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貫徹落實《中華人民共和國母嬰保健法》,切實加強我區產前篩查和新生兒疾病篩查工作,提高出生人口素質,根據《杭州市人民政府辦公廳關於開展免費產前篩查和新生兒疾病篩查的通知》(杭政辦函〔2009〕234號)和《杭州市衛生局 杭州市財政局關於下發開展免費產前篩查和新生兒疾病篩查實施方案的通知》(杭衛發〔2009〕185號)檔案精神,結合我區實際,現就做好我區免費產前篩查和新生兒疾病篩查(以下簡稱“兩免”篩查)工作的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基本介紹
- 中文名:下城區人民政府關於開展免費產前篩查和新生兒疾病篩查的通知
- 法規分類:區縣規範
- 頒布日期:2010-5-31
- 實施日期:2010-5-31
基本信息,工作目標,“兩免”篩查服務項目,“兩免”篩查服務對象,工作流程,經費結算,工作要求,
基本信息
時 效 性:有效 |
頒布單位: |
工作目標
利用現有篩查網路,做到應查盡查,切實落實預防出生缺陷各項工作任務。
“兩免”篩查服務項目
1、免費產前篩查項目:包括唐氏綜合徵(21-三體綜合徵)、愛德華綜合徵(18-三體綜合徵)和神經管畸形(NTD)三種疾病的篩查;
2、免費新生兒疾病篩查項目:包括苯丙酮尿症、先天性甲狀腺功能減退症等27種遺傳代謝性疾病的篩查。
2、免費新生兒疾病篩查項目:包括苯丙酮尿症、先天性甲狀腺功能減退症等27種遺傳代謝性疾病的篩查。
“兩免”篩查服務對象
凡參加下城區孕產婦和兒童系統管理的下城區常住人口(具有下城區戶籍及辦理暫住證半年以上的非下城區戶籍人口)均可享受 “兩免”篩查。
工作流程
1、免費產前篩查
憑證領券:下城區常住人口孕婦於孕15周前憑“孕產婦保健冊”和“戶口本”(非本地戶籍人口提供暫住證)到戶口或暫住地社區衛生服務中心領取《下城區產前篩查免費券》,社區衛生服務中心做好發證登記工作。
標本採集:孕婦於孕15至19+6周期間,憑《下城區產前篩查免費券》到戶口或暫住地社區衛生服務中心進行採血。
資料登記:戶口或暫住地社區衛生服務中心應在免費篩查孕婦的產前篩查申請單上加蓋“免費產前篩查專用章”,並做好登記工作。
標本遞送:戶口或暫住地社區衛生服務中心於每周將血清標本、產前篩查申請單和篩查登記表核對無誤後送到浙江大學醫學院附屬婦產科醫院。
結果反饋:浙江大學醫學院附屬婦產科醫院收到標本後進行檢測,檢測後一周內將篩查結果反饋到相關社區衛生服務中心,社區衛生服務中心三日內通知孕婦本人。篩查結果異常者當日反饋。
2、新生兒疾病篩查
憑證領券:下城區常住人口孕婦於住院分娩前憑“孕產婦保健冊”和“戶口本”(非本地戶籍人口提供暫住證)到戶口或暫住地社區衛生服務中心領取《下城區新生兒疾病篩查免費券》,社區衛生服務中心做好發證登記工作。
血片採集:新生兒出生72小時後,憑《下城區新生兒疾病篩查免費券》、在分娩醫院進行採血。
資料登記:分娩醫院應在接受免費篩查的血片上加蓋“免費新生兒疾病篩查專用章”,並做好登記工作。
標本遞送:分娩醫院於每周將血片和篩查登記表核對無誤後送到浙江大學醫學院附屬兒童醫院(浙江省新生兒疾病篩查中心)。
結果反饋:浙江省新生兒疾病篩查中心及時將結果反饋給新生兒監護人,遇新生兒監護人聯繫不到的情況由區婦幼保健院負責追蹤、反饋。
憑證領券:下城區常住人口孕婦於孕15周前憑“孕產婦保健冊”和“戶口本”(非本地戶籍人口提供暫住證)到戶口或暫住地社區衛生服務中心領取《下城區產前篩查免費券》,社區衛生服務中心做好發證登記工作。
標本採集:孕婦於孕15至19+6周期間,憑《下城區產前篩查免費券》到戶口或暫住地社區衛生服務中心進行採血。
資料登記:戶口或暫住地社區衛生服務中心應在免費篩查孕婦的產前篩查申請單上加蓋“免費產前篩查專用章”,並做好登記工作。
標本遞送:戶口或暫住地社區衛生服務中心於每周將血清標本、產前篩查申請單和篩查登記表核對無誤後送到浙江大學醫學院附屬婦產科醫院。
結果反饋:浙江大學醫學院附屬婦產科醫院收到標本後進行檢測,檢測後一周內將篩查結果反饋到相關社區衛生服務中心,社區衛生服務中心三日內通知孕婦本人。篩查結果異常者當日反饋。
2、新生兒疾病篩查
憑證領券:下城區常住人口孕婦於住院分娩前憑“孕產婦保健冊”和“戶口本”(非本地戶籍人口提供暫住證)到戶口或暫住地社區衛生服務中心領取《下城區新生兒疾病篩查免費券》,社區衛生服務中心做好發證登記工作。
血片採集:新生兒出生72小時後,憑《下城區新生兒疾病篩查免費券》、在分娩醫院進行採血。
資料登記:分娩醫院應在接受免費篩查的血片上加蓋“免費新生兒疾病篩查專用章”,並做好登記工作。
標本遞送:分娩醫院於每周將血片和篩查登記表核對無誤後送到浙江大學醫學院附屬兒童醫院(浙江省新生兒疾病篩查中心)。
結果反饋:浙江省新生兒疾病篩查中心及時將結果反饋給新生兒監護人,遇新生兒監護人聯繫不到的情況由區婦幼保健院負責追蹤、反饋。
經費結算
免費產前篩查和新生兒疾病篩查所需經費由市、區財政各承擔50%。
市、區財政按照“多還少補”的方式,以上年度“產前篩查”和“新生兒疾病篩查”人數所發生的費用為基數,預付給杭州市婦幼保健院。“產前篩查”費用每人次110元,“新生兒疾病篩查”費用每人次205元,每半年結算一次,由區衛生局每半年將篩查人數匯總上報區財政局。
市、區財政按照“多還少補”的方式,以上年度“產前篩查”和“新生兒疾病篩查”人數所發生的費用為基數,預付給杭州市婦幼保健院。“產前篩查”費用每人次110元,“新生兒疾病篩查”費用每人次205元,每半年結算一次,由區衛生局每半年將篩查人數匯總上報區財政局。
工作要求
1、統一思想認識,有序開展工作
各相關部門和單位要深刻認識“兩免”篩查工作對提高婦女兒童健康水平的重要意義,積極採取措施,做好相關銜接工作,確保篩查工作平穩有序開展。
2、規範服務流程,提高服務質量
各有關單位必須嚴格按照《杭州市人民政府辦公廳關於開展免費產前篩查和新生兒疾病篩查的通知》(杭政辦函〔2009〕234號)和本《通知》要求,規範服務流程,提高服務質量,為民眾提供便捷高效的篩查服務。各開展孕產婦、兒童系統管理的單位要以“兩免”篩查工作為抓手,做好宣傳告知、憑證發放、名冊登記、報表報送等工作,配合篩查單位落實追蹤隨訪工作,提高孕產婦和兒童的系統管理率,保障婦女兒童的健康與安全。
3、開展績效考核,確保工作實效
區財政局和區衛生局要定期對全區“兩免”篩查相關工作進行考核檢查和績效評估,不斷提高有關單位的工作效率和服務水平,及時協調解決工作中出現的困難和問題,確保“兩免”篩查工作的順利實施並取得實效。
各相關部門和單位要深刻認識“兩免”篩查工作對提高婦女兒童健康水平的重要意義,積極採取措施,做好相關銜接工作,確保篩查工作平穩有序開展。
2、規範服務流程,提高服務質量
各有關單位必須嚴格按照《杭州市人民政府辦公廳關於開展免費產前篩查和新生兒疾病篩查的通知》(杭政辦函〔2009〕234號)和本《通知》要求,規範服務流程,提高服務質量,為民眾提供便捷高效的篩查服務。各開展孕產婦、兒童系統管理的單位要以“兩免”篩查工作為抓手,做好宣傳告知、憑證發放、名冊登記、報表報送等工作,配合篩查單位落實追蹤隨訪工作,提高孕產婦和兒童的系統管理率,保障婦女兒童的健康與安全。
3、開展績效考核,確保工作實效
區財政局和區衛生局要定期對全區“兩免”篩查相關工作進行考核檢查和績效評估,不斷提高有關單位的工作效率和服務水平,及時協調解決工作中出現的困難和問題,確保“兩免”篩查工作的順利實施並取得實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