寧波市北侖區教育局

寧波市北侖區教育局

寧波市北侖區教育局位於北侖區,成立於2011年,主管全區教育事業和語言文字工作的區政府工作部門。

基本介紹

  • 中文名:寧波市北侖區教育局
  • 類型:教育局
  • 地點:北侖區
  • 作用:教育事業和語言文字工作等
主要職責,內設機構,

主要職責

(一)貫徹執行黨和國家的教育方針、政策和教育法律、法規。
(二)制定全區教育事業的發展規劃,指導各級各類學校教育改革,負責教育基本信息的統計、分析和發布。
(三)指導推進全區教育現代化建設,深化服務型教育體系建設,促進教育轉型提升;指導全區各級各類學校的思想政治教育、德育、體育藝術教育、衛生健康教育和國防教育工作;指導親職教育管理工作。
(四)負責對全區各級各類學校貫徹執行國家教育方針政策情況進行督導、檢查和評估。
(五)指導全區教育系統黨的思想建設和思想政治宣傳工作;按幹部管理許可權,負責或協助學校黨的建設和領導班子建設;配合區委統戰部做好統戰工作;負責教育系統的安全監管職責,負責、指導教育系統穩定工作。
(六)統籌管理本部門教育經費;參與制定教育經費籌措、使用管理辦法;指導全區教育系統財務管理工作並監督經費使用情況;負責教育系統內部審計工作;負責、指導教育系統國有資產管理。
(七)負責全區教師工作,組織落實教師資格證書制度;組織指導全區基礎教育、學前教育各級各類學校教師(含校長、園長)的培訓;參與擬訂學校編制、工資、社會保險等人事制度改革政策;組織指導基礎教育及以下學校教師專業技術職務評聘工作;統籌指導教育系統人才隊伍建設。
(八)指導全區中等學校重點學科、專業、實驗室、產學研基地、創業創新人才培養基地等建設;指導推進現代學校制度建設。
(九)統籌管理全區學前教育、基礎教育、特殊教育和終身教育等工作;負責全面實施素質教育,推進基礎教育均衡發展和促進教育公平;指導基礎教育等教育教學改革、課程改革;統籌協調全區基礎教育考試招生工作;負責、指導全區教育教學科學研究工作。
職責調整
(一)增加的職責
增加承辦高中段新疆班學生教育教學職責。
(二)取消的職責
取消已由國務院、省政府、市政府公布取消的行政審批事項。
(三)加強的職責
1.加強推進教育事業科學和諧發展,全面實施素質教育和基礎教育均衡發展的職責。
2.加強教育系統法制建設和內部審計監督的職責。

內設機構

根據上述職責,區教育局設4個職能科室:
(一)綜合科
綜合協調局機關行政事務;負責重要會務及重要事項的督查工作;負責文秘、宣傳、信息、信訪、接待、檔案、保密、安全保衛和綜合治理工作;負責教育系統外事活動;提出教育體制改革和教育發展規模、結構、速度及發展重點的建議並組織實施;負責人大代表建議(議案)、政協提案辦理;負責教育系統目標管理考核工作;制定教育系統年度計畫與工作總結;聯繫教育系統有關社團;做好局機關的後勤服務工作;負責局機關固定資產管理工作。
(二)人事科
(三)教育業務科(掛職業教育與成人教育科、行政審批科牌子)
(四)計畫財務科(掛會計核算分中心牌子)
調查了解教育事業情況和有關經濟信息,參與擬訂教育經費籌措、教育撥款、教育基建投資、教育收費政策措施;編制年度預、決算;指導和監督管理各級各類學校的財務工作;管理和指導校園規劃和校舍建設等工作;督促檢查全區各級各類學校危房改造工作;負責全區教育事業統計工作;指導學校的後勤改革;負責教育協作、對口支援和扶貧工作;負責全區教育系統會計機構、人員的管理及業務指導、培訓工作;負責學生資助管理工作;負責教育系統財務、財產管理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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