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饒市信州區財政局

上饒市信州區財政局

根據《中共江西省委辦公廳、江西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於印發的通知》(贛廳字〔2018〕93號)、《中共上饒市委辦公廳、上饒市人民政府辦公廳關於印發的通知》(饒辦字〔2019〕4號)和《中共上饒市信州區委辦公室、上饒市信州區人民政府辦公室關於印發的通知》(饒信辦字〔2019〕1號),制定本規定。

上饒市信州區財政局是區政府工作部門,為正科級。加掛區國有資產監督管理辦公室牌子。

基本介紹

  • 中文名:上饒市信州區財政局
  • 隸屬:上饒市信州區人民政府
主要職責,內設機構,人員編制,其他事項,

主要職責

貫徹執行國家的財政、稅收法律、法規和政策;制定全區性財政、稅收、國資、財務、會計管理等方面的實施辦法。參與制定全區各項有關巨觀經濟政策,提出運用財政政策實施巨觀調控和綜合平衡社會財力的建議;研究全區財政發展戰略,執行省、市並擬訂全區財政分配政策;編制全區中長期財政規劃;制定全區綜合治稅有關工作制度,建立綜合治稅工作長效機制;負責全區財政工作。
負責編審年度區本級預算草案和彙編全區年度預算並組織執行,受區政府委託向區人民代表大會報告全區和區本級財政預算及其執行情況。負責編制區本級決算草案和審編全區決算草案,向區人大常委會報告本級決算草案。負責支出標準體系建設、項目管理及資金績效考評工作。組織制定經費開支標準、定額,負責審核批覆部門(單位)的年度預決算。審批並下達鎮、街道年度預決算。建立全面規範、公開透明的預算制度。全面推進預算績效管理工作。
負責制定全區綜合治稅有關工作制度,建立綜合治稅工作長效機制;研究部署綜合治稅工作,協調解決稅收保障成員單位在稅收保障工作的問題;定期組織開展全區稅源調查工作。
負責政府非稅收入管理。按規定管理行政事業性收費及政府性基金收入,管理財政票據。認真執行彩票管理相關政策和辦法,按規定管理彩票資金。
組織制定國庫管理制度和國庫集中收付制度,按規定開展國庫各項管理工作。
執行政府國內債務管理制度和政策。執行中央、省、市政府債務管理制度和辦法,依法制定區級政府債務管理制度和辦法;統一管理政府外債,依法制定區級基本管理制度。
負責制定政府採購制度並監督管理。
負責制定行政事業單位國有資產管理規章制度,按規定管理行政事業單位國有資產,制定需要全區統一規定的開支標準和支出政策,負責財政預算內行政機構、事業單位和社會團體的非貿易外匯管理。
負責審核和匯總編制全區國有資本經營預決算草案,制定國有資本經營預算的制度和辦法,收取區本級企業國有資本收益,制定並組織執行企業財務制度,參與擬訂企業國有資產管理相關制度,按規定管理資產評估工作。
負責和監督辦理區本級財政的經濟發展支出、區本級政府性投資項目的財政撥款,參與擬訂區本級建設投資的有關政策,制定基本建設財務制度,負責有關政策性補貼和專項儲備資金財政管理工作。
會同有關部門管理全區財政社會保障和就業及醫療衛生支出,會同有關部門擬訂社會保障資金(基金)的財務管理制度,編制全區社會保障預決算草案。
參與研究利用外資的有關政策,管理外國政府和國際金融機構在信州區貸款項目的有關業務。
負責管理全區的會計工作,監督和規範會計行為。
制定全區財政科學研究和教育規劃,組織和管理全區財政人員業務培訓,負責全區財政信息和財政宣傳工作。
負責擬訂財政投資評審工作相關制度和辦法;負責組織財政性投資項目的概(預)算、結算、決算的評審工作,出具《政府投資建設項目評審意見》和《政府投資建設項目評審報告》;實施對財政性基本建設資金使用的監督和管理,參與工程項目的後評價工作;通過公開招標,建立社會中介機構庫;通過資格審查和遴選,建立評審專家庫;建立健全評審機構及專家迴避、信用和問責制度。
根據區政府授權,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企業國有資產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等法律、法規,代表區政府履行國有資產出資人職責;指導、推進國有企業的改革和重組;對所出資企業國有資產進行監管,對企業班子進行業績考核,負責監繳企業國有資本金收益;負責對區屬國有資產的存量、增量的調查清核,建立和完善國有資產年度報告制度;負責國有資產所有權界定和產權登記。
對區屬國有經營性資產實施統一規範管理,規範資產的經營行為,負責實施非經營性資產轉經營性資產的申報審批;負責有關資產占用權糾紛的調處和仲裁,審批國有資產的報損、沖減和核銷;通過統計、評估、稽核等方式對所出資國有資產的保值增值情況進行監管;建立和完善國有資產保值增值指標體系,擬訂考核標準,維護國有資產出資人的權益;依法對區屬行政事業單位、企業的國有資產產權轉讓和產權交易實行監管。
培育和發展資產交易和閒置資產調劑處理市場。
以兼併、拍賣、轉讓等形式,推動國有資產存量的合理流動和最佳化配置,促進閒置資產的有效利用,實現資產增值;起草區屬行政事業單位經營性資產及企業國有資產管理的規範性檔案,制定有關制度並組織實施。
監督檢查財稅法規、政策的執行情況。
完成職責領域的人才工作。
嚴格落實安全生產“一崗雙責”,建立健全安全生產監督管理機制,明確安全生產監督管理職責,嚴格執行安全生產法律法規,及時解決安全管理工作中存在的各種隱患。監督指導財政所、國資事務中心等下屬單位的的安全生產工作,重點做好對國資事務中心管理的賓館、商場、旅館等經營性資產的安全生產監督管理,落實安全防範措施。
完成區委和區政府交辦的其他任務。

內設機構

辦公室。負責機關日常運轉工作。負責局機關及下屬事業單位的人事、機關財務、資產管理、黨務、離退休、後勤管理、檔案管理等內部管理事項;參與研究財政政策,起草和修改有關重要報告和檔案;承擔文電、文告、機要、保密、綜合治理、信訪等工作;承擔局機關日常事務、政務工作;負責有關重要會議的組織工作;承擔財政信息、宣傳、新聞報導管理工作;承擔老幹部管理和工、青、婦組織協調聯繫工作。
預算股。執行國家財政預算的方針、政策;研究制定全區財政政策、財政體制、預算管理制度的建議,組織中長期財政規劃;編制年度區級預算草案和預算調整方案;編制國債資金還本付息計畫,承擔全區政府債務管理相關工作;承擔區級部門預算的審核、批覆、調整工作;承擔區級部門支出標準體系建設及項目庫管理工作;擬訂區與鎮、街道的體制結算政策,負責區與鎮、街道的轉移支付工作,指導鎮、街道的預算管理工作;組織、參與全區財政、稅收、財務會計等的規範性檔案的起草工作;承擔機關有關規範性檔案的合法性審核工作;審核其他法規、規章草案中有關財政稅收的條款;按照管理許可權審定地方稅的特案減免稅;承擔行政複議和行政訴訟的應訴代理工作;負責財稅法規的宣傳和普法教育工作。
國庫股。組織預算執行及分析預測,負責總預算會計工作,辦理預算內財政性資金、非稅收入、政府性基金、財政專戶資金收支結算劃撥;組織實施總預算會計、行政單位會計及政府會計制度;組織實施國庫管理制度、國庫集中收付制度;會同有關股室編制權責發生制政府綜合財務報告、組織區本級財政總決算、部門決算的編制及批覆公開工作;管理財政和預算單位賬戶,管理區本級財政專戶,審批區本級行政事業單位銀行賬戶,指導區各部門專戶管理工作。
業務股。編制、審核、批覆對口的行政事業單位的預算、決算;審核對口行政事業單位的基本支出;承擔對口的行政事業單位財務運行和收支預算執行情況的實行動態監管;根據年度預算審批對口行政事業單位的用款計畫,按進度支出;建立健全對口的行政事業單位各項基礎數據;配合有關部門在財政投資領域的政策協調和項目安排;承擔義務教育經費保障機制改革的具體工作。
組織實施國家統一的會計準則制度、內部控制規範、註冊會計師行業規章制度;按規定承擔會計專業技術資格管理工作;承擔會計代理記賬機構執業資格審批辦證業務;組織實施會計信息化標準;負責區政府公布的本部門所有行政許可和行政審批等事項的受理、辦理與辦結;負責本部門相關行政許可、行政審批等事項的辦理程式與辦理流程的設計、最佳化、簡化;負責相關行政審批、行政許可等事項的宣傳、諮詢與解答;牽頭協調事項辦理過程中涉及到的相關股室、部門與人員;按照法律法規與政策規定及時調整行政服務事項的內容和方式。
國資管理股。負責國有資產的統計工作,建立國有資產統計信息網路,根據有關規定對外發布統計信息;擬訂國有(控股)企業清產核資的方案並組織實施,按有關規定負責企業資產損失核銷工作;承辦所監管企業財務預決算的有關工作;建立和完善企業績效評價體系,制定和考核監管企業年度經營目標;研究分析國有經濟和重點企業的運行狀況,提出評價意見;研究並提出重大資產損失責任追究的意見和措施;擬訂國有(控股)企業收入分配製度,組織所監管企業上交國有資本收益,對所監管企業工資分配的總體水平進行調控;對所監管企業負責人進行年度和任期考核;指導國有企業財務總監(總會計師)工作;負責組織有關政策法規執行情況的監督檢查工作。
研究、提出改革國有資產管理辦法和管理制度的建議;擬訂資產產權界定、登記、劃轉、處置及產權糾紛調處等方面的規章制度和管理辦法並組織實施;負責所監管企業和機關事業單位經營性資產評估項目的核准和備案;對國有資源性資產進行監管;審核所監管企業資本金變動、產權轉讓、股權轉讓、資產抵押擔保及發債方案;負責監督、規範全區國有(集體)產權交易;負責組織有關政策法規執行情況的監督檢查工作。
監督檢查股。承擔監督檢查會計信息質量和註冊會計師行業執業質量的有關工作,依法查處違法違規行為;提出加強財政管理的政策建議;負責財政局內部控制管理,承擔財政局內部控制委員會日常工作,負責牽頭擬訂、審定財政局內部控制制度和辦法,組織實施內部控制專項檢查、考核和評價,對存在問題研究提出處理意見;參與指導行政事業單位內部控制制度建設。
負責財政資金監管系統、國庫動態監管系統日常監管和賬戶資金運行管理系統監督崗對賬。
綜合股。負責國有土地出讓金收支管理工作;配合人社部門做好規範區直事業單位績效工資管理工作;負責公積金財政配款工作;負責政府非稅收入管理。
採購股。負責制定政府採購制度並監督管理。
績效股。負責預算績效評價的有關政策、制度的實施;負責績效評價指標體系的建立;指導、檢查全區預算績效評價,組織全區績效評價工作;指導社會中介機構參與績效評價工作,以及建立績效評價工作資料庫和專家庫;負責績效評價信息管理工作。

人員編制

區財政局機關行政編制為20名,工勤編制1名。設局長1名,副局長2名。
區財政局其他所屬事業單位的設定、職能和編制事項另行規定。

其他事項

本規定中共上饒市信州區委機構編制委員會辦公室負責解釋,其調整由中共上饒市信州區委機構編制委員會辦公室按規定程式辦理。
本規定自2019年3月31日起施行。

相關詞條

熱門詞條

聯絡我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