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饒市信州區統計局

上饒市信州區統計局

根據《中共江西省委辦公廳、江西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於印發的通知》(贛廳字〔2018〕93號)、《中共上饒市委辦公廳、上饒市人民政府辦公廳關於印發的通知》(饒辦字〔2019〕4號)和《中共上饒市信州區委辦公室、上饒市信州區人民政府辦公室關於印發的通知》(饒信辦字〔2019〕1號),制定本規定。

上饒市信州區統計局是區政府工作部門,為正科級。

基本介紹

  • 中文名:上饒市信州區統計局
  • 隸屬:上饒市信州區人民政府
主要職責,內設機構,人員編制,其他事項,地址,

主要職責

(一)承擔組織領導和協調全區統計工作,確保統計數據真實、準確、及時的責任。貫徹執行統計法律法規、統計制度和統計標準。監督檢查統計法律、法規和制度的實施,組織開展統計法治宣傳、統計執法檢查和統計巡查工作。
(二)組織實施全區國民經濟核算制度和投入產出調查,彙編提供國民經濟核算資料。
(三)根據國家、省、市有關部門下發的重大國情國力普查計畫、方案,擬訂本區的實施方案,會同有關部門組織實施人口、經濟、農業等重大國情國力普查,匯總、整理和提供本區有關區情區力方面的統計數據。
(四)組織實施農林牧漁業、工業、建築業、批發和零售業、住宿和餐飲業、房地產業、租賃和商務服務業、居民服務和其他服務業、文化體育和娛樂業以及裝卸搬運和其他運輸服務業、倉儲業、計算機服務業、軟體業、科技交流和推廣服務業、社會福利業等統計調查,收集、匯總、整理和提供有關調查的統計數據,綜合整理和提供旅遊、交通運輸、財稅、郵政、教育、衛生、社會保障、公用事業等全區性基本統計數據。
(五)組織實施能源、投資、消費、收入、科技、人口、勞動力、社會發展基本情況、環境基本狀況等統計調查,收集、匯總、整理和提供有關調查的統計數據,綜合整理和提供資源、房屋、對外貿易、對外經濟等全區性基本統計數據。
(六)組織經濟、社會、科技和資源環境統計調查,統一核定、管理、公布全區性基本統計資料,定期發布全區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情況的統計信息,組織建立服務業統計信息共享制度和發布制度。
(七)對國民經濟、社會發展、科技進步和資源環境等情況進行統計分析、統計預測和統計監督,向區委、區政府及有關部門提供統計信息和諮詢建議。
(八)依法審批或者備案各部門統計調查項目、地方統計調查項目,指導專業統計基礎工作、統計基層業務基礎建設,組織建立服務業統計信息管理制度,建立健全統計數據質量審核、監控和評估制度,開展對重要統計數據的審核、監控和評估,依法監督管理涉外調查活動。
(九)統一管理區農村抽樣調查隊的工作、區普查中心的工作。
(十)建立並管理全區統計信息自動化系統和統計資料庫系統;建立統計資料庫和執行上級統計部門網路的基本標準、運行規則、保密制度;指導基層統計信息化系統建設;建立健全“三新”統計監測制度。
(十一)完成區委、區政府和上級主管部門交辦的其他任務。

內設機構

(一)辦公室。主要負責文電、會務、機要、檔案、接待、後勤保障服務等機關日常運轉工作;承擔信息、安全、保密、綜治、信訪、計生、政務公開、綜合治理、扶貧幫困、工會、節能、報刊雜誌征訂等工作;承擔機關和下屬事業單位的人事幹部管理相關工作;承辦協助各鎮、街道管理統計系統領導幹部的有關工作;負責管理區財政撥付的年度預算經費、普查、專項統計調查等各項經費;承擔局機關及下屬事業單位的財務管理、會計核算及國有資產管理工作;負責全局政府採購管理、辦公用品的購置和管理工作;負責離退休幹部工作等工作。
(二)統計股。對全區經濟運行狀況進行統計監測、預警,分析研究經濟社會運行重大問題,提出巨觀調控諮詢建議;建立健全綜合資料庫,整理、編輯並提供綜合性統計資料,管理統計數據;負責統計數據發布、統計新聞宣傳和全民統計知識的宣傳普及工作,承辦統計新聞發布會,對外提供統計諮詢服務;負責統計科研相關工作;承擔政府目標考核工作;組織實施全區國民經濟核算制度;承擔投入產出調查、編制全區投入產出表、資金流量表(實物交易部分)、資產負債表、自然資源資產負債表和國民經濟賬戶;開展全區非公有制經濟核算監測工作;蒐集財政收支、金融情況月度資料,編制統計信息快報,編輯《信州區統計年鑑》、《統計專報》等統計資料;收集、整理和提供國民經濟核算資料,對地區生產總值數據質量進行檢查和評估;圍繞國民經濟核算開展統計分析。開展“三新”經濟核算;組織宣傳、貫徹統計法律、法規、規章;負責統計行政許可項目的實施與監督,辦理統計行政複議、應訴和其他法律性事務;組織實施對全區統計工作的監督檢查,防範和懲治統計造假、弄虛作假;組織實施全區性統計執法檢查,受理、辦理、督辦統計違法舉報,查辦、承辦、轉辦、督辦統計違法案件;做好改革與法治的銜接工作,承擔統計改革與統計法治相關的任務;建立完善統計信用制度,建立實施對統計造假、弄虛作假的聯合懲戒機制;參與組織全區統計專業資格培訓考試;負責制訂全區統計幹部教育培訓規劃,組織實施全區統計幹部的教育培訓,承擔國家統計局、省統計局和市統計局下達的教育培訓任務;建立考核制度並管理全區統計信息自動化系統網路運行規則,指導鎮(街)統計信息網路化管理;負責鎮、街道、朝陽產業園統計站以及首席統計員制度的建設、建立考核制度;建立重大普查資料資料庫,並負責管理、維護和保密工作;建立、更新並管理全區基本單位名錄庫。
組織實施工業、能源、固定資產投資、建築業、房地產業、服務業、批發和零售業、住宿和餐飲業、電子商務以及商品市場運行狀況、農業普查、農林牧漁業統計和農村基本情況統計調查,收集、整理和提供有關調查的統計數據;對有關統計數據質量進行檢查和評估;
承擔鎮(街)、村(居)區域社會經濟基本情況統計任務;承擔現代農業發展情況統計調查;負責新農村建設和農村全面小康建設相關統計調查監測工作;承擔鄉村振興戰略實施監測評價工作;組織指導各專業以及鎮(街)、村(居)統計基礎工作;負責建立全區能源統計制度和監測評估體系;組織開展全區節能減排和能源生產、供應、消費情況的統計,並進行數據質量控制、核查和評估;組織實施綠色發展指數測算,對全區綠色發展水平進行監測和評價;開展水資源消耗、主要原材料消費統計,負責全區能源平衡統計核算工作;開展全區生態文明建設監測評價工作;指導有關部門及專業進行能源生產和消費調查;蒐集整理城市建設和公用事業等統計數據;綜合整理和提供服務業、對外貿易、對外經濟、國內外旅遊等統計數據;進行統計分析和預測。
組織實施人口普查、人口抽樣調查及企業創新調查;組織實施環境、科技、高新技術產業、企業研發、文化及相關產業、非公人才、勞動工資的統計調查;收集、整理和提供勞動工資、教育、衛生、就業和社會保障調查的統計數據;負責科技進步監測、婦女兒童發展綱要監測和社會統計調查工作;對有關統計數據質量進行檢查和評估;組織指導有關專業統計基礎工作;組織全區人口城鎮化率核算;負責人口普查資料庫的管理工作;組織貫徹實施國家統計調查制度、全省統計調查制度和全市統計調查制度,並監督檢查制度方法和統計標準的貫徹執行情況;管理和協調全區統計調查制度方法改革創新工作;審批和申報全區統計系統內的調查項目,依法審批區直部門統計調查項目;組織協調、貫徹落實和維護更新統計標準;組織協調和指導規範全區統計基層業務基礎建設;會同各相關部門開展軍民融合發展監測評價工作;組織協調全區“新產業、新業態、新商業模式”專項統計調查工作的開展;會同有關區直部門和本局相關科室,監測反映和評估全區“三新”經濟發展情況。

人員編制

區統計局機關行政編制為7名,工勤編制1名。設局長1名、副局長2名。
區統計局其他所屬事業單位的設定、職責和編制事項另行規定。

其他事項

本規定由中共上饒市信州區機構編制委員會辦公室負責解釋,其調整由中共上饒市信州區機構編制委員會辦公室按規定程式辦理。
本規定自2019年3月31日起施行。

地址

上饒市三江大道185號,區政府大樓
上饒市信州區統計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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