝術教育、國防教育等工作;負責直屬學校(單位)的幹部隊伍建設和黨建工作。
(六)制定並組織實施義務教育和學前教育的招生計畫。
(七)負責全區教師工作,實施教師資格制度;組織指導各級各類學校的教師培訓、專業技術人員職務評聘等工作;統籌規劃並指導教育系統人才隊伍建設。
(八)會同區有關部門統籌安排全區教育經費;指導、監督教育系統各單位經費的收支和使用管理;統籌全區中國小校、幼稚園的基本建設及校舍改造工作;負責直屬學校(單位)資產的監督管理。
(九)指導全區教育系統的國際交流合作以及港澳台地區交流與合作;負責管理全區語言文字、推廣國語工作,以及有關教育學會、協會、基金會等社團工作。
(十)負責指導各級各類學校校園安全、保衛、穩定和依法保護未成年人合法權益工作。
(十一)指導直屬學校(單位)信息化建設和全區教育技術裝備工作;指導全區獎學助學、勤工儉學以及學校後勤管理服務工作;指導全區教育系統內部審計工作,並對直屬學校(單位)實施內部審計。
(十二)承辦區政府和上級教育行政部門交辦的其他事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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