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饒市關於進一步推動銀行保險業加快發展的意見

《關於進一步推動銀行保險業加快發展的意見》已經上饒市政府第5次常務會議審議通過,上饒市人民政府辦公室於2022年1月13日印發.

基本介紹

  • 中文名:上饒市關於進一步推動銀行保險業加快發展的意見
  • 頒布時間:2022年1月13日
  • 發布單位:上饒市人民政府辦公室
全文,解讀,

全文

近年來,上饒市銀行保險業快速發展,服務體系不斷完善,服務能力逐年提升,為全市經濟社會發展做出了積極貢獻。為進一步推動銀行保險機構健康快速發展,切實增強對全市經濟社會發展的金融支撐作用,實現金融經濟良性可持續發展,現提出以下意見。
一、總體要求
要充分認識推動銀行保險業發展重要意義,銀行保險業同屬金融三大支柱,是國民經濟的重要組成部分,具有資金匯集融通、保險保障、社會管理等功能,推動銀行和保險業健康發展,有助於更好服務於實體經濟發展,為經濟社會發展提供更為有效金融支撐。要堅持回歸本源、最佳化結構、強化監管,引導更多金融資源配置到經濟社會發展的重點領域和薄弱環節,主動服務全市經濟社會發展,實現金融與實體經濟良性互動。
二、發展目標
我市銀行保險業發展要緊緊圍繞全市“十四五”經濟發展規劃目標任務要求,加快金融改革創新,不斷擴大信貸投放規模,最佳化金融服務水平,強化保險保障能力,力爭貸款增速、存貸比、保費收入增速高於全省平均水平並實現全省排位進位趕超。
三、工作措施
(一)全力提升銀行機構服務實體能力
1.搭建銀企溝通對接平台。健全完善政銀企對接長效機制,建立1+2+N模式政銀企對接機制,即全市每年舉辦1次綜合性政銀企對接集中簽約儀式;市縣兩級、各部門每兩個月召開一次專場對接會;各行業協會、各金融機構等自主開展各類形式對接活動。要積極策應我市“三大五提升”發展舉措,加強與工業、旅遊、農業等行業主管部門對接,共同舉辦行業專場對接會。積極開展線上對接,加強與發改、工信、工商聯等單位溝通聯繫,實時調度全市重點項目,篩選企業和項目有效融資需求,及時提供給各銀行對接,建立完善銀企信息共享平台。加大“饒企雲”及江西省小微企業融資平台企業層面的推廣宣傳運用,鼓勵企業註冊、登錄使用“饒企雲”平台和江西省小微企業融資平台,加強線上融資對接成效。(責任單位:市政府金融辦、人民銀行上饒市中支、市發改委、市工信局、市農業農村局、市文廣新旅局、市工商聯、市大數據發展管理局)
2.完善金融機構獎勵激勵機制。加大對銀行業金融機構支持地方經濟發展的考核力度,實行財政性存款與各銀行機構支持地方經濟發展貢獻度掛鈎。根據《上饒市優秀金融人才獎勵實施辦法(試行)》(饒府辦發〔2021〕4號)檔案的考核細則,對各銀行機構貸款增量、貸款增速、小微企業貸款增速、工業貸款增速、饒企雲平台運用等情況進行考核,增加服務質量10分為考核內容,按各預算單位滿意度調查5分,財政性資金撥付、單據傳送、撥款退回告知等日常服務及時到位5分進行打分,以上業務服務如存在不及時不到位等現象,可視情況扣分,扣完為止;增加納稅情況為加分項,上繳稅收500萬以下不得分,500萬-1000萬得5分,1000萬-3000萬得10分,3000萬-5000萬得15分,5000萬-8000萬得20分,8000萬-1億元得25分,1億元以上得30分;增加存貸比為減分項,達到全市平均值的不扣分,未達到全市平均的每少5個百分點減1分,最高減10分。按照每家銀行得分占比計算貢獻度,作為次年整個年度社保資金等財政性資金調配依據,市財政局依據考核結果提出調撥方案報市政府同意後進行調撥。同時,為確保政府性存款安全性,如果商業銀行流動性或管理以及內部控制出現問題時,及時收回政府性存款。(責任單位:市財政局、市政府金融辦、人民銀行上饒市中支、上饒銀保監分局、市稅務局、市大數據發展管理局)
3.強化貨幣信貸政策引導。發揮結構性貨幣政策工具激勵引導作用,進一步用好用足再貸款再貼現政策,以優惠利率發放給符合條件的地方法人銀行,支持其進一步加大對小微企業、小微企業主和個體工商戶的支持力度。做好普惠小微企業貸款延期支持工具和普惠小微企業信用貸款支持計畫兩項直達工具接續轉換,到2023年6月底,對符合條件的地方法人銀行,按照其普惠小微貸款餘額增量的1%提供激勵資金,按季操作,鼓勵持續增加普惠小微貸款;將普惠小微企業信用貸款支持計畫併入支農支小再貸款管理,原來用於支持普惠小微信用貸款的再貸款額度可以滾動使用,符合條件的地方法人銀行發放普惠小微信用貸款,可向人民銀行申請支農支小再貸款優惠資金支持。加強小微企業貸款產品創新,努力提高普惠小微企業貸款延期率、信用貸款發放比例。(責任單位:人民銀行上饒市中支、市政府金融辦、上饒銀保監分局)
4.推進銀行不良資產處置。各銀行機構要建立常態化不良資產處置機制,制定不良資產處置方案,責任落實到人。推動地方法人銀行與上投集團等國有企業及省內外資產管理公司合作,開展不良資產打包出售、重組、轉化,進行市場化處置;積極支持農商行加快非自用土地處置工作,各地政府要通過收儲土地、市場化掛牌拍賣等方式加快農商行非自用土地處置進度;探索建立金融專業法庭,大力推動金融審判專業化建設。加強與公安、法院部門對接,加快推動金融訴訟案件執行,推進不良資產處置。(責任單位:市政府金融辦、上饒銀保監分局、人民銀行上饒市中支、市中級人民法院、市公安局、上投集團、各銀行機構)
(二)全力發揮保險機構積極作用
5.加大保險宣傳力度。各地、各有關部門要全力協助保險機構開展保險日集中宣傳活動,推動開展保險知識進機關、進社區、進園區企業等專題宣傳;積極利用通信運營商開展保險知識及保險正面形象簡訊宣傳,採取在主流網站開設與網友互動欄目,為公眾答疑解惑,普及保險知識;引導各保險機構加強保險理賠典型案件的宣傳,讓廣大老百姓直觀了解保險保障功能。通過編印發放保險理賠典型案例手冊、在報紙開設專欄、電視媒體播報理賠案例、向全國及省市主流財經類網站推薦發布保險理賠典型案例等方式開展保險典型案例宣傳,進一步提高全民參保積極性。(責任單位:上饒銀保監分局、市政府金融辦、市保險行業協會)
6.加大政策性保險投保力度。加大農業保險政策扶持及落實力度。對於列入中央政策農險的水稻、油菜、花生、柑橘、能繁母豬、商品林、奶牛等品種,各地要積極落實地方5%-30%的財政保費補貼。每3年進行一次政策性農業保險承保機構遴選分包,按照每個縣承保機構數量不少於2家,原則上不超3家,確需超3家報省農業工作領導小組同意的原則,根據險種、賠付率、保費收入等指標設定標段進行分包,原則上按照機構設定情況、理賠服務水平、服務業績和評級、產品創新、合規經營能力、風險管控能力和償付能力進行綜合打分遴選承保機構;積極開展地方特色農業保險,將油茶、中藥材和大棚蔬菜的種植險、價格指數、氣象指數、收入指數等險種納入農業保險保費補貼,由市級財政補貼15%,縣級財政補貼30%。各地要擴大特色農業保險品種保障範圍,增加特色農業財政資金補貼品種,通過增品、擴面,分散農業生產經營風險,促進農戶增收和現代農業發展。各地財政部門要及時足額籌措本級財政保費補貼資金,按要求將保費補貼資金撥付保險經辦機構。〔責任單位:市財政局、上饒銀保監分局、市農業農村局、各縣(市、區)人民政府〕
7.加大政保業務合作力度。全面推行高危行業安全生產責任保險,按照2021年9月新修訂實施的《安全生產法》要求,推動高危行業領域生產單位應保盡保。在全市礦山、危險化學品、煙花爆竹、交通運輸、建築施工、民用爆炸物品、金屬冶煉、漁業生產等高危行業生產經營單位強制實施安責險制度。加強醫保項目合作力度,醫保部門需及時將涉及大病保險,城鄉居民、城鎮職工醫保,長護險等醫保項目資金劃轉合作商業保險公司,年度內資金嚴格按契約要求及時劃轉到位。(責任單位:市應急管理局、市住建局、市城管局、市交通運輸局、市公安局、市農業農村局、市醫療保障局)
8.加大保險產品創新力度。支持保險機構圍繞全市“三大五提升”發展戰略,推廣創新保險產品支持。鼓勵推廣開展脫貧人口重大疾病救助保險和鄉村振興保險,鞏固拓展脫貧攻堅成果。鼓勵在建築行業開展建築類保證保險,探索開展農民工工作履約保證保險。探索開展火災公眾責任保險試點、森林火災保險試點;推廣綜合治理保險、見義勇為保險,助力平安上饒建設;積極發展重點領域責任保險,推廣開展環境污染強制責任保險、養老機構責任險、野生動物政府救助保險等產品,推進保險在民生領域的套用。探索在全市推動開展普惠性補充醫療保險,完善多層次醫療保障體系。(責任單位:上饒銀保監分局、市政府金融辦、市鄉村振興局、市住建局、市人社局、市應急管理局、市農業農村局、市林業局、市生態環境局、市民政局、市醫療保障局)
9.加大保險監管引領力度。加強保費業務監管,督促轄內保險機構加強業務行銷和最佳化配套服務,避免車險業務出現外流。同時,加強與省公司溝通聯繫,實行區域內車險承保業務模式。充分發揮保險業協會行業自律作用,加大車險業務督促引導,維護車險市場正常有序發展。開展打擊保險詐欺專項行動,嚴厲打擊有組織的保險詐欺活動,嚴厲打擊職業化第三方及保險機構內部人員非法獲取保險客戶信息、誤導或慫恿保險客戶非正常退保、擾亂保險業正常經營秩序、損害消費者合法權益等行為,為保險業積極發展營造良好環境。(責任單位:上饒銀保監分局、市公安局、市保險行業協會、各保險機構)
四、相關工作要求
10.加強部門協調推動。市政府金融辦要加大協調指導力度,加強監管部門、相關市直單位與銀行保險業金融機構的對接。通過召開銀企對接會、推介交流等模式推動金融產品與企業需求有效對接。加強保險宣傳、政保業務與政府相關部門統籌協調。市財政局要落實財政性資金與銀行機構貢獻度掛鈎機制,進行動態調配。加大政策性農業保險財政補貼支持,及時列支預算,按要求撥付到位。人民銀行上饒市中支要強化貨幣政策支持,切實滿足銀行機構合理再貸款再貼現資金需求。同時,加大督導約談力度,推動銀行機構加大信貸投放力度。上饒銀保監局要發揮監管引領作用,對重點機構、重要數據強化監測、加強視窗指導,開展現場調度檢查,督促保費收入平穩增長。加強對保險公司承保全責險後提供風險預防服務的監管,及時督促不能提供風險預防服務的保險公司進行整改;市保險行業協會要充分發揮統籌、協調、協同的行業自律作用,引導各保險機構加強行業互信,規範保險市場秩序,推動穩健發展;幫助企業集中與安責險業務承保公司洽談,實現安責險規模化採購,降低投保費用;推動各保險機構加快個人代理人、電網銷渠道人員隊伍建設,加快產品創新,讓利市場,培育市場。(責任單位:市政府金融辦、市財政局、人民銀行上饒市中支、上饒銀保監分局、市保險行業協會)
11.加強目標考核督查。各地要將銀行保險業發展的相關指標納入考核督查範圍,特別是信貸增速滯緩、保費收入負增長、存貸比遠低於全市平均的縣(市、區)要強化組織領導,建立相應工作協調機制,明確具體工作舉措,從政策支持、宣傳引導、財政補貼等方面加大扶持力度。各銀行保險業金融機構要進一步提高思想認識,從自身發展角度出發,確保在系統內信貸投放、保費收入等指標排名靠前。對各地、各銀行保險業金融機構信貸、保費等指標完成情況實行實時通報,對新增信貸完成滯後、保費收入長期負增長的銀行保險業金融機構將視情況採取通報約談、現場督導檢查等措施。〔責任單位:市政府金融辦、市財政局、人民銀行上饒市中支、上饒銀保監分局、各縣(市、區)人民政府〕

解讀

一、起草背景
目前,上饒銀行保險業快速發展,服務體系不斷完善,服務能力逐年提升,為全市經濟社會發展做出了積極貢獻。為持續最佳化金融服務水平,加大信貸支持力度,強化保險保障能力,特結合我市實際擬定相關支持意見。
二、起草目的
為進一步推動銀行保險機構健康平穩發展,加大對全市經濟社會發展的金融支撐作用,實現金融經濟良性可持續發展,市政府金融辦牽頭起草了《關於進一步推動銀行保險業加快發展的意見(送審稿)》(以下簡稱《意見》)。
三、起草過程
為起草本《意見》,市政府金融辦與市財政局、人民銀行上饒市中支、上饒銀保監分局等相關單位進行了多次座談討論,並徵求了相關單位的意見,初步擬定《意見》初稿。在形成本《意見》(徵求意見稿)後,市政府金融辦書面徵求了各金融機構及相關單位的意見,其中市醫保局、市應急管理局、市文廣新旅局、人民銀行上饒市中支、人保財險、中國人壽提出修改意見,其他單位均無意見。我辦採納了相關單位意見,修改完善後形成了本《意見》(送審稿)。                            
四、主要內容
1.提出了總體要求。要充分認識推動銀行保險業發展重要意義,堅持回歸本源、最佳化結構、強化監管,引導更多金融資源配置到經濟社會發展的重點領域和薄弱環節,主動服務全市經濟社會發展,實現金融與實體經濟良性互動。
2.提出了發展目標。要緊緊圍繞全市“十四五”經濟發展規劃目標任務要求,加快金融改革創新,不斷擴大信貸投放規模,最佳化金融服務水平,強化保險保障能力,力爭貸款增速、存貸比、保費收入增幅高於全省平均水平並實現全省排位進位趕超。
3.提出了具體舉措。要全力提升銀行保險業服務保障能力,通過搭建銀企溝通對接平台、完善獎勵激勵機制、強化貨幣信貸政策、推進地方法人銀行不良資產處置、加大保險宣傳力度、加大政策性保險投保力度、加大政保業務合作力度、加大保險產品創新力度等方面推動銀行保險業加快發展。
4.提出了工作要求。明確了市政府金融辦、市財政局、人民銀行上饒市中支、上饒銀保監分局等相關單位職責。同時,要通過加強目標考核督促,推動銀行保險業加大對我市經濟社會發展支持力度。
五、亮點措施
1. 建立1+2+N模式政銀企對接機制,即全市每年舉辦1次綜合性政銀企對接集中簽約儀式;市縣兩級、各部門每兩個月召開一次專場對接會;各行業協會、各金融機構等自主開展各類形式對接活動。
2. 實行財政性存款與各銀行機構支持地方經濟發展貢獻度掛鈎。根據《上饒市優秀金融人才獎勵實施辦法(試行)》(饒府辦發〔2021〕4號)檔案的考核細則,對各銀行機構貸款增量、貸款增速、小微企業貸款增速、工業貸款增速、饒企雲平台運用等情況進行考核。
3. 到2023年6月底,對符合條件的地方法人銀行,按照其普惠小微貸款餘額增量的1%提供激勵資金,按季操作,鼓勵持續增加普惠小微貸款;將普惠小微企業信用貸款支持計畫併入支農支小再貸款管理,原來用於支持普惠小微信用貸款的再貸款額度可以滾動使用,符合條件的地方法人銀行發放普惠小微信用貸款,可向人民銀行申請支農支小再貸款優惠資金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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