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高縣委農村工作部又稱上高縣人民政府農村工作辦公室(簡稱上高縣農辦),是縣委縣政府主管農業和農村工作的綜合部門,成立於1954年6月。
基本介紹
- 中文名:上高縣人民政府農村工作辦公室
- 簡稱:上高縣農辦
- 成立於:1954年6月
- 幹部職工:11人
簡介,主要職責,
簡介
上高縣委農村工作部又稱上高縣人民政府農村工作辦公室(簡稱上高縣農辦),是縣委縣政府主管農業和農村工作的綜合部門,成立於1954年6月。其主要職能是:根據縣委安排部署,對全縣農業和農村工作進行巨觀管理,指導農村改革和發展工作,督促檢查中央、省、市、縣關於農村工作的決定、通知、意見、指導的貫徹落實,並及時向縣委報告情況;研究、草擬、制定全縣農村改革和發展中的重大決策、決策預案、條例和意見等,為縣委決策提供服務;收集綜合農村工作和農業發展情況;開展調查研究,反映調研成果和重大問題,交流農村工作經驗;組織實施社會主義新農村建設工作,抓好貧困地區扶貧開發實施工作。目前,單位共有幹部職工11人,內設秘書綜合股、經濟調研股、扶貧開發股等三個機構。
主要職責
(一)為縣委、縣政府對全縣農業和農村工作部署和重大問題決策提出建設性意見。 (二)協調、指導、督促農口部門貫徹落實縣委、縣政府關於農業和農村工作的工作部署和重大決策。 (三)抓好黨在農村的各項方針政策的貫徹落實,指導深化農村改革,創新農業和農村運行機制;參與實施農科教戰略,協調指導農科教結合工作。 (四)負責全縣農村工作綜合性會議的組織和會議文稿的起草以及需要以縣委、縣政府名義下發的全縣綜合性涉農工作政策檔案;參與、指導擬定有關農村經濟社會發展方面的地方性法規、規章。 (五)調查研究農業和農村工作中的新鮮經驗,以及帶苗頭性、趨勢性的新情況、新問題,及時為縣委、縣政府決策當好參謀。 (六)組織協調有關部門制定全縣農業和農村經濟發展計畫,歸口管理農業綜合開發,為縣委農工委制定和審定縣農口資金的分配方案做好準備工作,並監督檢查資金使用情況。 (七)負責組織、指導、督促、考評全縣主導產業經營工作,促進傳統農業向現代農業轉變。 (八)組織全縣農村經濟信息網路建設和管理,完善農業社會化服務體系建設。 (九)負責組織對全縣農業和農村工作進行考核。 (十)協助縣委組織部了解、掌握和指導縣直農口領導班子建設,縣委在任免縣直農口部門副科級以上幹部前,縣委組織部徵求縣委農工委意見,縣直農口部門科級後備幹部在報縣委組織部備案的同時,報縣委農工委辦公室備案。 (十一)配合組織部門搞好農村基層組織建設和全縣農村幹部培訓工作。 (十二)調查研究農村經濟發展和新農村建設中的重大問題。 (十三)貫徹執行黨中央、國務院、省委、省政府關於扶貧開發的方針、政策;擬定全縣扶貧開發政策措施並組織實施;負責扶貧統計監測工作。 (十四)負責制定和實施全縣老區、扶貧地區扶貧開發規劃和年度工作計畫;負責扶貧資金的分配和扶貧項目的管理、檢查和監督工作;組織和管理全縣老區、扶貧地區科技扶貧的培訓、示範、推廣工作。協助扶貧地區開展對外聯絡。 (十五)承辦縣委、縣政府交辦的其他事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