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虞預告登記(房屋所有權轉移)指南

上虞預告登記(房屋所有權轉移)由建設局受理。

申請條件,申請材料,辦理流程,辦理期限,

申請條件

(一)房屋所有權轉讓、抵押;
(二)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申請材料

1: 申請人身份證明 (原件)
2: 房屋所有權轉讓契約 (原件)
3: 轉讓方的房屋所有權證書或者房地產權證書 (原件)
4: 當事人關於預告登記的約定 (原件 簽字並蓋章)
5: 登記申請書 (原件 簽字並蓋章)
6: 其他必要材料 (原件)

辦理流程

1、申請人到便民中心建設房管視窗提出房產登記申請;
2、視窗經辦人員對申請人提出的申請進行詢問後,如申請事項依法不需要取得行政審批的,即時告知申請人不受理,對申請事項依法不屬於本部門職權範圍的,即時告知申請人向有關行政機關申請;
3、申請人提交的申請登記材料齊全且符合法定形式的,應當予以受理,並出具書面憑證。申請人提交的申請登記材料不齊全或者不符合法定形式的,應當不予受理,並告知申請人需要補正的內容;
4、對受理申請的,由視窗經辦人員對報送材料進行審核、產權產籍科領導進行覆核後報中心領導審批;
5、記載於登記簿、發證。

辦理期限

10個工作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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