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高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上高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上高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是上高縣人民政府組成部門,位於上高縣敖山大道2號。

基本介紹

  • 中文名:上高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 辦公地址:上高縣敖山大道2號
主要職責,內設機構,現任領導,獲得榮譽,

主要職責

(一)將公務員的管理職責劃至縣委組織部。
(二)將軍隊轉業幹部安置職責劃至縣退役軍人事務局。
(三)將引進國外智力工作職責劃至縣科學技術局。
(四)將城鎮職工和城鎮居民基本醫療保險、生育保險職責及新型農村合作醫療職責劃至縣醫療保障局。
(五)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所屬事業單位縣社會保險事業管理局、縣勞動就業服務管理局、縣城鄉居民基本養老保險管理局、縣勞動人事爭議仲裁院、縣勞動監察局等局屬事業單位承擔的行政職能回歸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機關。
(六)明確安全生產監督管理職責:
1. 指導有關安全生產綜合管理部門研究制訂、建立健全安全生產工作考核評價獎懲體系,將安全生產履職情況作為事業單位工作人員獎懲、考核的重要內容。
2. 督促用人單位參加工傷保險,會同安全生產監督管理等部門做好工傷預防宣傳教育工作,負責工傷保險事故預防費用提取;依據職業病診斷結果,做好職業病人的社會保障工作。
3. 負責指導生產經營單位勞動用工管理,檢查督促勞動契約和集體契約制度實施,明確用人單位和從業人員安全生產權利義務,告知工作過程中可能產生的職業病危害及其後果、職業病防護措施和待遇等;會同有關部門做好農民工的安全生產培訓工作。
4. 負責工傷認定、組織勞動能力鑑定工作,指導用人單位、工傷保險經辦機構落實工傷待遇,負責勞動保護方面的爭議仲裁工作。
5. 監督生產經營單位遵守國家規定的工時制度、休息休假制度和女職工、未成年人特殊勞動保護法律、法規和規章。
6. 督促做好省技師學院(上高分校)安全管理和安全教育工作;指導技工學校、職業培訓機構的安全管理工作。
7. 配合縣應急管理局做好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工作等。
(七)明確協助做好人才工作職責:
1. 指導全縣事業單位人事制度改革。擬定事業單位工作人員管理辦法並組織實施;綜合管理全縣專業技術人員的職稱評聘工作;完善專業技術職務聘任制度,推行專業技術執業資格制度,完善專業技術資格考試制度。
2. 管理全縣專業技術人員和專業技術人員隊伍建設工作。負責全縣事業單位人員的設崗定職工作;負責專門人才的規劃、培養工作;負責有突出貢獻中青年專家、享受政府特殊津貼專家的推薦選拔工作;負責留學回國人員在我縣的安置、工作調整和有關的科研經費資助協調工作;健全專業技術人員工作管理制度;負責縣專業技術人員繼續教育工作;負責組織專業技術人員為經濟建設服務工作;開展學術和技術帶頭人的選拔、培養工作;研究擬定引進專業技術人員來縣工作的政策、規定、並組織實施。
3. 配合相關部門做好人才的管理和服務工作等。

內設機構

1、上高縣勞動就業服務管理局
負責全縣公共人才培訓、職業介紹、事業保險費收支、技能培訓、擔保貸款、創業培訓等工作;
2、上高縣社會保險事業管理局;
負責全縣基本養老保險費、工傷收支工作,負責發放全縣退休人員養老金,負責基金管理工作;
3、上高縣城鄉居民基本養老保險管理局;
負責全縣居民和農民的養老保險費收支工作及基金管理工作;
4、上高縣勞動人事爭議仲裁院;
負責全縣企業單位遵守勞動法律法規工作情況,對改制企業安置人員的日常管理工作及正常退休審批工作,組織全縣開展勞動關係調整和勞動人事爭議調處、仲裁工作;
5、上高縣職業技能公共實訓中心;
是由省人社廳和上高縣人民政府共同投資的一所公共職業技能培訓學校,所屬行業職業教育。;
6、就業管理股;
負責全縣促進就業創業工作。制定全縣統籌城鄉就業政策、措施並組織實施。;
7、勞動力管理股;
負責全縣工傷認定與和諧勞動關係工作。;
8、工資福利股;
負責全縣事業單位的工資制度改革和工資福利工作。;
9、幹部股;
負責全縣事業單位及三支一扶人員公開招聘和安置工作;事業單位人員管理及年度考核工作。
10、辦公室;
協助局領導對政務、業務等有關工作進行綜合協調和督促檢查,負責會議的組織、文電處理、秘書事務、公共關係、機構編制、機要交換等工作;
11、職稱股;
負責專業技術人員職稱評聘、考核等工作;
12、勞動監察局;
負責全縣勞動保障監察執法工作;
13、上高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信息科;
負責全縣社會保障卡的制卡及補卡,負責上報政法委調解糾紛平台,負責信訪平台的回覆;
14、上高縣人才開發交流服務中心;
負責為全縣人才流動提供中介服務。管理保存人才檔案,負責對失業人員、人才和高校畢業生檔案的接轉、傳遞、保管工作;收集用人信息及人才資源信息管理,為用人單位選人和人才擇業提供服務;

現任領導

局長:陳備戰

獲得榮譽

2018年11月23日,該單位被宜春市文明辦擬推薦為“第十五屆江西省文明單位”。
2019年3月25日,上高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入選江西省文明辦“第十五屆江西省文明單位”擬表彰名單,並向社會公示,接受民眾監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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