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饒市人民政府森林防火指揮部辦公室

1987年12月地區編委批覆成立地區護林防火指揮部辦公室,為事業單位,2000年10月更名為上饒市人民政府森林防火指揮部辦公室,2005年10月市委確定為上饒市林業局管理的副縣級事業單位,內設綜合科、火災撲救科。
主要職能:
一、貫徹執行國家和省森林防火總指揮部的指示、決定。
二、制定全市森林防火規劃和工作計畫,並組織監督實施。
三、組織協調指揮領導成員下聯繫片檢查、指導工作。
四、監督、檢查、協調各縣(市、區)、鄉(鎮、場)和有關單位的森林防火工作,加強野外火源管理工作,及時消除火災隱患。
五、指導管理全市森林防火工作,組織森林防火安全,制定全市撲救重大森林火災預案,協助組織和指導森林火災撲救工作。
六、檢查、監督各單位森林防火經費和設備的使用情況和效果,指導、協助各縣(市、區)森林防火基礎設備的維修和保養。
七、組織實施森林防火教育,指導民眾預防火災,負責地際間的森林防火聯繫工作。
八、負責本轄區森林火災的統計上報和火災檔案的建立。
九、發布森林火險預報和森林火災信息。
十、開展森林防火和科學研究,組織推廣森林防火新技術,培訓森林防火專業人員。
十一、協調地方部門之間有關森林防火的重大問題。
十二、組建和強化森林消防專業隊伍、半專業隊伍和義務撲火隊伍的建設,實施對外撲火隊伍的業務培訓。
十三、配合公安機關調查處理森林火災案件。
十四、完成省森林防火總指揮部、市政府和局領導交辦的其它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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